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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

沪工审〔2011〕27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

  为贯彻落实全总经审会十五届四次会议精神,了解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进一步提高审计成效,市总经审会决定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

  此次调研分两个层面进行:

  一、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在2004年至2010年接受市总经审会审计后,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于2011年4月30日之前将《区县局(产业)工会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查表(2004—2010年度)》报送市总经审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sh412@126.com信箱。

  二、请区、县、局(产业)工会开展对本系统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调研。调研范围为2010年各级工会对同级及对下级工会审计后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系统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统计数据、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方面的经验及困难、促进审计意见整改落实的建议等,并形成调研报告。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本系统《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查表》和调研报告报送市总经审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sh412@126.com信箱。

  联系人、联系电话:

  周静:63211939-4123

  周杰:63211939-4302

  附件:

  1、区县局(产业)工会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查表(2004—2010年度)

  2、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查表

  3、填表说明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三

填表说明

  一、《区、县、局(产业)工会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查表(2004-2010年度)》填表说明:

  1、该表格由区、县、局(产业)工会填列。

  2、填列内容为2004年至2010年接受市总经审会审计后,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3、调研内容分为预算管理、费用列支、经费收缴、固定资产、投资、债权债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收据、专项资金、基层工会、技协等十一项,每项均列出部分审计存在问题,如有其他未列示的主要问题请填写在每项后的空格内。

  4、“审计年份”为进行审计的年份。2004年至2010年市总经审办共进行了三轮审计,请注明提出该项审计意见提出的年份,如有两次或两次以上均提出该项审计意见,请分别注明审计的时间。

  5、“涉及金额”为该项审计意见涉及到的金额数,如有两次或两次以上均提出该项审计意见,请分年度注明金额。

  6、“整改情况”中“整改”、“未整改”打“√”确认”;如在“未整改”中打“√”,则需填列“未整改原因”,如填不下可另附附件说明。

  7、在各调查项目后的“小计”一行,填写“涉及金额”合计数,“整改”、“未整改”审计意见合计条数。表格最后的“总计”一行,填写“涉及金额”总计数,“整改”、“未整改”审计意见总条数。

  二、《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查表》填列说明:

  1、该表格由区、县、局(产业)工会逐级下发到各下属工会填列,区、县、局(产业)工会汇总后填列报送至市总经审办。

  2、各级工会填列的内容为2010年各级工会经审会对同级及对下级工会审计后,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3、“预算管理方面”内容包括:预算编制、执行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4、“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方面”内容包括:会计科目使用、会计核算、债权债务清理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5、“遵守财经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方面”内容包括:经费拨交、经费列支、投资审批程序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6、“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方面”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原始凭证、审批权限、专项资金管理、收据发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7、“其他方面”填写除上述四方面以外存在的主要问题。

  8、“审计项目数”填写调查表数据所反映的审计项目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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