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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1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沪工总保〔2010〕230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当前,上海正处于转型发展、攻坚突破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由回升向好向稳定增长转变,但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尚未完全消除,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短期问题相互交织,广大职工群众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仍存在较多的矛盾和问题。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及九届市委十三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委和全总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决定于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摸清底数,明确重点,不断夯实工会送温暖活动基础

  1、加强调查排摸,完善帮扶档案。各级工会对受后金融危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因素影响,造成困难职工人数较多、困难程度较大的地区和企业,以及困难职工居住比较集中的社区,要深入普遍地开展困难职工状况调查,准确掌握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困难职工数量、致困原因和利益诉求,并将经排摸后新增困难职工的详细情况和帮扶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系统建立档案。同时,对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调整。

  2、明确帮扶对象,突出重点帮扶。各级工会在开展送温暖活动时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广大职工群众,面向先进模范人物,面向困难职工群体,并重点开展对五类对象的走访慰问:一是受后金融危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因素影响的重点地区、行业和企业的困难职工、农民工;二是因患大病重病、子女上学及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影响,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及“低保”边缘职工;三是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企业下岗、待岗特困职工、农民工;四是有就业、创业能力和愿望的下岗失业困难职工、农民工;五是生活特别困难的全国、本市劳模和退休老劳模。

  二、加大力度,多措并举,努力确保工会送温暖活动有效推进

  3、注重走访慰问,确保“一个不漏”。根据全总要求,各级工会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对已建档困难职工、困难企业的走访慰问和扶贫济困活动,采取多种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实现“一个不漏”的目标。市总工会领导将分多路走访慰问本市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各级工会领导干部也要集中安排、轻车简从,深入困难职工家庭走访慰问,实地了解困难职工生活情况和实际需求,检查工会开展送温暖工作落实情况。

  4、举办主题活动,力求取得实效。各级工会要继续广泛动员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踊跃参加“爱心一日捐”活动,不断壮大工会帮困基金;各区县工会要加强“条块结合”,注重整合产业(行业)工会帮扶资源,办好“上海工会2011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援助服务日”活动,着力推进“四送三进”(“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健康,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的深入开展;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与困难职工同行”系列公益活动,不断加大对本市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要举办形式多样的送温暖职介专场,重点为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下岗失业职工、农民工提供“就业咨询、创业指导、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一条龙服务。市总工会将在市公惠医院举办“千名世博一线职工健康行”活动,启动本市送温暖活动。

  5、开展帮扶服务,狠抓措施到位。各级工会要继续做好本市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2011年春节慰问金和本市退休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的发放工作,做到“及时、准确,一个不漏”;要继续推动“千个党支部与千名困难职工子女结对助学”及女职工委员会、百个“五一”巾帼集体与单亲困难女职工“双结对”帮扶活动;要做好对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的一次性特困补助工作;要完善节日期间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保证职工热线、法律援助热线和女职工维权热线的畅通有效。

  6、落实精神帮扶,突出人文关怀。各级工会要在开展好物质帮扶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模范先进人物、新生代职工(农民工)和节日期间仍坚守工作岗位的职工(农民工)三类职工群体的精神帮扶工作;要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传报道、座谈交流等方式,积极营造弘扬劳模精神的社会氛围;要通过设立心理咨询室、心理健康宣传栏和开设心理疏导讲座等途径,缓解新生代职工、农民工的心理压力,了解其精神需求和诉求愿望;要通过开展“送慰问到岗位”、“送文化到企业”、“送关怀到家庭”和“送年夜饭到工地(车间)”等活动,关心服务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职工、农民工。

  7、开展调查研究,实施政策帮扶。各级工会要对广大职工普遍关心的最直接、最现实、最需要的利益问题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贯彻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积极向同级党委、政府(行政)汇报,推动建立和完善扶贫济困的长效机制;要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在就业、收入、医疗、社保、教育、住房等方面出台的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推动政府民生政策与困难职工的有效对接,对于在走访、宣传活动中发现的应落实而未落实政策的情况,要积极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推动尽快落实。

  三、认真落实,扎实推进,切实帮助农民工群体解决实际困难

  8、突出欠薪查处,做好权益维护。各级工会要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加大对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权益的维护力度,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督查力度,加大对恶意欠薪企业的工资追讨和查处力度,帮助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返乡过年;要加大各级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开展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力度,积极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帮助困难农民工解决因裁员、欠薪、断保等引发的劳动关系纠纷;要在企业(工地)、社区以及车站、码头等人流比较集中的场所,采取图片展览、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宣传涉及农民工切身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其依法维权的意识。

  9、加大帮扶力度,做实援助服务。各级工会要从工会经费和帮扶专项基金中增拨相应的资金用于开展农民工送温暖活动,切实加大对生活困难农民工的帮扶力度;要推动做好本市“外来从业人员意外伤残互助保障计划”的参保以及农民工团体助医卡、体检卡、医药箱发放等工作;要继续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返城”工作,通过帮助购买团体票、组织专列专车等形式,努力帮助农民工解决购票难、乘车难、返乡返城难等问题;要关注农民工“体面劳动”状况,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普查,推动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和条件;要注重做好留沪过年农民工的安抚和疏导工作,通过组织文体活动、医疗体检、健康咨询等活动,不断丰富广大农民工的业余生活。

  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着力推动工会长效帮扶机制建设

  10、制定推进计划,落实“四个结合”。各级工会要按照走访慰问与机制建设相联动、救急济难与深层次矛盾化解相协调、物质资助与人性化关怀相衔接的要求,制定有具体目标、有党政支持、有人员落实、有资金保障、有机制规范、有措施保证的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计划实施方案,努力做到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精神相结合,与开展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推进落实“两个普遍”工作方针相结合,与促进工会帮扶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11、加强资金监管,推动中心建设。各级工会要严格按照全总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帮扶资金的监管,确保款物全部用于帮扶困难职工、农民工;要坚持“依档帮扶”的原则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使用好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并认真组织开展2010年及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的自查工作;要以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各级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构建完善区县、街道(乡镇)、工业园区(开发区)帮扶工作网络,做到帮扶困难职工“全覆盖、不遗漏”;要继续推动地方财政落实对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的资金投入,努力实现按1:2比例配套的目标要求。

  12、扩大社会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宣传阵地作用,积极协调社会主流媒体做好对工会送温暖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在确保本市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中采取的措施和做法,突出宣传工会开展维权帮扶工作的创新成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困难职工、帮扶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

  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于2011年1月19日(星期三)之前将《送温暖工程统计表》(附件1)、《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统计表》(附件2)和送温暖活动报告报送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并同时将文本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

  联系人:顾佳联系电话:63211939-3151

  传真:63218014 E-mail: bzgzb@shzgh.org

  附件:

  1、送温暖工程统计表   

    2、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统计表(区县总工会填写)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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