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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评选的通知

沪工女〔2010〕10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科技进步和创新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为了鼓励广大女职工岗位学习、岗位创新、岗位成才、岗位奉献,在推动科学发展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市职工技术协会将联合举办第四届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评选。通过评比表彰,挖掘和选树一批女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和人才,激励更多的女职工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市各企事业单位在职女职工

  二、评选项目

  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评选分成果和个人两大类,其中评选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成果)10个,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个人)10名。

  三、申报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之一条件的可推荐参加“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成果)”的评选:

  1、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并在本行业产生一定影响;

  2、创新技术、设计或改进工艺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3、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工具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一定成效;

  4、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取得一定成效;

  5、创新操作法,使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有所提高或在节能降耗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6、创新技术,对职业安全与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产生一定作用。

  (二)凡符合以下之一条件者可推荐参加“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个人)”的评选:

  1、在提高岗位创新能力,解决生产技术实际问题中取得一定成效的;

  2、在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企业降本增效,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竞争力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的;

  3、在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活动中取得创新成果、作出一定贡献,获得技术专利,并在推动、应用、转化科技成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的;

  4、在运用绝技高招,发挥技术专长、传授技术技能,解决生产关键环节、技术难题中发挥作用、取得一定成效的;

  5、在市重大工程建设和科技攻关中敢于创新、取得一定成绩的。

  四、评审办法

  市总女职工委员会和市职工技术协会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的成果和个人进行评审。

  五、奖励办法

  市总女职工委员会和市职工技术协会将对获奖成果和个人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报名办法

  请认真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并于12月15日前将表格交至市总女职工部。

  

  附件:

    1、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成果)申报表

  2、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个人)申报表

     二O一O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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