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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上海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沪人社就(2011)40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各高等学校:

  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118号)的要求,现就举办“2011年上海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就业工作重点群体为服务对象,开展以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进城务工人员和就业困难群体的招聘活动,为民营企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搭建平台。

  二、活动主题

  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建立通道,为民营企业吸纳人才搭建平台。

  三、服务对象

  招聘对象以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城镇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和进城务工人员。招聘企业主要以民营企业为主。企业应具备一定规模和经济、技术实力,并能够提供10条以上适合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的空岗信息。企业应承诺提供的岗位信息真实有效,并能现场签订(意向)协议。

  四、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5月3日-5月15日)

  1、落实工作人员。各区县要成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教育、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共同参加的工作小组,协调推进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并落实专人负责招聘周的有关工作。

  2、落实工作方案。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共同研究制定本地区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实施方案,并请于5月16日之前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落实岗位信息。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通力配合,多渠道收集民营企业用工信息并梳理分类。要鼓励工商联企业会员单位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加招聘周活动,力争每个企业都能够吸纳多名大专以上毕业生就业。各区、县工商联要广泛发动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活动,做好组织企业填写《企业招工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工作,并于5月9日之前汇总报送市工商联。

  (二)实施阶段(5月16日-5月22日)

  1、统一开展招聘活动。5月16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将在“上海市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设立主会场,集中举办民营企业招聘主题活动。各区、县可结合企业需求和求职人员类型开展综合招聘或专场招聘,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将招聘活动延伸到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街镇和社区。请各高校及时通知未就业毕业生积极参加招聘活动。同时,各区、县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将收集到的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汇总到“上海公共招聘网”(http://jobs.12333sh.gov.cn)的“民营企业招聘周专栏”。

  2、加强现场就业服务。在招聘活动现场要设立政策咨询、权益保障咨询、职业指导等服务窗口,通过发放政策问答手册、摆放宣传板、解答问题等方式,积极加强就业服务和宣传促进就业政策。针对就业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要设立专人重点帮扶并进行个性化指导,引导招聘企业优先录用。对符合就业扶持政策条件的民营企业和求职者,要着力做好政策的落实工作,帮助指导企业和求职者享受各项促进就业政策,有条件的可以现场办理。

  3、做好创建平等就业环境工作。招聘活动期间,各区、县要积极引导招聘企业消除歧视、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招聘岗位应避免设置年龄、性别和民族等准入条件。严禁招聘企业录用人员体检时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4、做好维护求职者合法权益工作。各区、县工会组织要设立专门维权服务台。对参加招聘周活动的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进行指导。对劳动争议等问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三)总结阶段(5月23日-5月29日)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总结评估工作,并在5月29日之前将《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和活动总结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招聘活动结束后,各区、县要做好对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求职者的就业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统计汇总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将其作为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民营企业发展,促进高校毕业生、进城农民工以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重要举措加以推进和落实。各区、县工作小组要统筹安排、统一部署,确保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形式多样、内容充实、安排合理、组织有序。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民营企业招聘周的组织落实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招聘周活动的组织和部门间的协调工作;教育部门要组织好高校毕业生参加现场招聘活动;工会组织要做好求职人员的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工商联要做好民营企业用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三)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招聘周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活动开展安全有序。要切实落实安全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对招聘活动现场事先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要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公安、消防等部门密切配合,确保招聘现场安全有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忻毓林

  电话:62342719传真:62342719

  电子邮件:jyc@12333sh.gov.cn

  市教委联系人:田磊

  电话:64823380传真:64823380

  电子邮件:tlei@shec.edu.cn

  市总工会联系人:曹宏亮

  电话:63211939-3153传真:63218014

  电子邮件:bzgzb@shzgh.org

  市工商联联系人:程农霞

  电话:63373165传真:63374533

  电子邮件:nancycheng@sfic.org.cn

  附件:

  1、企业招工信息登记表

  2、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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