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工总经〔2009〕188号
各有关单位:
国庆60周年即将来临,同时上海世博会将迎来倒计时200天。为表彰在“当好主力军,建功世博会,展示新风采”立功竞赛主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发挥先进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努力拼搏、奋力冲刺,确保世博筹办有序进行,为国争光,上海市总工会决定在国庆和迎世博倒计时200天前夕,即时表彰一批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章)和上海市“工人先锋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窗口服务行业赛区: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4个,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8个,上海市“工人先锋号”70个。
重点商圈(街)赛区: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6个,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6个,上海市“工人先锋号”30个。
城市管理赛区: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4个,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8个,上海市“工人先锋号”70个。重点配套工程赛区: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11个,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19个,上海市“工人先锋号”24个。名额分配见下表。
重点配套工程名称 |
五一劳动奖状 |
五一劳动奖章 |
工人先锋号 |
虹桥综合交通枢纽 |
1 |
2 |
3 |
长江隧桥 |
1 |
2 |
3 |
洋山港区 |
1 |
2 |
3 |
外滩地区综合改造工程 |
1 |
2 |
3 |
青草沙水源地原水工程 |
1 |
2 |
3 |
轨道交通建设 |
1 |
2 |
3 |
援建都江堰工程 |
2 |
3 |
3 |
漕泾发电工程 |
1 |
2 |
3 |
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
2 |
2 |
|
二、申报条件
(一)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章)获得者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企业和班组:
1、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与企业共克时艰、共谋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完成国家、市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科研项目方面,以及在“迎世博600天”立功竞赛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技术创新、发明创造和开发研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深化企业改革,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实践节能减排,推动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关注和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7、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8、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立足岗位,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甘于奉献、勇于创新方面作出贡献的。
9、在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弘扬城市精神,构筑诚信体系,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10、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上海市“工人先锋号”推荐申报条件:
在贯彻落实上海实现“四个确保”目标和全面推进《上海职工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广泛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世博会、展示新风采”主题实践活动中,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性的企事业单位一线基层集体(车间、班组、工段等)。
1、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注重深化职工素质工程,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建设,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能水平。
2、坚持服从、服务大局,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世博筹办有序推进作出贡献,在完成国家、市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科研项目方面,以及在“迎世博600天”立功竞赛和“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百万职工先锋号行动”等活动中有显著成效。
3、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深入扎实,管理科学民主,牢固树立技术创新意识和节能环保意识,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4、坚持文明、优质、诚信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服务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规范满意的服务,社会满意度和公众认可度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5、坚持开展各种争先创优活动,工作成绩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无人身伤亡和重大质量、设备事故,在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6、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具有积极进取、奋勇争先,团结协作、和谐共进的团队精神,职工积极性充分发挥,团队凝聚力强、影响力大、职工信赖、公众认可。
三、申报要求
1、被推荐对象,须填写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章)和上海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审批表。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章)和上海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审批表从上海市总工会网站“公告栏”下载(www.shzgh.org)。
2、2009年9月15日之前,各申报单位把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章)和上海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审批表交到所属赛区。各赛区审定后,于2009年9月20日之前集中报送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到市总经济工作部邮箱,邮箱地址:jjgzb@shzgh.org。
3、推荐审批表须由被推荐对象所属区县局(产业)工会盖章。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市总工会田福宝联系电话:63391009手机:13321819869;窗口服务行业赵金珩联系电话:63588191手机:13611679086;重点商圈(街)田福宝;城市管理陈志华联系电话:62899016手机:13501829548;重点配套工程李伟联系电话:63211939×4113手机:15801753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