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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百万职工建功立业”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组织单位的通知

沪工总经〔2011〕62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十一五”期间,各级工会积极动员组织广大职工广泛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百万职工建功立业”劳动竞赛活动,为促进上海“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完成作出了积极努力。为贯彻落实全总《关于推荐“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组织单位的通知》精神,推动“十二五”时期劳动竞赛深入发展,上海市总工会决定于“五一”前表彰一批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组织单位,请你们按照分配名额做好推荐工作。

  劳动竞赛先进集体授予企事业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应是遵纪守法、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会组织健全、劳动关系和谐;坚持开展劳动竞赛,在确保世博成功举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生产经营(工作)任务完成和节能减排工作、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推荐的先进集体中,非公有制企业应占一定比例。

  劳动竞赛先进组织单位授予区县局(产业)工会。推荐的先进组织单位应是劳动竞赛领导体系健全、组织指导有力、本地区或本系统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竞赛参与率高、竞赛成效显著、社会影响较大。

  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组织单位的推荐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真正把劳动竞赛活动开展得好的企事业单位和工会组织推荐上来。

  报送要求:

  1、请于4月8日前将“劳动竞赛先进集体推荐表”、“劳动竞赛先进组织单位推荐表”(一式三份、正反打印)报市总经济部。推荐表可在上海工会网站(www.shzgh.org)公告栏下载;

  2、报送时请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liw@shzgh.org。

  联系人:李伟电话:63211939*4113

  地址:中山东一路14号411邮编:200002

  附件:

  1、劳动竞赛先进集体推荐表

  2、劳动竞赛先进组织单位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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