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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树上海市女职工周末学校示范学校的通知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的意见》、《上海职工素质工程“十二五”发展规划》精神,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加大对女职工培训力度,进一步激发女职工获取知识、更新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适应“十二五”发展对女职工素质提出的新要求,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于“十二五”期间在全市选树100个上海市女职工周末学校示范学校,积极争创全国工会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今年拟首批选树20个。通过发挥女职工周末学校示范学校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树对象

  本市各级工会设立的女职工周末学校。主要包括:

  1、区县局(产业)女职工周末学校;

  2、街道乡镇、经济园区、楼宇等区域性、行业性女职工周末学校;

  3、具有一定规模(一般指女职工百人以上)的基层单位女职工周末学校。

  二、选树条件

  (一)女职工周末学校成立三年以上,正常开展女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年培训女职工达到一定规模。

  (二)办学规范,有制度保证。由工会领导或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担任学校领导,并设相应的工作机构或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有相对固定的培训场地或教室,并有固定的教育培训经费,能够为女职工培训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职责任务明确,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培训工作规范有序。

  (三)根据女职工需求开展教育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形式多样性、培训有特色,得到女职工和社会认可,效果明显。

  (四)突出重点,分类办学。区县局(产业)女职工周末学校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每年培训不少于二次(期);对基层女职工周末学校有要求、有计划、有指导、有成效;组建周末学校讲师团,为基层提供教师资源;健全周末学校网络,具有一定规模的基层单位女职工周末学校组建率达50%以上。

  街道乡镇、经济园区、楼宇等女职工周末学校要广泛发动,组织动员本区域50%以上的基层单位女职工参与周末学校的学习和培训,年培训次(期)数不低于4次。

  基层女职工周末学校培训有计划、有重点,年培训次(期)数不低于4次,或在周末学校中女职工年培训率达70%以上。

  三、申报要求

  (一)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高度重视选树女职工周末示范学校工作,按要求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在推荐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基层工会和女职工意见,真正把培训质量高、女职工认可、社会反响好的女职工周末学校推荐上来。

  (三)请认真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并于6月30日前报市总女职工部。请在上报推荐表的同时,提供被推荐单位2千字以内的情况介绍(附电子版),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基本情况、培训情况、办学效果等。

  四、奖励办法

  市总女职工委员会对被推荐单位进行审批,对各示范学校统一授牌,给予一次性培训经费,并从中择优推荐“全国工会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

  附件:上海市女职工周末示范学校申报表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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