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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工会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讲师团名单》的通知

沪工总宣〔2012〕80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精神,结合《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践行价值取向、当好主力军、喜迎十八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沪工总宣〔2012〕63号)要求,市总工会决定成立由市总工会领导、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和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教师等组成的讲师团,为各级工会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宣讲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

  现将《上海工会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讲师团名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各自实际,选择宣讲专题、讲师,年内至少举办一场宣讲报告会,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入耳入心、真学真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上海工会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讲师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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