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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沪工总办〔2011〕136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各直管单位、市总机关各部室:

  现将《上海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定》的要求,加强新形势下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推进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管理规定

  为加强上海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推进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的整体水平,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特制定上海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管理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大力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探索和掌握新形势下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的规律,努力提高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扩大工会的社会影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推动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机构设置

  1、成立上海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应急领导小组,其职责由办公室、新闻办、宣教部等部门承担,组长由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宣传的市总工会副主席和新闻发言人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对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和涉及工会、职工的舆论热点提供相关信息报告;监测研判并及时处理涉及工会和职工的舆情信息;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报送和引导机制。

  2、上海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办公室(简称新闻办)是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工作主管部门,承担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工作职能,归口市总工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提出新形势下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工作思路;制订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市总工会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新闻宣传;组织召开市总工会新闻发布(通气)会,为市总工会新闻发言人提供新闻发布素材;加强与市级新闻媒体的联络;协调安排市总工会各部室及直管单位重要工作新闻宣传、各新闻单位的采访报道活动;协调市总工会所属报刊和网站有关工会工作的宣传报道口径;沟通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新闻宣传信息;开展“上海市五一新闻奖”评选工作等。

  三、工作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制度

  1、上海市总工会新闻发言人由市总工会秘书长担任,代表上海市总工会对外发布新闻。

  2、市总工会新闻发言人通过市总工会新闻发布(通气)会,向新闻单位通报市总工会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内容和进展情况,介绍市总工会推出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举措,发布广大职工和社会公众关心的有关信息,回答新闻记者提问等。

  3、市总工会新闻办是市总工会新闻发言人的工作班子,在市总工会分管主席的领导下,总体策划新闻发布内容,为市总工会新闻发言人提供新闻发布材料。

  (二)新闻发布(通气)会制度

  1、定期召开上海市总工会新闻发布会,原则上一年召开一至二次。主要内容是:对以市总工会名义举行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介绍其意义、内容和措施;对涉及职工利益和工会工作的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重大政策的出台以及社会关注的重大热点、焦点问题,表明市总工会的态度和主张。

  2、定期召开上海市总工会新闻通气会,原则上一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需要也可增加次数。主要内容是:通报市总工会阶段性重要工作,提供市总工会阶段性重要工作新闻宣传提纲,听取各新闻媒体的意见和建议。

  (三)新闻宣传管理制度

  1、工会新闻宣传工作由市总工会新闻办统一管理,未经新闻办授权,各级工会、市总工会各部门、各直管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市总工会名义发布新闻;境外及港澳台新闻媒体的采访活动,由市总工会国际部和新闻办组织实施。

  2、为实行新闻宣传工作的统一管理,凡以市总工会名义举行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新闻宣传均由市总工会新闻办牵头组织,市领导出席的市总工会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新闻报道,由市总工会新闻办起草新闻代拟稿,报市总工会秘书长审定后上报;市总工会主要领导出席的市总工会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新闻报道,由相关部门提供新闻代拟稿,经市总工会新闻办审核后报市总工会分管领导审定。凡由市总工会各职能部门承办的重要工作的新闻宣传由市总工会新闻办与市总工会相关部室协调开展,涉及市总工会各部门重要工作的新闻稿件,由各主办部门报分管领导审定。

  3、事关全局工作或重大热点问题,原则上不接受电话采访。各级工会、市总工会各部门、各直管单位收到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后通知市总工会新闻办,由新闻办按程序报批后作出安排。涉及市总工会各部门、各直管单位业务工作的日常新闻宣传,由各单位酌情受理媒体采访申请。

  4、市总工会新闻办定期向劳动报、上海工运、工会理论研究等市总工会所属报刊提出工会工作宣传重点和要求。充分发挥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信息员在新闻宣传方面的作用。

  5、每年举办一届“上海市五一新闻奖”评选活动,表彰宣传上海工人阶级和工会的优秀新闻作品,激励各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工人阶级和工会的力度。对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工会新闻作品予以奖励,不断提高工会新闻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四)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报送及应急处理制度

  1、督促各级工会及时、全面、准确汇报重大事件相关情况及舆情动态,对各级工会报送的新闻和舆情信息作进一步宣传报道和舆情应对处理。

  2、重要新闻信息向劳动报、工会网站等主流媒体推荐,重要舆情信息经核实后列入监测、分析、报告和应对等处理程序,就突发重大事件和涉及工会、职工的舆论热点进行舆情研判,通过工会简报、内参、职工思想动态等形式向全总、市委及相关部门报送。

  3、报送信息内容可以是文字、图片、图表、音像资料等新闻和舆情线索。为提高新闻和舆情信息处理效率,所报送的信息,凡在互联网可以查阅到的内容,要详细且准确无误地报送网络链接地址。

  4、就宣传报道、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处理作出部署和安排,确定宣传口径和宣传形式,适时对外发布工会的意见和主张。

  5、指导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管理工会网络宣传员队伍。

  6、突发重大事件处理完毕后,由相关部门形成处理情况报告并做好存档工作。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上海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工作规定(试行)》(沪工总办〔2005〕80号)同时废止。

  附件:上海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上海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肖堃涛

  副组长:汪兰洁  张立群

  成  员:(按部门排序)

  李  鸣  桂晓燕  杜乃根  丁  巍

  李卫军  宋  震  刘卫新  吴  萌

  宋钟蓓  沈雄德  张  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张立群(兼)

  副主任:王  厚  富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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