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料中心 >> 工会文件 >> 正文
关于本市开展2012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妇女联合会:

  为进一步做好来沪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更好地满足来沪农民工求职就业和企业招聘用人的需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2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337号)的有关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定于2012年2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市共同开展“春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帮您尽早实现就业。

  二、服务对象

  来沪务工的农村劳动者,以及各类有招聘用人需求的用人单位。

  三、活动时间

  2012年2月1日至3月31日。

  四、活动目标

  (一)走访到位。要结合实际,了解本区县来沪农民工就业需求,走访有招聘用人需求的重点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摸查用人单位招聘用人需求,将摸查情况登记造册,并纳入相关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

  (二)宣传到位。要向来沪农民工免费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让其了解本市春风行动开展时间和服务内容,了解来沪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场所、服务专窗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了解相关政策。向有招聘用人需求的企业提供用工指导和政策指引,让其了解本市农民工就业政策和来沪人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主要服务项目。

  (三)服务到位。要向来沪农民工提供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包括求职登记、岗位信息查询、推荐面试、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咨询、就业及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劳动维权咨询等各项服务;有招聘用人需求的单位可以通过来沪人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发布招聘信息,获得人员推荐、组织面试、用工指导和就业政策咨询等各项服务。

  (四)政策到位。要充分发挥来沪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场所、服务专窗以及专场招聘会作用,积极为来沪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有参加技能培训意愿的来沪农民工可以按规定享受本市的政府培训补贴政策。

  (五)维权到位。要向来沪农民工提供劳动维权服务,包括提供劳动维权知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向有维权需求的来沪农民工提供相应的政策指导、维权支持和法律援助;向各类用人单位提供诚信招聘、合法用工等方面的政策指导,提高企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

  五、活动重点

  (一)做好岗位信息储备,加强就业动态监测。开展企业用工需求摸查,在2012年2月10日前,了解本区县准备节后招工的重点企业的招聘需求,收集岗位信息。各区县还要及时掌握因企业搬迁、关闭、减员等原因造成的来沪农民工集中流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情况,要充分利用本市农民工信息社区监测点,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动态信息的监测和统计。

  (二)广泛开展活动宣传,积极扩大活动受众面。在2012年2月底前,集中开展一轮针对来沪农民工的宣传活动,帮助他们及时获得就业岗位信息、技能培训信息和务工常识信息,了解招聘会信息。活动期间,各区县应结合实际,突出就业服务、稳岗维权的重点,加大各项政策宣传力度,可视情况选择来沪农民工较多的车站码头、街镇社区和招聘现场设立公益宣传广告栏、免费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重点宣传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措施、社会保险政策、维权举报途径以及务工过程中的其他注意事项。在2012年2月下旬到3月上旬期间,集中开展一轮针对招工企业的宣传活动,让企业及时了解春风行动活动内容、相关就业政策内容和招聘用工规范要求。

  (三)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提高活动成效。要以来沪人员就业服务场所和服务专窗为依托,提供优质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可根据来沪农民工就业需要,组织开展“一站式推荐岗位”、“农民工专场招聘会”等服务活动。在具体活动安排上,可结合区域产业特点,选择在来沪农民工聚集的街镇社区、工业园区和人力资源职业中介园区,有针对性地举办小规模招聘会,并现场提供政策咨询和维权指导。

  (四)搭建信息平台,加强与外省市劳务对接。活动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继续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合作,在春风行动期间为办理中国移动“两城一家”业务的手机用户免费提供招聘会信息和相关就业政策信息的手机短信息服务。各区县可充分利用此项移动通讯手段向来沪农民工提供就业政策、招聘会等相关政策信息和服务活动信息,为来沪农民工和企业搭建更加便捷的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同时,各区县可根据区域用工需求,通过建立招聘信息异地发布合作机制、签订对口劳务合作协议、联合举办招聘会、校企合作等多种途径,加强与外省市的区域间劳务协作。

  (五)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来沪农民工职业技能。各区县要结合落实农民工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在活动期间要进一步落实来沪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补贴政策,鼓励来沪农民工参加符合本市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市场紧缺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鼓励参加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提升家政服务、养老护理和病患陪护等家庭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

  (六)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要加大对拖欠工资、欠缴社会保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做好欠薪保障金及时垫付工作,确保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工能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合法权益。要加强劳动合同签订和备案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引导企业依法用工、及时与来沪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要严厉打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为,确保人力资源市场和谐稳定。已建立人力资源职业中介园区的区县,要加强日常监管,鼓励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诚信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2012年春风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排专门机构负责活动的规划、部署和实施工作。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2012年春风行动进行统筹管理,提前协调落实活动工作经费,加强与工会、妇联组织间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分工负责的重点工作内容,对工会、妇联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制定方案,突出重点。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妇联组织要结合区域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突出活动重点,创新服务模式,落实工作责任,对本区县春风行动进行统一部署,全力推进,把各项活动的服务援助成效落到实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重点发挥来沪人员就业服务场所和专窗的作用,做好求职和就业信息摸查和动态管理、就业服务、劳务对接、政策宣传和落实等各项工作。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要切实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全面落实春风行动各项工作安排,并将春风行动有关情况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情况监测系统”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会组织要将“春风行动”与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相结合,为来沪农民工开展技能培训,并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务输出对接等“一站式”的就业服务;要将“春风行动”与深入推进工会“两个普遍”工作相结合,进一步组织来沪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指导他们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断提高其就业质量,增强其就业稳定性;要将“春风行动”与工会帮扶工作相结合,发挥各级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的作用,为来沪农民工提供生活和法律维权服务。

  妇联组织要在春风行动期间,以女性来沪农民工为主要对象开展“春风送岗位”行动,结合实际、主动作为,深入了解女性来沪农民工的需求和困难,充分发挥再就业培训基地、信息服务中心、家政服务机构、妇女手工编织合作社等阵地的作用,通过开展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岗位推介、权益维护等方式,为女性来沪农民工就业提供有效服务。

  各区县在组织开展招聘活动时,应高度重视招聘会安全工作,要按规定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和实施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三)加强指导,督促落实。各区县要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会和妇联组织的指导,重点监督检查政策宣传是否广泛、岗位信息是否准确、提供服务是否有效、市场监管是否到位。

  (四)及时反馈,上报情况。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妇联组织要设专人负责春风行动的相关工作,对活动的开展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本部门的相关统计,汇总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工作情况。请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会和妇联组织于2012年4月5日前分别上报本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2、3)。

  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忻毓林联系电话:62748577*1910

  联系人:叶晓清联系电话:62748577*1029

  电子信箱:jyc@12333sh.gov.cn

  市总工会

  联系人:曹宏亮联系电话:63211939*3153

  电子信箱:caohl@shzgh.org

  市妇联

  联系人:薛志萍联系电话:64330001*6219

  电子信箱:fazhanbu@126.com

  附件:

  1、2012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2012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工会组织)

  3、2012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妇联组织)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二〇一二年月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