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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虹桥商务区开发建设立功竞赛活动的通知

沪工总经〔2012〕4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虹桥商务区开发建设的精神,落实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开发、高水平建设的高端理念,广泛开展“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立功竞赛凝聚力量、集聚智慧、激发活力、鼓舞斗志、促进发展的优势,充分调动广大建设者创先争优的热情和积极性,努力将虹桥商务区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高端商务中心,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决定在“十二五”(2011-2015年)期间联合组织开展“上海虹桥商务区开发建设立功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参与虹桥商务区主功能区基础设施工程及地块开发工程的市、区各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

  二、竞赛主题

  建功虹桥商务区,开发建设创一流

  三、竞赛内容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作效率、节能降耗、科技创新、劳务管理等内容进行,通过竞赛达到创精品工程、建和谐团队、树先进典型、促企业发展的竞赛目标。

  1、比安全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广泛开展“安康杯”竞赛,创建“安全1000班组”(安全第一,事故为零、违章为零,隐患为零),努力实现工程建设安全无事故的目标。坚持“质量为先,工程优质”,强化质量意识,严格遵循质量规范,加强科学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以确保“优质工程”为目标,努力建设精品工程。

  2、比优化创新。在建筑设计中,要在空间利用、绿色节能等方面创新优化,努力打造精品建筑,并争取获得“绿色建筑创建项目”和“绿色建筑星级项目”标识。市政工程设计中,具有先进的设计思想和设计理念,能较好满足建设、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节约投资,并具备显著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加强科技创新在工程建设方面的应用,广泛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发明创造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推广新工艺、新工法,充分发挥广大职工聪明才智,推动群众性技术革新和取得科技专项成果、知识产权等。

  3、比工作效率。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竞赛管理制度,确保政令畅通,解决问题及时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各项前期手续办理,早日实现开工建设目标。按照合同工期要求,在保证安全质量、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职工身心健康的前提下,按时完成施工进度。攻坚克难、突破瓶颈,确保按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

  4、比和谐稳定。加强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维护工地周边市容环境卫生和施工人员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生态环境负面影响,做到“文明、环保、便民”。加强劳务队伍管理,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切实履行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资和劳动报酬,加强劳务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丰富劳务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关心关爱劳务人员的身心健康,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四、赛区设置

  为扎实有序、有效地开展竞赛活动,按照工程性质的不同设置三大分赛区。

  1、基础设施工程分赛区,由上海申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牵头。

  2、地块开发工程分赛区,由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牵头。

  3、中国博览会会展综合体项目分赛区,由中国博览会有限公司牵头。

  五、组织领导

  竞赛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分类考核、集中评比的组织体制。由上海市总工会、上海虹桥商务区管委会组成“上海虹桥商务区开发建设立功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虹桥商务区竞赛组委会),负责对竞赛活动的统一领导和规划组织。

  组委会成员:

  1、主任

  杜仁伟市总工会副主席

  江小龙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副主任

  李卫军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部长

  徐明生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开发建设处处长

  3、成员

  高展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佳川虹桥商务区管委会规划管理处处长

  李俊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开发建设处副处长

  钱传东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副部长

  张常庆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

  宁风中国博览会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

  胡建忠上海申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技术管理部部长

  何连成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

  朱瑛闵行区总工会副主席

  陆桂芳青浦区总工会副主席

  田福宝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副调研员

  宋雪春中国博览会有限公司工程部副部长

  陆晓丹上海申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土地管理部副部长

  陆国华闵行区安质监站站长

  虹桥商务区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竞赛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开发建设处,由相关建设管理、区总工会、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办公室主任:

  徐明生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开发建设处处长(兼)

  钱传东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副部长(兼)

  六、表彰激励

  对竞赛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分三个层次予以表彰激励:

  1、赛区级。在竞赛基础上,每年由虹桥商务区竞赛组委会评选、表彰一批虹桥商务区开发建设立功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虹桥商务区竞赛组委会制作和发放“虹桥商务区建设先进集体”奖杯和“虹桥商务区开发建设先进个人”奖杯。

  2、市级。在竞赛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虹桥商务区竞赛组委会择优推荐“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和“上海市工人先锋号”。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工人先锋号的评选条件参见上海市总工会相关文件要求。

  3、全国级。特别优秀的集体与个人,经考核符合条件的,推荐参加“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的评选。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条件参见中华全国总工会相关文件要求。

  上述各级评选表彰,由各分赛区推荐申报,竞赛组委会每年年底考核审定,于次年“五一”前进行集中表彰奖励。具体名额分配和评选申报程序另文下达。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增强竞赛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制建设。竞赛组委会定期听取竞赛工作汇报,研究相关工作对策,提出竞赛活动要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把开发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点作为竞赛的出发点,增强竞赛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切实可行的竞赛方案,加强对竞赛活动的组织发动和推进工作,定期检查落实。各参赛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设计竞赛方案,明确竞赛目标,设计竞赛载体,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制定竞赛活动计划,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竞赛活动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2、加强协调指导,扎实有序推进。要充分发挥立功竞赛凝聚力量、集聚智慧、激发活力、鼓舞斗志、促进发展的优势,把立功竞赛作为推动虹桥商务区开发建设重要载体,全面组织发动,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对所属参赛单位的指导和服务,注重提高竞赛活动的实效性,丰富竞赛活动形式。要深入基层班组和施工一线,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竞赛推进情况,加强竞赛的过程管理,及时总结交流竞赛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推动竞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3、营造竞赛氛围,培育先进典型。要广泛宣传上海虹桥商务区开发建设立功竞赛的重要意义,适时开展动员、交流、推进等各种活动,唱响“建功虹桥商务区、开发建设创一流”的主旋律,提高广大开发者、建设者的参赛积极性。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图片、简报和网络等各种形式、途径,营造浓厚的竞赛氛围,不断扩大竞赛覆盖面和影响力。注重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对竞赛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及团队,要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注重点上突破和面上引领相结合,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引导广大职工在竞赛中创先争优,真正做到立功竞赛“见人、见物、见精神”。

  附件:上海虹桥商务区开发建设立功竞赛活动实施办法

     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虹桥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上海虹桥商务区开发建设立功竞赛活动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开展“十二五”(2011-2015年)期间虹桥商务区开发建设立功竞赛活动,促进竞赛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根据市总工会、市虹桥商务区管委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上海虹桥商务区开发建设立功竞赛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虹桥商务区开发建设立功竞赛活动(以下简称虹桥竞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广泛开展“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的活动要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开发、高水平建设”的理念,积极营造争创一流、奋发有为、攻坚克难、顽强拼搏的竞赛氛围,凝聚和发挥广大建设者的聪明智慧,在虹桥商务区开发建设中,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开拓奋进、争创一流;与时俱进、追求卓越;勤学苦练、提升素质,齐心协力将虹桥商务区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高端商务中心。

  第三条参与虹桥商务区开发建设的管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科研团队等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参加所在赛区的竞赛活动。

  第四条虹桥竞赛以“建功虹桥商务区,开发建设创一流”为主题,以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为主线,以创先争优和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组织动员广大建设者以饱满的劳动热情,广泛深入开展岗位建功、科技创新、技能登高、节能减排、劳动保护、团队创先等“六大行动”,实现建造精品工程,培育一流人才,凝练时代精神的竞赛目标。

  第二章  竞赛内容

  第五条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优化设计、工作效率、节能降耗、科技创新、劳务管理等内容,努力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竞赛活动。通过竞赛达到创精品工程、建和谐团队、树先进典型、促企业发展的竞赛目标。

  1、比安全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广泛开展“安康杯”竞赛,创建“安全1000班组”(安全第一,事故为零、违章为零,隐患为零),努力实现工程建设安全无事故的目标。坚持“质量为先,工程优质”,强化质量意识,严格遵循质量规范,加强科学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以确保“优质工程”为目标,努力建设精品工程。

  2、比优化创新。在建筑设计中,要在空间利用、绿色节能等方面创新优化,努力打造精品建筑,并争取获得“绿色建筑创建项目”和“绿色建筑星级项目”标识。市政工程设计中,具有先进的设计思想和设计理念,能较好满足建设、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节约投资,并具备显著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加强科技创新在工程建设方面的应用,广泛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发明创造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推广新工艺、新工法,充分发挥广大职工聪明才智,推动群众性技术革新和取得科技专项成果、知识产权等。

  3、比工作效率。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竞赛管理制度,确保政令畅通,解决问题及时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各项前期手续办理,早日实现开工建设目标。按照合同工期要求,在保证安全质量、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职工身心健康的前提下,按时完成施工进度。攻坚克难、突破瓶颈,确保按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

  4、比和谐稳定。加强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维护工地周边市容环境卫生和施工人员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生态环境负面影响,做到“文明、环保、便民”。加强劳务队伍管理,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切实履行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资和劳动报酬,加强劳务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丰富劳务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关心关爱劳务人员的身心健康,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第三章组织形式和管理

  第六条竞赛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分类考核、集中评比的竞赛组织领导体制。

  第七条由上海市总工会、上海虹桥商务区管委会、中国博览会有限公司、上海申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有关部门组成“上海虹桥商务区开发建设立功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虹桥竞赛组委会),负责对竞赛的统一领导。虹桥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工作,制定竞赛办法,根据不同建设阶段的特点确定相应的竞赛目标,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总结推广竞赛活动中的先进经验,组织竞赛活动的评比、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相关建设管理、区总工会、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竞赛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组委会的各项工作要求,定期向竞赛组委会汇报竞赛情况。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开发建设处。

  第九条为扎实有序、有效地开展竞赛活动,根据虹桥商务区主功能区开发建设特点,设立国家会展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地块开发工程等三大分赛区。各分赛区相应设立竞赛机构。分别由中国博览会有限公司、上海申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公司牵头组织,并报劳动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组织体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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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各分赛区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按照工作性质和工作区域制定竞赛计划及方案。竞赛活动所需的各种经费由各赛区负责落实。

  第四章  表彰激励

  第十条对竞赛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分三个层次予以表彰激励:

  1、赛区级。在竞赛基础上,每年由虹桥商务区竞赛组委会评选、表彰一批虹桥商务区开发建设立功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虹桥商务区建设先进集体”奖杯和“虹桥商务区建设先进个人”奖杯。

  2、市级。在竞赛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竞赛组委会择优推荐“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和“上海市工人先锋号”。

  3、全国级。特别优秀的集体与个人,经考核符合条件的,推荐参加“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的评选。

  第十一条全国级、市级荣誉称号以及赛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二条劳动竞赛活动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具体奖励标准和办法,由各分赛区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实施。

  第十三条赛区级各类先进颁发的奖杯、锦旗、证书等,由虹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制作。

  第五章  评选条件

  第十四条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条件参见中华全国总工会相关文件要求。

  第十五条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工人先锋号的评选条件参见上海市总工会相关文件要求。

  第十六条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可分为优秀公司和优秀集体两个层面,优秀公司的评选对象原则上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优秀集体的评选对象为非法人机构,如项目部(组)、班组或科队等。

  (一)优秀公司

  1、工程设计理念先进,设计成果新颖。

  2、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管理,成绩突出;

  3、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工程、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效果显著;

  4、开展立功竞赛活动特色鲜明,效果显著;

  5、坚持科技创新,科技成果突出;

  6、优质、高效、全面完成工程建设和管理任务,成绩显著。

  (二)优秀集体

  1、工程设计理念先进,设计成果新颖。

  2、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管理,成绩突出;

  3、依靠科技进步,推广应用“四新”成果,效果显著;

  4、开展立功竞赛活动具有特色,效果显著;

  5、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成效突出。

  第十七条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评为优秀个人:

  1、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注重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四新”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

  3、在开源节流、降本增效、节能环保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美化市容市貌、优化投资环境、改善市民生活质量等城市管理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或消除安全隐患中,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第六章  评选程序

  第十八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名额指标,根据各赛区当年承担的任务多少、难易程度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参赛人数、社会效益等,由虹桥竞赛组委会分解下达至各分赛区。

  第十九条各分赛区、参赛单位要充分发挥民主,多方听取意见,按规定程序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第二十条申报与评选:

  (一)赛区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参赛单位申报,分赛区负责评比推荐,经虹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审核后,报虹桥竞赛组委会审定。

  (二)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虹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在赛区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评比推荐,报虹桥竞赛组委会和市总工会审定。

  (三)全国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虹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评选,经虹桥竞赛组委会和市总工会审定,报全国总工会审批。

  第七章  否决条件与评选纪律

  第二十一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能申报评选先进集体:

  (一)领导班子成员发生犯罪案件或严重违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二)发生死亡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事故,经市有关部门认定负有责任的;

  (三)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方面发生重大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违反文明施工或文明服务有关规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因素,造成一定负面社会影响的。

  第二十二条虹桥竞赛各级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在评选过程中,要廉洁自律,秉公办事。

  第二十三条各分赛区在评选中发现弄虚作假、虚报成绩等不良现象,要及时予以纠正,并取消责任单位参加年度评选的资格,由主管部门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各分赛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赛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虹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修改、解释权属虹桥竞赛组委会。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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