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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工总办〔2011〕18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机关各部室、各直管单位:

  现将上海市总工会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制定计划,明确任务,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上海市总工会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上海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九届市委十三次和十四次全会、全总十五届五次执委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广泛开展“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主题竞赛活动,团结动员全市职工为改革创新、经济发展作贡献;大力推进“两个普遍”,更加积极主动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民生持续改善,推动发展共建共赢、合作和谐的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把组织职工与服务职工贯穿工会建设全过程,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精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九届市委十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对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切实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2、深入推进宣传教育工作,打牢职工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加强形势任务教育,广泛深入宣传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奋斗目标、主要任务、美好前景,充分激发广大职工为“十二五”发展作贡献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广泛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诞辰90周年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唱响伟大祖国好、共产党好、改革开放好、社会主义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引导职工群众立足本职、贡献企业、建设上海、报效祖国。

  二、广泛开展“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主题竞赛活动,团结全市职工为上海新一轮发展不懈奋斗

  3、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制作上海劳模风采电视宣传片,用劳模先进的生动事迹和精神品质教育、鼓舞、激励职工拼搏奉献,充分发挥劳模先进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劳模管理服务,制定《上海市关于加强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的办法》,推动有条件的区县局(产业)和街道乡镇工会建立“劳模之家”,提高劳模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关心劳模生产生活,推动落实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低收入生活困难帮扶金、元旦春节慰问金和体检制度,进一步营造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心劳模、争当劳模的社会风尚。

  4、深入开展建功立业活动。制定实施《上海“十二五”劳动竞赛五年规划》,广泛开展“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劳动竞赛,动员组织广大职工为上海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做贡献。在重大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竞赛,突出安全、质量、创新和文明施工;在先进制造业领域,开展“比创新、赛贡献、促升级”建功立业活动,推动相关产业优化升级;在现代服务业领域,围绕“提高满意率、降低投诉率,发展服务业”,继续深化“五比五赛”竞赛活动,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在高耗能产业领域,继续组织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促进本市的绿色发展、智能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5、深化职工科技创新工作。坚持以职工岗位创新为重点开展职工科技创新活动,引领职工岗位学习、岗位创新、岗位成才、岗位奉献,激发职工创新潜能和创造活力。贯彻实施《推动本市职工技协组织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的若干政策意见》,发挥职工技协作用,促进职工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举办第四届上海职工科技节、第二十四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开展职工科技创新英才和工人发明家评选,推动合理化建议先进操作(工作)法推广活动,进一步促进职工科技创新活动深入发展。

  6、广泛开展职工技能登高活动。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型战略产业,组织职工广泛开展培训大练兵活动,为上海“十二五”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深化“培训、练兵、比武、晋级”四位一体的职业技能大赛发展模式,推动技能竞赛大提升,大力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推进首席技师千人培养计划,推广机电工会首席技师经验,建立完善行业、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创建“首席技师工作站”,选拔树立一批行业、企业的技能领军人才。深化“高师带徒”活动,充分发挥“明星带群星”效应,争取年内结对达到千对以上,切实推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7、全面加强班组建设工作。会同国资委、经信委、工商联开展全市班组建设工作专题调研,制定班组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总结推广唐建平、徐小平等先进班组的经验,选树一批具有时代特征、上海特点、行业特性、成效显著的典型班组,适时召开班组建设工作现场会。依托各种教育培训资源,进一步加强班组长培训,建立健全班组长能力和工作实效评估考核机制,提高班组长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大力发展共建共赢、合作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8、积极参与劳动法律法规和民生保障政策的研究制定。研究制定“十二五”工会参与立法的工作重点,推动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和相关配套政策。推动《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修改完善。推动落实《社会保险法》、国务院“两个转移接续办法”及本市相关政策制度,积极参与本市劳动就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职业教育培训、住房保障体系、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等民生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加强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制定实施《上海工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计划》。

  9、认真贯彻实施《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编写《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和《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释义》。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载体,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启动三年培训50万职工代表计划,2011年完成《条例》师资力量和15万职工代表的培训。全面推进职代会制度建设,举办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者咨询会、说明会,加大世界500强在沪企业建制力度,年内实现非公有制企业建制率70%的目标。修订《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提高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的规范化运作水平。

  10、持续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联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制定《关于贯彻<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巩固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召开2011年上海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开展全市第九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开展2010年度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和模范职工小家培养、推荐和评选工作。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活动”等评选活动,召开“职工满意企业论坛暨中外优秀企业管理者思想研讨会”。

  11、加强劳动关系调处组织化、制度化建设。推进区县建立二级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进已建会100人以上企业80%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推进街镇等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实体化运作。健全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劳资矛盾重要信息及时报告、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定期研判、重大事件跟踪调处等制度,妥善化解群体性纠纷。完善职工法律援助三级网络,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推广多样化劳动争议调解模式。

  12、切实抓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意见》,扎实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用工单位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以中小非公企业、事故易发企业、高危行业、轨道交通行业为重点领域,广泛开展“安康杯”竞赛,促进企业、车间、班组安全建设和管理。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为重点对象,加强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水平。推动市、区县和乡镇、街道工会配备专职劳动保护干部,抓实抓细安全生产的管理监督和源头治理。

  四、依法推进“两个普遍”,努力把“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落到实处

  13、继续加强工会组建工作。以大力推进世界500强、台资等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工会和发展农民工、劳务派遣工、非在编人员入会为重点,提高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全面完成全总下达的各项组建工作目标任务。原则上有职工10人以上的企业单位必须单独建会。建立健全工会组建工作相关数据库。

  14、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按照“全国六好街道乡镇工会”和“全国示范街道乡镇工会”的标准,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建设。进一步推进小区、商务楼宇、村、工业园区等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和联合工会有效运转,充分发挥其覆盖功能,有效实现工会组建的条块结合,交叉覆盖。抓好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由上级工会分级承担的试点工作。

  15、积极推进基层工会组织民主政治建设。对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常任制和会员代表任期制、会员群众民主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作进行调研,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完善推广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制度,进一步扩大直选范围。逐步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聘用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分级负担试点工作,加强基层工会人员配备。

  16、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制订实施《上海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和《2011年上海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举办区县局(产业)工会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脱产),举办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主席和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培训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配齐、配强、配好各级工会领导班子的要求,做好协管工作。

  17、全面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转发文件精神,启动和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断加大集体协商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制率。以推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和世界500强在沪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2011年建会企业集体合同制度建制率达80%以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达60%以上,世界500强在沪企业建制率达80%以上,国企普遍建制。建立集体合同制度考核激励机制,加大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培训力度。

  18、重点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实施《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到2011年底本市小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推动地区、产业(集团)工会建立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指导员队伍,设立劳动合同工作咨询窗口。

  五、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扎实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

  19、推进职工素质工程。颁布实施《上海职工素质工程“十二五”规划》,努力构建党委重视、行政支持、工会实施、各方联手、社会协同、职工受益的职工素质工程工作格局,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技能、民主法制、身心健康和社会文明素质。建立职工思想动态排摸、上报机制,加强网络舆情建设,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亲和力和感染力。统筹推进就业培训、转岗培训、技能培训、终身教育培训和新知识新理念培训,健全职工技能提升发展机制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召开职工素质工程推进大会,发布上海职工队伍发展年度报告,宣传推广一批职工素质工程优秀品牌项目。以创建学习型企事业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举办第十三届上海读书节。

  20、加强职工文化建设。积极参与企业制度和行为规范的制定,努力使企业精神和价值取向符合以人为本的理念,与职工群众的需求相统一。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引导职工强化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意识。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加强工会文化阵地建设,推广一批职工文化和体育示范基地,广泛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举办市“五一文化奖”评选暨楼宇职工风采大赛,开展“上海职工文化展演周”等职工文化活动。举办上海职工体育健身系列活动,推进全市示范性职工体育赛事,开展上海工会职工体育指导员培训。

  21、着力提高一线职工收入水平。推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线、工资增长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价位等的合理调整。密切关注主副食品和低收入职工家庭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波动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收入分配调研报告制度,着力研究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政府购买岗位项目从业人员和转改制企业职工收入状况,推动提高本市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行业一线职工收入水平。

  22、扎实推进服务职工、帮扶职工工作。推进工会就业援助服务体系和培训体系建设,广泛开展“百企千岗进社区”、“技能培训促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等活动,着力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积极参与本市“家政服务工程”项目,大力开展家庭服务培训、就业、维权“一站式”服务。推进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可持续发展,推动建立行业(企业)工会帮扶工作新模式,不断深化“金秋助学”、“元旦春节送温暖”和“三定”帮困等帮扶品牌项目。巩固、提高市总工会“四项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参保率和覆盖面。

  23、帮助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发展。年内培养1万名高技能农民工,资助新生代农民工参加EBA培训和学历教育,帮助农民工提高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积极参与综合保险、子女教育、户籍入沪等政策措施的制定调整,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帮助农民工更好地分享上海发展成果。规范企业用工秩序,提高低收入农民工工资水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帮扶救助和人文关怀,开展送文化、送法律、送健康活动,设立更多的“农民工假日影院”,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

  六、深入开展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工会各项工作,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24、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开展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总结回顾上海工运事业在党的领导下的发展历程、经验和规律,进一步探索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工会工作新格局。结合对区县局产业工会工作考核,推动建立党工组织联建制度,进一步拓展党工共建工作领域,创新党工共建形式和载体,在服务党政中心工作、推进“两个普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新工会体制机制等方面,进一步体现党工共建的积极成效。

  25、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实施市总年度调研计划,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形成调研工作长效机制。发挥市工运研究会作用,加强研究会组织建设,年内研究会团体会员达到50家。完善基层调研网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例会、专题调研、考核激励制度。加强对基层工会工作新鲜经验的总结提炼,促进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究和解决。结合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举办“党的领导与上海工会建设”论坛。

  26、做好女职工工作。加强女职工周末学校规范化建设,争取培育3所全国工会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20所市女职工周末学校示范学校。全面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同步签订率达到88%。加强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同步组建率达到97%。按照“5+X”工作要求,促进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以实事项目为载体,服务不同女职工群体的需求。

  27、加强工会经费收缴、资产管理和审查审计监督。认真做好经费收缴工作,确保工会经费依法足额收缴。完善乡镇街道财务管理体制,加强工会财务预算和基础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工会专项资金审计监督检查,加强对工会经费预决算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和工会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等。加强工会资产监管体系建设,制定《上海工会企事业发展规划(2011—2015)》,促进工会企事业健康发展。

  28、做好工会外事工作和台港澳工作。加大与周边和发展中国家工会交流力度,进一步推进同发达国家工会的关系。围绕工资集体协商、安全生产等,加强与国(境)外工会组织的专题研讨和培训活动。加强与港澳工会的交流,增进与台湾工会和劳动界的交流合作。

  29、切实精简会议、文件、活动、评比。加强工会调研信息的采编报送力度,强化工会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发挥工会统计分析对领导决策和工作部署的参谋助手作用。切实做好职工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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