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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工会统计年报调查的通知

沪工办发〔2009〕40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及时掌握反映工会组织建设及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发挥工会统计信息在指导和推动工会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全国总工会的部署,开展2009年工会统计年报调查。现将《2009年度全国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及调查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工会统计工作,切实加强对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严格按照统计法规要求,认真、细致、如实、高质地做好上海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为工会工作的开展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资料。

  

  附件:

  1、2009年度上海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

  2、2009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

  3、2009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1

2009年度上海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

  根据全国工会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对2008年度全国工会统计年报指标进行调整和精简的基础上,部署2009年度全国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为组织实施好2009年全国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通过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掌握工会基层和基层以上组织建设及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为各级工会开展工作和参政议政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调查对象、范围和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对象为所有工会基层组织和基层以上组织;调查采用全面调查方法,由各级工会分别填报相应的调查表。

  三、表式和内容

  本次统计年报调查的基本表式为《2009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和《2009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两种。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会组织建设;(2)工会干部协管和教育培训工作;(3)工会保障工作;(4)工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工作;(5)工会劳动保护工作;(6)工会法律工作;(7)工会经济技术工作;(8)工会财务和经审工作;(9)工会宣传教育和职工文化体育工作;(10)工会国际和对外交流工作;(11)工会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等。

  2009年第三季度中的《工会签订集体合同情况表》,由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在相应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填报,所填数据必须与报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的相一致。季报随2009年年报数据库一同上报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电脑室)。

  四、统计标准

  本次统计年报调查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统一的调查方案、调查表式、统计分类标准和数据处理标准。各项指标的填报以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的指标解释及有关统计分类标准为准。

  五、调查时点和组织实施

  本次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09年9月30日。调查工作由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负责具体实施。

  1.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按本调查方案的要求,分别制定各自的调查方案和实施细则,逐级部署统计年报工作。

  2.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负责调查表的回收、审核。

  3.统计年报调查的数据录入、汇总统一使用中华全国总工会编制的软件。

  4.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的调查数据汇总结果,应由主席或分管副主席负责审核,并按规定在数据汇总表封页上签字、加盖公章,并由填表人签字后上报。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务必于2009年10月26日前,将数据汇总表和数据库文件报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电脑室)。

  六、质量要求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统计年报调查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巩固健全工会统计调查工作网络,确保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各级工会统计工作所在部门和统计人员要增强责任感,严格把好数据质量关,尽量减少误差。同时,要将年报汇总结果与2008年年报的相关数据进行认真比对,如果数据出现较大幅度变化,必须认真核对,查找原因,并在上报时对数据变动情况做出书面说明,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七、时间进度安排

  1.2009年8月30日前,就2009年度上海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做前期准备。

  2.2009年9月上旬,市总工会统一部署统计年报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组织统计人员集中培训。

  3.2009年9月上旬——9月30日,以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为单位,按本方案的统一要求实施,逐级部署工会统计年报调查任务,开展统计年报工作和完成统计年报任务。

  4.2009年10月26日前,各级工会组织完成相应报表的填报、数据录入,经数据库整理、核对无误,并经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电脑室)。

  5.2009年11月中旬,市总办公室完成全市工会系统数据汇总、校验,经领导审核后,上报全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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