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料中心 >> 工会文件 >> 正文
关于本市2011年度开展百万职工“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

沪工总经〔2011〕44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各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11年度开展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总工发〔2011〕6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经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今年将在本市继续开展百万职工“安康杯”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九届市委十三次和十四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着力深化“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和“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以“安康杯”竞赛为载体,积极组织实施群众性安康工程,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和素质,提高杜绝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遵守劳动纪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保障本市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参赛单位无生产安全死亡和重伤事故、无重大职业危害事件和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参赛单位班组参赛率100%。

  三、竞赛主题

  抓班组,提高管理水平;重教育,推进安全文化。

  四、参赛范围

  本市地域内各种类型的企事业和机关单位、外省市驻沪建筑施工单位。

  五、竞赛内容

  本市各行业(地区)要面向基层,以突出企业和职工参与为主体,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通过竞赛进一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工会群众监督,加强安全健康经费投入,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民营及非公有制企业参赛力度,加强先进安全生产工作方法的推介及实际应用,加强职工安全健康教育,加强“安康杯”竞赛相互学习和检查力度。继续开展班组安全建设与管理成果推介活动,积极推广应用《工会主动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举办职工安全健康知识培训和普及教育活动,开展职工安全卫生知识学习和竞赛等活动。

  各参赛单位要继续认真组织“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排查整治,编写一份安全生产现状评估报告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签订一份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讨论。同时结合本单位特点,在职工中深入开展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即:读一本安全生产知识的书,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查一起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写一篇安全生产体会文章,做一件预防安全事故的实事,看一场安全生产录像或电影,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忆一次安全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签名活动。

  六、组织机构

  上海市“安康杯”竞赛活动在市“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各区县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及各参赛单位要相应成立竞赛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级“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组长应由行政正职领导担任,配备专人负责,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

  七、参赛方式

  本市“安康杯”竞赛活动,继续按上海赛区和区县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分赛区及街道(乡镇)支赛区三个层面开展,实行二级管理、三级网络、四级监督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方式。

  各分赛区要组织动员本地区(行业)企事业和机关单位积极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并推荐部分基础较好、代表性较强的单位参加市一级的“安康杯”竞赛,其余单位作为分赛区或支赛区的参赛单位。参加市一级“安康杯”竞赛的单位,需填写《全国“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报名登记表》,盖章后送区县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竞赛办公室审核盖章,由竞赛办公室汇总后,填写《全国“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汇总表》,即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到mingliangwu163@163.com,《全国“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汇总表》于3月31日前报送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参加各分赛区和支赛区“安康杯”竞赛的单位信息,填写《分(支)赛区“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备案表》,同时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备案。

  外省市进沪建筑施工单位“安康杯”竞赛由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归口管理。

  本市各单位参加市一级“安康杯”竞赛的报名手续,由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统一办理。未报名或逾期报名的单位将不能参加年度全国和市“安康杯”竞赛的先进评比和表彰。

  八、竞赛要求

  本市各级“安康杯”竞赛的组织单位和参赛单位,要加强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突出竞赛重点,以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为主线,对本地区(行业)和本单位的“安康杯”竞赛活动进行全面部署,要以中小非公企业、事故易发企业、高危行业、轨道交通行业为重点领域,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为重点对象,以“安康杯”竞赛活动为载体,切实改善、解决企事业单位内存在的安全生产普遍问题或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各项安全预防措施落实到位。各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工作,工会组织要认真参与企业内有关涉及职工职业安全卫生等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工作,积极发挥企业职代会作用,切实保障职工职业安全卫生合法权益。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康杯”竞赛的经验,不断丰富竞赛内容、拓展竞赛内涵、创新竞赛形式,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制定竞赛的实施方案,坚持做好“安康杯”竞赛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控制和减少各类伤害事故发生。在“安康杯”竞赛活动中尤其要将农民工列为重点参赛对象,加强对他们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本市“安康杯”竞赛将加强各分赛区之间的横向联系及信息交流,积极探索建立各分赛区“安康杯”竞赛活动的互查机制,进一步推动本市“安康杯”竞赛的深入开展。各分赛区竞赛办公室和参赛单位应将本行业(地区)、本单位“安康杯”竞赛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通过电子信箱(mingliangwu163@163.com)形式及时报到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

  九、考核和评比

  各分赛区“安康杯”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所属参赛单位的指导、检查和考核,不断提高“安康杯”竞赛参赛率和覆盖率。对在竞赛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应予以表彰。并向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推荐全国和本市“安康杯”竞赛先进的候选单位和个人(市一级先进应在分赛区先进中产生,全国先进应在市一级先进中产生)。市“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负责向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申报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优胜班组、组织工作优秀单位和组织工作优秀个人,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积极推荐申报“全国安康杯竞赛示范企业”、“安康企业家”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市总工会、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将对在“安康杯”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参赛单位(考核成绩90分以上的单位中产生)和个人予以表彰,在连续5年(含)以上获得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称号的单位中,对符合条件、影响较大、贡献突出的单位,推荐申报“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

  各区县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分赛区申报全国或市一级“安康杯”竞赛先进名额,将根据其参加市一级单位的数量和行业危险因素等确定。

  附件:

    1、全国“安康杯”竞赛考核表

  2、全国“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报名登记表

  3、全国“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汇总表

  4、分(支)赛区“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备案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