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料中心 >> 工会文件 >> 正文
关于本市推进劳动保护行动 深化“安康杯”竞赛的通知

沪工总经〔2012〕25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各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12年度开展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总工发〔2011〕85号)精神,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行动,经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2012年将在本市继续深化“安康杯”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九届市委十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康杯”竞赛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行动,积极组织实施群众性安康工程,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和素质,提高杜绝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遵守劳动纪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切实保障本市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作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力争2012年度参赛单位和职工总数分别较上年度增长10%和5%,实现参赛单位生产安全死亡和重伤事故有所下降,职业危害状况有所改善,参赛单位班组参赛率100%。

  三、竞赛主题

  弘扬企业安全文化,加强班组安全管理。

  四、参赛范围

  本市地域内各种类型的企事业和机关单位、外省市驻沪建筑施工单位。

  五、竞赛内容

  本市各参赛单位在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中,要大力弘扬企业安全文化,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全面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逐步融入于企业文化之中;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意见》(沪工总经〔2011〕73号),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劳动保护“五项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二是建立健全职代会听取审议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三是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对劳动安全卫生的议案和巡查制度,四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举报制度,五是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程;要广泛开展创建“安全生产1000班组”活动,夯实班组安全基础,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和素质。

  本市各参赛单位要以职工参与为主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康杯”竞赛活动,要积极推广应用《工会主动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企业中积极推行签订《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举办职工安全健康知识培训和普及教育活动,开展职工安全卫生知识学习和竞赛等活动。各参赛单位要继续认真组织“五个一”活动,即:签订一份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编写一份安全生产现状评估报告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开展一次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排查整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讨论。同时结合本单位特点,在职工中深入开展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即:读一本安全生产知识的书,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查一起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写一篇安全生产体会文章,做一件预防安全事故的实事,看一场安全生产录像或电影,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忆一次安全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签名活动。

  六、组织机构

  上海市“安康杯”竞赛活动在市“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各区县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及各参赛单位要相应成立竞赛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级“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组长应由行政正职领导担任,配备专人负责,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竞赛办公室可设立在工会。

  七、参赛方式

  本市“安康杯”竞赛活动,继续按上海赛区和区县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分赛区及街道(乡镇)和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赛区三个层面开展,实行二级管理、三级网络、四级监督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方式。

  各分赛区要组织动员本地区(行业)企事业和机关单位积极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尤其要将非公企业纳入到竞赛范围,通过竞赛活动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对报名参加竞赛的单位要做好分析、梳理工作,将一些基础较好、代表性较强的单位,推荐参加市一级的“安康杯”竞赛,其余单位作为分赛区或支赛区的参赛单位。参加市一级“安康杯”竞赛的单位,需填写《全国“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报名登记表》,盖章后送区县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竞赛办公室审核盖章,由竞赛办公室汇总后,填写《全国“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汇总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到wuml@shzgh.org,《全国“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报名登记表》于3月10日前报送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参加各分赛区和支赛区“安康杯”竞赛的单位信息,填写《分(支)赛区“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备案表》,同时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备案。

  外省市驻沪建筑施工单位“安康杯”竞赛由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归口管理。

  本市各单位参加市一级“安康杯”竞赛的报名手续,由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统一办理。未报名或逾期报名的单位将不能参加年度全国和市“安康杯”竞赛的先进评比和表彰。

  八、竞赛要求

  本市各级“安康杯”竞赛的组织单位和参赛单位,要加强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自身实际,突出竞赛重点,以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为主线,把“安康杯”竞赛作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行动的重要载体,对本地区(行业)和本单位的“安康杯”竞赛活动进行全面部署,要积极发挥街道(乡镇)、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作用,以中小非公企业、事故易发企业、高危行业、轨道交通行业为重点领域,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为重点对象,以“安康杯”竞赛活动为载体,切实改善、解决企事业单位内存在的安全生产普遍问题或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各项安全预防措施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康杯”竞赛的经验,不断丰富竞赛内容、拓展竞赛内涵、创新竞赛形式,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制定竞赛的实施方案,坚持做好“安康杯”竞赛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控制和减少各类伤害事故发生。在“安康杯”竞赛活动中尤其要将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列为重点参赛对象,加强对他们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积极引导他们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能安全”、“我为安全”转变,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本市“安康杯”竞赛将加强各分赛区之间的横向联系及信息交流,积极探索建立各分赛区“安康杯”竞赛活动的互查机制,进一步推动本市“安康杯”竞赛的深入开展。各分赛区竞赛办公室和参赛单位应将本行业(地区)、本单位“安康杯”竞赛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通过电子信箱(wuml@shzgh.org)形式及时与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联系。

  九、考核和评比

  各分赛区“安康杯”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所属参赛单位的指导、检查和考核,不断提高“安康杯”竞赛参赛率和覆盖率。对在竞赛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应及时予以表彰,并择优向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推荐全国和本市“安康杯”竞赛先进的候选单位和个人(市一级先进应在分赛区先进中产生,全国先进应在市一级先进中产生)。市“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负责向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申报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优秀班组、组织工作优秀单位和组织工作优秀个人,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积极推荐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安康杯竞赛示范企业”、“安康企业家”。

  市总工会、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将对在“安康杯”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参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在连续5年及以上获得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称号的单位中,对符合条件、影响较大、贡献突出的单位,推荐申报“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

  各区县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分赛区申报全国或市一级“安康杯”竞赛先进名额,将根据其参加市一级竞赛的单位数量和行业危险因素等确定。

   附件:

    1、全国“安康杯”竞赛考核表

  2、全国“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报名登记表

  3、全国“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汇总表

  4、分(支)赛区“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备案表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