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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工会开展2011年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

沪工总保〔2011〕151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时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王兆国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积极推动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政策体系,整合内外资源,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学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进一步延伸助学链条,努力实现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培训和就业“一条龙”服务,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根据全总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工会帮扶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救助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上学子女,以及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具体对象包括:

  1、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低保边缘家庭的职工子女;

  2、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3、因突发性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4、在本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

  5、本市工会对口助学帮扶喀什四县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二、活动时间

  根据全总统一安排,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集中在7-8月,贯穿全年。

  三、具体内容

  1、积极推动助学就业有关政策的落实。各级工会组织应积极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信息,发挥政府助学的主渠道作用,帮助更多符合国家助学政策的困难职工子女享受到政策优惠。做好与高校工会助学工作的衔接,协助考入高校的困难职工子女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推进政府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和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基地建设,完善本市就业服务体系,使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都能享受到制度的安排和政策的覆盖,努力做到应享尽享。努力推动政府不断完善针对性的优惠政策,开设创业就业咨询专场座谈会,邀请专家解读政府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在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贷款和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

  2、推广典型评选先进,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结合工会送温暖活动20周年大型活动,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通过典型事例和感人事迹推广、宣传各级工会多年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弘扬爱心善举,积极引导职工群众广泛参与工会的帮扶工作。

  3、加大帮扶资金支持力度,重点做好入学前帮扶。对享受国家助学政策后就学仍有困难的职工子女,要重点做好入学前的帮扶工作。各级工会要通过发放交通费、生活费、助学金等方式,确保不让一个困难职工子女因家庭经济困难上不了学。各级工会要在8月30日前将工会助学困难职工子女的各类帮扶金发放到位。

  4、开展以“走进企业、体验劳动”为主题的“金秋助学”勤工俭学岗位帮扶工作。充分利用工会组织健全、密切联系企业、社会接触面广泛的优势,动员本市各企业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培育大学生勤俭自强、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并通过补贴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求职过程中的交通、培训、食宿、职业介绍等实际困难。

  5、力求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就业援助工作。各级工会要将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工会就业援助体系,充分发挥职工帮扶中心和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专场招聘会和推介会等就业服务活动,及时向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积极协调国有大中型企业、劳模企业、社会爱心企业和高新技术园区、创业园区等单位参与,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四、几点要求

  1、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救助档案。各级工会要组织工会干部深入困难职工家庭,通过逐户走访核实等形式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就学问题进行排摸梳理,进一步掌握子女就学、工作生活以及毕业后就业等情况,动态调整毕业就业、升学等受助学生的信息,不断健全完善工会系统助学和就业帮扶档案。在此基础上,研究制订金秋助学和阳光就业行动实施方案,实施重点帮扶和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努力使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上不起学,每一个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

  2、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方筹集助学资金。各级工会要充分发动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助学力量,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帮扶等多种形式进行助学帮扶。通过深入开展“千个党支部与千名学生结对助学”、“千个文明班组、红旗文明岗牵手千名困难职工”、“百名企业帮助百名学生”等品牌活动,拓展社会资源,推进跨系统、跨行业、跨社区的社会助学、个人助学,形成多层次、社会化助学帮扶的新格局。

  3、充分利用宣传阵地,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协调社会主流媒体深入报道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情况,特别是推广、宣传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报道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感人事迹,选树经过工会助学完成学业、事业有成的学子典型。

  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于9月5日前,将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业活动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市总保障工作部。

  联系人:顾佳

  联系电话:63211939-3151

  电子邮件:guj@shzgh.org

  附件:2011年工会金秋助学和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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