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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夏季劳动保护、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沪工总经〔2011〕98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高温季节即将来临,为了切实做好今年夏季的劳动保护、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杜绝中暑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安全度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工会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充分认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班组、每个高温岗位和每个职工,特别要加强对非公企业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二、各级工会要依法履行职责,监督、协助用人单位合理安排职工的作业时间,注意劳逸结合。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高温季节各项津贴标准及相关待遇的发放。要积极采取措施,改善作业条件和环境,对高温作业场所要加强通风降温措施,设立高温作业职工的工间休息室;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的,要避开烈日高温时段,防止职工中暑。要做好职工的医疗保健,抓紧在入暑前对高温作业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高温禁忌症的职工,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要督促企业在作业现场及时供应合格足量的清凉饮料,加强职工食堂管理,搞好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确保职工平安度夏。

  三、各级工会要发挥组织优势,通过各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寓教于乐、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职工喜闻乐见的暑期保健知识及劳动安全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把安全教育培训渗透到职工生产生活的每一个环节。要督促和协助企业行政重点加强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培训教育,提高农民工防暑降温的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做到遵章守纪,抵制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要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

  四、各级工会要针对高温天气极易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深入到生产一线,倾听职工的呼声,了解职工的疾苦,做好高温慰问,对发现损害职工安全健康的问题,要及时向企业行政和上级工会反映,并督促企业行政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解决。要充分利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优势,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加强对企业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市总工会将对高温车间、露天作业等特殊作业的企业、工地、车间进行抽查,并深入一线慰问高温作业的职工。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请在9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防暑降温工作总结和防暑降温统计表汇总后报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附件:防暑降温统计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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