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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1周年的通知

沪工总女〔2011〕25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1周年。各级工会和女职工委员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九届市委十三次和十四次全会、全总十五届五次执委会精神,履行职责创先进,立足本职争优秀,为上海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再建新功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建功十二五,创新绘蓝图”主题活动,引导女职工走创新发展道路

  各级工会和女职工委员会要以“三八”节为契机,围绕“建功十二五,创新绘蓝图”女职工建功立业主题,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充实的表彰先进、宣传世博、巾帼建功等活动,启动“十二五”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团结带领女职工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再立新功。认真实施《上海职工素质工程“十二五”规划》,充分发挥女职工周末学校作用,针对女职工需求开设各类培训和讲座,帮助女职工提高创新创造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适应上海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道路的新趋势。

  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于3月4日下午召开“建功十二五,创新绘蓝图—世博精神引领巾帼创新”主题纪念大会,表彰一批获得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称号的个人、集体和获得第四届上海市五一巾帼创新奖的成果和个人,宣传弘扬世博精神和女职工的先进事迹,全面动员、激励广大女职工传承世博精神,焕发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为“十二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作贡献。

  二、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各级工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在“三八”节期间,要充分利用热线、板报、简报、网络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女职工自身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推动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检查工作,营造维护女职工权益的良好氛围。

  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于3月7日-11日继续联合市、区两级劳动监察部门等对女职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开展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同时,依托“16840999女职工劳动权益(心理)求助热线”、女职工维权信箱和网上邮箱,开展以女职工妇科病、乳腺病筛查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咨询投诉活动。在“三八”节期间成立女职工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咨询宣传、典型案例援助等活动,切实提高工会女职工干部的维权水平。

  三、以女职工“三最”问题为重点,开展好事实事服务活动

  各级工会和女职工委员会要针对不同女职工群体的所需所想,开展送保障、送关爱、送健康等好事实事服务活动,帮助解决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强女职工组织的凝聚力。

  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继续与解放军411医院合作,在3月8日上午启动2011年为10000名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提供免费妇科病、乳腺病检查项目;启动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资助的女农民工健康实事工程,为在免费检查中检出患妇科恶性肿瘤、家庭困难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女农民工提供医疗救助金;继续为女职工提供心理健康、妇科保健和艾滋病防治等免费知识讲座。为女劳模、女先进开展职业形象礼仪等个性化服务,加大对她们的人文关怀。开展白领女性交友活动,为白领青年加深了解、增进友谊、有情牵手创造条件。

  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开展“三八”活动的信息稿于3月15日前,通过邮箱(nzgb@shzgh.org)或市总工会报送系统报至市总女职工部。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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