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料中心 >> 工会文件 >> 正文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08~2010年度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上海市十大职工科技创新英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2008年以来,全市广大职工紧紧围绕“十一五”发展目标和要求,以2010年上海世博会筹备、举办为契机,积极参与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技术改造及节能减排等各项活动,为上海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弘扬世博会精神,深化职工科技创新活动,动员广大职工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作贡献,上海市总工会决定:开展“2008~2010年度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上海市十大职工科技创新英才”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由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知识产权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组成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上海市十大职工科技创新英才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名单详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二、评选条件

  2008~2010年度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上海市十大职工科技创新英才必须政治上坚定、素质上过硬,立足岗位学习、岗位创新、岗位成才、岗位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一流的业务技术和技能,积极参加职工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为迎博、办博及推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一)工人发明家评选条件

  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评选对象主要是一线技术工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立足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改进,创新成果或发明创造成果达到国内或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

  2、科技创新成果得到推广、应用或实现产业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被采纳和实施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项目具有重要价值、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4、所创先进操作(工作)法在生产实践中得到广泛推广应用,为企业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5、一专多能,掌握、实施并积极传授高超技能或绝技绝活,贡献突出;

  6、在节能减排创新实践中成果突出,成效显著;

  7、参与世博相关科技创新项目,或所提合理化建议、所创先进操作(工作)法、创新成果或发明创造成果等应用于世博相关项目,为迎博、办博作出突出贡献。

  已经被评为“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的不再参评。

  (二)职工科技创新英才评选条件

  上海市十大职工科技创新英才评选对象主要是基层单位的科研、工程技术和专业技术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科技创新成果达到国内或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在国内或国际同行业产生重要影响;

  2、科技创新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功转化实施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3、在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过程中有创造性的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方面有独创性的见解,在省市以上专业性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重要论文并获奖或经省市以上出版有价值的专著或译著;

  5、在节能环保方面积极攻克难关,取得重大突破,作出突出贡献;

  6、参与世博相关科技创新项目,或科技创新成果等应用于世博相关项目,为迎博、办博作出突出贡献。

  两院院士,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涉及国家机密、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科研项目,政府投资立项的科研项目等,国家和上海市科技进步奖获得者,以及已获“上海市十大职工科技创新英才”称号者不参评。

  除被评为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上海市十大职工科技创新英才的人选之外,其他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将分别授予上海市工人技术创新能手或上海市职工科技创新标兵称号。

  三、评选办法

  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和上海市十大职工科技创新英才的评选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初评由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组织实施,终评在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领导下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

  本次评选活动坚持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采取由单位申报、逐级推荐和专家评审、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办法。

  1、推荐。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在初评的基础上,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申报。

  2、发布。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候选人发布会,邀请专家、区县局(产业)工会干部和基层代表参加评选。

  3、公示。组委会办公室将选出的正式候选人主要事迹在网上进行公示,组织群众投票。

  4、审定。由专家评审,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审定。

  每个区县局(产业)工会推荐申报的上海市工人发明家、职工科技创新英才原则上各不超过2名。

  四、表彰奖励

  评选表彰2008~2010年度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10名、上海市十大职工科技创新英才10名,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和奖金;上海市工人技术创新能手、上海市职工科技创新标兵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五、相关要求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于2011年3月10日前完成初评推荐工作,将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上海市十大职工科技创新英才(上海市工人技术创新能手、上海市职工科技创新标兵)推荐审批表(附件2,一式3份)、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及其电子文本(以光盘形式)报送上海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上海市十大职工科技创新英才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审批表和推荐汇总表可从上海工会网站(http://www.shzgh.org)和上海职工科技创新网(http://www.shzgkc.org)下载。

  联系人:武吉波,电话:63211939-4111,传真:63391009,地址:中山东一路14号411室,邮编:200002。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点击下载附件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