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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7-2009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模范集体的通知

沪模办〔20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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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07-2009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模范集体评选细则》(沪模办〔2010〕1号),经市评模办审核,你单位上报的上海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预报名单基本符合结构比例要求,请履行相关推荐程序。

  在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按照《2007-2009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模范集体评选细则》的有关要求,做到:

  1、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2、严格组织程序,应以本级评模委员会或行政名义提交《劳模评选情况报告》。

  3、严格遵守评选纪律。推荐名单一般应与预报名单相符,并确保候选人身份和事迹真实、准确。如推荐名单与预报名单不符的,应在《劳模评选情况报告》中说明情况,并事先与市评模办联系,征得同意。如预报名单中有隐瞒身份的,后果自负。

  4、严格控制比例结构。特别是要确保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含处级干部)不超过10%,一线职工和工程技术人员达到50%以上。

  5、按时上报材料。请于3月5日(星期五)前将以下材料报市评模办:

  (1)劳模评选情况报告(台头:市评模办。落款:本级劳模评选委员会或政府、行政。内容:主要包括候选对象的地区或行业代表性、结构比例情况、评选程序或候选人产生过程、听取职工群众意见情况、候选对象身份和事迹核实情况、本级评模领导机构推荐意见,并推荐1-2名本届重点宣传对象等)。

  (2)2007-2009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汇总表;

  (3)2007-2009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4)2007-2009年度上海市模范集体候选单位推荐汇总表;

  (5)2007-2009年度上海市模范集体推荐表;

  (6)推荐对象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须同时申报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相关信息表(下载附件1)和企事业负责人有关部门签署意见表(下载附件2);推荐对象为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须同时申报党政领导干部有关部门签署意见表(下载附件3)。

  注:

  1、报送书面材料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和数据库个人、集体单机版。

  2、《2007-2009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和《2007-2009年度上海市模范集体推荐表》表格中填写300字事迹简介。另附2000字事迹材料,格式:标题用小二号黑体,正文用小三号仿宋体,一级标题、二级标题用小三号仿宋体加粗,行距用单倍行距,用A4纸打印。

  3、上述表式可登陆上海工会网站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www.shzgh.org。

  联系人:张夏美(个人材料)电话:63211939转4102李伟(集体材料)电话:63211939转4113

  电子邮箱:spmb@shzgh.org

  上海市劳动模范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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