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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2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沪工总保〔2011〕240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2012年是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20周年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10周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委和全总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决定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重点对象,不断夯实工会送温暖活动基础

  各级工会要贯彻落实全总关于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工会干部深入基层大走访”活动的要求,深入基层行业企业、深入困难职工居住比较集中的社区,普遍开展困难职工状况调查,准确掌握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困难职工数量、致困原因和利益诉求,并将经排摸后新增困难职工的详细情况和帮扶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系统建立档案。同时,对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调整。

  各级工会在开展送温暖活动时要注重面向广大职工群众,重点开展对六类对象的走访慰问:一是受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因素影响的重点地区、行业和企业的困难职工、农民工;二是生产经营困难、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下岗、待岗特困职工、农民工;三是社会协管类、公共服务类岗位特困从业人员及物流、餐饮、家庭服务等生活服务类行业企业(包括经营性非正规就业组织)困难职工、农民工;四是因患大病重病、子女上学及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影响,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及“低保”边缘职工;五是有就业、创业能力和愿望的下岗失业困难职工、农民工;六是生活困难的全国、本市劳模和退休老劳模。

  二、加大工作力度,努力确保工会送温暖活动取得实效

  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是工会组织帮扶困难职工的品牌工程,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特点和优势,积极探索进一步服务职工群众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为职工会员提供多元化服务。

  1、普遍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各级工会要以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工会干部深入基层大走访”活动为契机,在调查排摸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对已建档困难职工、以及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困难职工、农民工的走访慰问和扶贫济困活动,采取多种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实现“一个不漏”的目标。市总工会领导及机关各部室将分多路走访慰问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家庭及困难企业,检查工会开展送温暖工作落实情况。各级工会领导干部及广大工会干部也要集中安排、轻车简从,深入困难职工家庭走访慰问,实地了解困难职工生活情况和困难企业的实际需求。

  2、不断深化送温暖主题活动。各级工会要广泛动员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踊跃参加“爱心一日捐”活动,普遍建立并不断壮大工会帮困基金;要组织开展工会送温暖活动20周年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1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进一步总结经验,宣传典型,不断提高送温暖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要加强“条块结合”,注重整合产业(行业)工会帮扶资源,办好“上海工会2012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援助服务日”活动,着力推进“四送三进”(“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健康,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的深入开展;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与困难职工同行”系列公益活动,不断加大对本市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要举办形式多样的送温暖职介专场,重点为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下岗失业职工、农民工提供“就业咨询、创业指导、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一条龙服务;要充分依托市公惠医院实物医疗帮扶资源,组织实施“困难职工免费专家门诊服务”活动,切实为在档困难职工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3、有效落实各项帮扶举措。各级工会要做好全国和本市劳动模范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和春节慰问金的发放工作,做到“及时、准确,一个不漏”;要开展好“两节”期间“三定三助”(“定人、定额、定时”,“助学、助医、助困”)帮扶工作,不断扩大帮扶覆盖面;要继续推动“千个党支部与千名困难职工子女结对助学”活动,不断扩大结对助学覆盖面,提高帮扶水平;要认真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通过开展女职工委员会、先进女职工集体与单亲困难女职工“双结对”帮扶及困难女职工免费妇科体检等活动,切实推进困难女职工帮扶工作;要完善节日期间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保证职工热线、法律援助热线和女职工维权热线的畅通有效。

  4、切实做好“文化送温暖”工作。各级工会要在开展好物质帮扶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模范先进人物、新生代农民工以及节日期间仍坚守工作岗位的职工等三类职工群体的精神帮扶工作;要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传报道、座谈交流等方式,积极营造弘扬劳模精神的社会氛围;要通过设立心理咨询室、心理健康宣传栏和开设心理疏导讲座等途径,缓解新生代职工、农民工的心理压力,了解其精神需求和诉求愿望;要加强人文关怀,通过组织开展知识讲座、交际联谊、文化娱乐等活动,进一步丰富“两节”期间广大职工会员的精神文化生活;要通过开展“送慰问到岗位”、“送文化到企业”、“送关怀到家庭”和“送年夜饭到工地(车间)”等活动,关心服务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职工、农民工。

  5、推动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各级工会要对广大职工普遍关心的最直接、最现实、最需要的利益问题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贯彻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情况进行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积极向同级党委、政府(行政)汇报,推动建立和完善扶贫济困的长效机制;要围绕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就业、医疗、子女教育、养老、住房及物价上涨等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行政反映职工的利益诉求,积极参与并推动政府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政府民生政策与困难职工帮扶措施的有效对接;要积极推动将困难职工家庭纳入政府保障性住房政策覆盖范围,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困难。

  三、认真推进落实,切实做好农民工群体援助服务工作

  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网络优势,进一步加大农民工权益保障力度,健全完善援助服务机制,确保广大农民工群体平安、和谐过节。

  1、不断强化农民工维权服务。各级工会要重点针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就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等情况,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恶意欠薪企业的工资追讨和查处力度;要充分运用各级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平台,通过购买服务、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代理诉讼和参与调解仲裁等服务;要加大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建立快速处理劳动纠纷的“绿色通道”,及时介入、化解因裁员、欠薪、断保、工伤等引发的劳动关系纠纷;要在企业(工地)、社区以及车站、码头等人流比较集中的场所,采取图片展览、专题讲座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其依法维权的意识。

  2、全力实施农民工援助项目。各级工会要密切关注本市“综保”转“城保”工作的推进情况,推动实现农民工“应保尽保”;要切实加大对生活困难农民工的帮扶力度,做好本市工会“外来从业人员意外伤残互助保障计划”的参保以及农民工团体助医卡、体检卡、医药箱发放等工作;要继续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返城”工作,通过帮助购买团体票、组织专车、车(船)票补贴等形式,努力帮助农民工解决购票难、乘车难、返乡返城难等问题;要关注农民工“体面劳动”状况,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普查,推动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和条件;要注重做好留沪过年农民工特别是环卫、物流、家政等服务类行业留沪过年农民工的安抚和疏导工作,通过组织文体活动、医疗体检、健康咨询等活动,不断丰富广大农民工的业余生活。

  四、精心组织部署,有效推动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各级工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开展2012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深入、有效推进。

  1、认真制定活动推进计划方案。各级工会要按照走访慰问与机制建设相联动、救急济难与化解深层次矛盾相协调、物质帮扶与人文关怀相衔接的要求,制定有具体目标、有党政支持、有人员落实、有资金保障、有机制规范、有措施保证的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计划实施方案,努力做到与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全会精神和全总工作部署相结合,与开展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相结合,与推进落实“两个普遍”工作方针和推动工会帮扶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2、不断推动援助服务体系建设。各级工会要以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各级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创新工作载体,提高工作水平,不断构建完善覆盖地区和产业的职工援助服务体系,并将工会援助服务工作主动融入到新型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中去,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援助服务;要严格按照全总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帮扶资金的监管,确保款物全部用于帮扶困难职工、农民工;各局(产业)工会要进一步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多渠道筹措帮扶资金,确保送温暖工作正常、有效开展;各级工会要坚持“依档帮扶”的原则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使用好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并认真组织开展2011年及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的自查工作;要继续推动地方财政落实对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的资金投入,努力实现按1:1比例配套的目标要求。

  3、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工会要结合开展工会送温暖20周年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10周年纪念活动,注重挖掘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充分发挥工会新闻宣传阵地的作用并积极协调社会主流媒体做好对工会送温暖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在确保本市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中采取的措施和做法,突出宣传工会开展维权帮扶工作的创新成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困难职工、服务广大职工的良好氛围。

  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积极落实送温暖活动各项援助服务举措,及时做好数据汇总和典型总结工作。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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