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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的意见

沪工总组〔2010〕89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加强工会基层组织群众化、民主化建设,市总工会决定,在本市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九届市委九次全会精神,以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为着力点,进一步推进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进程,使基层工会真正成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二、直接选举范围

  区县局(产业)工会以下各级工会组织期满换届和新组建的,其工会主席原则上都应直接选举产生。

  三、工作原则

  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好中选优原则,坚持充分体现会员群众意愿、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原则,坚持积极慎重、稳步推行原则,努力使工会直接选举成为基层工会组织换届选举的主要方式。

  四、实施步骤

  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一般应按以下步骤实施:

  1、大力宣传,广泛动员。选举单位在选举前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要把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作为对基层工会干部、会员群众进行组织观念、民主意识和权利义务教育的过程。要运用各种形式宣传直接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广大会员群众了解直接选举工作的目的、任务和意义,动员广大会员或会员代表更好地履行自己神圣的职责,为直接选举工作打好坚实的思想基础。

  2、制定计划,缜密安排。选举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结合上级工会和本单位会员群众的意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方案。计划方案要形成书面请示,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报上级工会组织审批。选举单位要根据计划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避免工作的随意性,确保直接选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领导地开展。

  3、发扬民主,坚持标准。工会主席候选人的产生,必须贯彻党管干部和会员群众公认原则,坚持人选应具备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标准。工会主席候选人的基本条件要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和《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的有关要求确定。

  工会主席候选人产生可采取组织推荐、会员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法。要通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选举单位要有组织地安排初步人选与会员群众见面,进行竞职陈述,回答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增进会员群众对候选人的了解。初步人选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并进行公示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和选举。

  4、规范操作,民主选举。选举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的规定,进行选举。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好选举办法,按照选举办法规范操作。直接选举工会主席应在全体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会员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原则上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基层工会可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方能进行选举,候选人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当选。工会主席可以实行等额选举,也可实行差额选举。工会委员必须实行差额选举。

  若一次选举未能产生工会主席,选举单位同级党组织可与上级工会协商,在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会内指定一名临时召集人,待条件成熟后再行选举。

  5、选举结果,报请批准。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的结果,必须按照工会组织隶属关系,报请上级工会批准,同时抄报同级党组织。

  五、加强对直接选举工作的领导

  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要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各级工会要把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上级工会要加强与选举单位党组织的联系沟通,对直接选举工作进行领导和指导。要鼓励基层从实际出发,在直接选举的具体方式方法上探索创新,逐步完善。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直接选举工作。

  各级工会要对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的筹备和组织工作进行分类实施。工会换届的,直接选举工作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领导指导下,由上一届工会委员会负责;新组建工会的,直接选举工作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领导指导下,由工会筹备委员会(筹备小组)负责。

  六、直接选举中需把握的几个重要问题

  1、充分听取意见,做好前期准备。选举单位选举前,要就工会班子结构、候选人条件等组织会员群众深入讨论,广泛征求会员群众意见,对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实事求是答复。对组织意图要讲清楚、讲明白,取得大多数会员群众的理解和认可。

  2、分析选情,掌握工作主动权。选举单位在启动选举工作之前要对本单位的选情进行深入分析,对可能出现的突发问题或干扰因素要提前做好准备。对选情较为复杂的单位,上级工会要认真研判,制定预案,及时介入,配合选举单位党组织做好工作。选举过程中,要随时掌握真实的选情民意,特别是对组织推荐人选的民意基础更要有切实了解,以把握好直接选举工作的主动权。

  3、加强程序监督,严明选举纪律。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自觉遵守选举纪律,主动接受会员群众监督。选举办法应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要创造有利于选举人充分表达意愿的条件,充实候选人介绍内容,增进会员群众对候选人的了解。要教育候选人及相关人员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参与直接选举工作,严防一切非组织行为发生。对以违法违规手段干扰推荐和选举,妨碍会员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人和事要追究相应责任。

  二O一O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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