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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上海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立功竞赛活动的通知

沪工总经〔2011〕180号

各区县总工会、房管局,各有关大型企业集团等建设、管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精神,在以往开展的市重大工程立功竞赛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立功竞赛凝聚力量、集聚智慧、激发活力、促进发展的优势,确保本市“十二五”期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供应目标任务的完成,上海市总工会、中共上海市城市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上海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立功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标

  通过进一步深入开展立功竞赛活动,团结动员参赛单位广大职工以“一流的工作、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业绩、一流的团队”,优质高效地建设“规划科学、配套健全、环境优良、工程优质”的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社区,积极推进“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落实,全力以赴完成本市“十二五”期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供应各项目标与任务。

  二、参赛范围

  参与本市大型居住社区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前期工作、实施工作、配套工作与供应管理工作的市、区各相关单位与部门。

  三、竞赛内容

  针对大型居住社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的特点,各建设和管理单位要进一步开展好以“六比六赛”为主要内容的立功竞赛活动。

  (一)比推进力度,赛文明动迁。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加速动迁腾地进度,确保住宅和配套项目的开工建设;关注民生,依法动迁、规范动迁、文明动迁,确保和谐稳定。

  (二)比办事效率,赛前期手续。形成合力、咬紧目标,提高效率,加速前期各项手续办理,确保按期实现开工建设。

  (三)比理念创新,赛设计优化。坚持“以人为本、经济适用、可持续发展”的设计理念,在房型设计、立面处理、空间布局、环境优化、省地节能上创新优化。

  (四)比统筹计划,赛配套完善。确保市政、公建配套项目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着力提高公益性配套设施的建设进度,加快完善各类配套设施。

  (五)比工程管理,赛安全质量。坚持“质量为本,安全为先”,注重建设质量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开展“安全、质量无事故”活动。

  (六)比完成任务,赛工作进度。攻坚克难、突破瓶颈,确保按预定的建设、供应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供应进度。

  四、组织机构

  竞赛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分类考核、集中评比的竞赛组织体制。由上海市总工会、中共上海市城市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有关领导组成“上海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立功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负责对竞赛的统一领导和规划组织。

  组委会主任:

  杜仁伟市总工会副主席

  田赛男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

  周炜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副巡视员、工会主任

  顾弟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各区县总工会、房管局和有关大型企业集团等建设、管理单位。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

  李卫军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部长

  魏庆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工会主席

  顾永和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办公

  室副主任

  汪建然市建设交通工会调研员

  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工会,各成员单位工会负责人为联络员。

  五、表彰激励

  对竞赛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分三个方面予以表彰激励:

  1、推荐参加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和住宅建设实事立功竞赛先进评选。对立功竞赛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竞赛组委会按照有关评选条件,推荐参加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和住宅建设实事立功竞赛先进评选。具体条件参见《上海市重大工程实事立功竞赛先进评选办法》(沪竞字[2010]第6号)和《上海市住宅建设(房屋管理)实事立功竞赛先进评选办法》(沪住赛[2010]2号)。

  2、推荐参加市总工会先进评选。在竞赛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竞赛组委会择优推荐“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和“上海市工人先锋号”。“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和“上海市工人先锋号”的评选条件参见上海市总工会相关文件要求。

  3、推荐参加全国总工会先进评选。特别优秀的集体与个人,经考核符合条件的,推荐参加“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的评选。“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条件参见中华全国总工会相关文件要求。

  上述各类评选表彰,原则上每年年底考核审定,并推荐报批,结合工程建设阶段性节点进行表彰。具体名额分配和评选申报程序另文下达。

  六、竞赛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做好竞赛发动工作

  参与市、区大型居住社区保障性住房(含市政、公建配套项目)建设和供应管理的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参加立功竞赛活动。各区县总工会、房管局和相关企业集团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好组织管理作用。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要定期组织检查,加强对立功竞赛活动的发动和推进工作,确保立功竞赛活动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

  (二)制订竞赛计划,确保竞赛活动有效开展

  参赛的各建设、施工和管理单位要根据今年承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制订深化立功竞赛活动的工作计划。要精心设计竞赛活动的载体,明确竞赛活动各阶段的重点;要把竞赛活动与“创先争优”、争创“双优”工程、深入推进职工素质工程和青年岗位建功行动等活动紧密结合,务求实效;各区县总工会、房管局和相关企业集团要加强对参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供应的单位尤其是一线基层单位竞赛工作的指导,进一步规范参赛单位竞赛工作,不断提高水平。

  (三)实施中途检查,推动竞赛活动深入开展

  对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供应进度的要求和竞赛活动的主要内容,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中途检查计划并组织开展中途检查。各参赛单位要做到目标明确、组织完善、发动有力、开展有序、内容扎实、资料健全。同时,要查找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措施,使竞赛活动成为完成目标任务的“助推器”。

  (四)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弘扬先进典型事迹

  各单位要及时做好阶段性小结和年终总结;竞赛组委会按照有关评选条件,及时予以表彰。同时,各参赛单位要及时总结竞赛活动的有效做法和经验,“见人,见物,见精神”,大力宣传各方面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例,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广大建设管理者为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供应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上海市总工会

  中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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