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料中心 >> 工会文件 >> 正文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通知

沪工审〔2011〕28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工会经审审计工作程序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强化质量意识,规范审计行为,发挥经审组织的监督效能,市总经审会决定于2011年继续开展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现将评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审计工作全过程能严格按照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工会经审审计工作程序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本市工会系统审计报告质量控制的规定》的规定进行;

  2、审计结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评价客观公正,建议切实可行;

  3、审计意见建议得到较好采用,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产生较好影响;

  4、审计方法合理,审计技术创新,工作效率较高;

  5、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廉政纪律。

  二、评选范围

  本市各级工会经审会在2010年度组织实施的审查审计项目,包括:

  1、对工会经费预算的制定、执行和决算的审查审计项目;

  2、对行政计拨经费和工会经费收支的审计项目;

  3、对工会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及其效益的审计项目;

  4、对工会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项目;

  5、对工会专项经费和专项资金的审计项目;

  6、对工会的内控制度健全、完善、有效的审计项目;

  7、对工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项目;

  8、对工会关、停、并、转的审计项目;

  9、对工会资产完全性、完整性和效益性的审计项目;

  10、其他监督工会经济活动的审计项目。

  三、评选机构

  市总经审会成立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总经审会委员、市内审协会负责人、市审计培训中心负责人、市总经审办工作人员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

  领导小组组长:市总经审会主任、经审办主任杨永平

  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内审协会会长徐志中

  市总经审会副主任、经审办副主任黄银萍

  市总经审会委员、市审计局办公室主任袁一平

  领导小组组员:市总经审会委员、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管一民

  市内审协会秘书长李子雄

  上海大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杨台英

  上海求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监事长、上海市鉴定专家委员会委员马法明

  市总经审办副处调研员卢能飞

  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由市总经审办负责优秀审计项目的推荐及评选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四、评选程序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在本系统评选的基础上推荐1个候选优秀审计项目,在区县局经审会主任互助组例会上进行讨论审议,每组选出5个候选优秀审计项目报市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经审办);推荐候选优秀审计项目需填写优秀审计项目推荐表和评分标准自报表,填好所得分值,逾期不报的,视为弃权;市总经审办负责初评(初评过程中将抽查部分上报优秀审计项目的单位和被审计单位进行调研和审核,核实相关情况),并提出初评意见报市总评选领导小组。

  五、评选时间安排

  1、3月上旬,由市总经审会下发《关于开展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通知》;

  2、3月中旬至4月中旬,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布置本系统的优秀审计项目的评选事宜;

  3、6-7月,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评选本系统优秀审计项目;

  4、8月底,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将推荐的本系统优秀审计项目先在各区县局经审会主任互助组例会上进行讨论审议,每组上报5个候选优秀审计项目至市总经审办;

  5、9-11月,市总经审办进行初评和复核,并选出一定比例的项目在全市工会经审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大会上交流;

  6、12月,召开全市工会经审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大会。评选时,由参评项目的审计组长向领导小组成员介绍项目的特点和有关情况(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并回答领导小组成员的提问,由领导小组成员当场打分,评出获奖等项;

  7、12月,市总经审会最后审定;

  8、次年3月,在上海市工会经审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五、评选需上交的材料

  1、优秀审计项目推荐表;

  2、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表(上报单位填好自评分);

  3、推荐的审计项目档案资料复印件。

  六、奖惩

  1、由市总经审会对获得优秀审计项目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

  2、评选结果将作为2011年度经审工作规范化考核重要内容之一;

  3、各参评单位要加强领导,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各种参评资料必须真实,符合有关规定,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市总经审会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2011年度经审工作规范化考核等级。

  附件一: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

  附件二: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表

  附件三: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推荐表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

  2011年3月28日

  

  附件一

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

(总分100分)

  一、审计方案(8分)

  1、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按规定进行审前调查,收集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查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并编制审前调查记录或报告,成为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的基础。(2分)

  2、审计实施方案要素齐全,内容明确具体,操作性强,包括:编制的依据,被审计单位名称和基本情况,审计的范围、内容、重点,审计组组长及成员分工等。(4分)

  3、审计实施方案经经审会主任审核同意。(2分)

  二、审计技术和方法(4分)

  应用计算机实施现场审计和文书处理。根据审计条件,应用《上海工会经审审计管理系统》或有关专业软件,检查被审计单位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电子数据和必要的计算机技术文档;项目文档处理电子化。(4分)

  三、审计证据(8分)

  1、按规定的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收集审计证据,取证方法恰当。(4分)

  2、审计证据具有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证明力强。(2分)

  3、审计证据有提供者的签名或盖章。不能取得提供者的签名或盖章的,审计人员注明原因。(2分)

  四、审计工作底稿(12分)

  1、审计工作底稿要素齐全,内容完整。(4分)

  2、审计工作底稿有必要、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2分)

  3、对审计中查出的与审计评价或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均编制了审计工作底稿,并做到一事一稿。(2分)

  4、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了分类、归集和整理,审计人员按照分工提出初步审计意见。(2分)

  5、审计组组长或其委托的有资格的审计人员及时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2分)

  五、审计结论性文书(22分)

  1、审计组在审计外勤结束1个月内向经审会提交审计报告初稿。(2分)

  2、审计报告如实、完整地反映审计结果。(2分)

  3、审计报告要素齐全,内容完整,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格式规范。(4分)

  4、审计报告中有相关的文字明确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1分)

  5、审计认定的事实清楚,数据确凿,表述准确。(4分)

  6、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定性准确。(3分)

  7、对违反规定的行为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3分)

  8、出具的评价意见和改进建议适当。审计评价内容适当,与审计发现问题的内容相协调;审计建议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3分)

  六、审计程序(18分)

  1、按规定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未提前3天送达审计通知书的项目必须经本级工会经审主任批准。(4分)

  2、按规定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审计情况自报表。自报表内容完整,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分别签名。(4分)

  3、召开审前工作会议,与被审单位有充分的沟通。(2分)

  4、审计报告按规定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4分)

  5、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的采纳与否作完整的说明;并编制审计组关于审计意见采纳情况表。(2分)

  6、在审计组审计外勤结束3个月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2分)

  七、审计档案(4分)

  1、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齐全,归档及时。(2分)

  2、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列,装订规范。(2分)

  八、提出审计意见的整改效果及后续审计(24分)

  1、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4分)

  2、进行审计回访。审计组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和审计意见的采纳情况,并取得相关证据;对没有及时落实整改的情况作出说明。(5分)

  3、审计所提审计意见和建议有较好的反响。(3分)

  4、在审计过程中有新思路新方法并取得实际成效。(5分)

  5、工会根据审计结果,制定、修改有关管理制度。(4分)

  6、审计成果得到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的肯定。(3分)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