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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十五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的通知

沪工总经〔2012〕13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本市职工群众性发明创造、技术创新活动,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共青团上海市委、上海市科协、上海发明协会决定联合举办“第二十五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表彰优秀发明成果,促进优秀发明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鼓励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广泛开展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活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贡献。

  “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是经市政府批准的本市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项目之一。凡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改进产品质量、推动节能减排和效益增长、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各种技术发明、技术创新、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技术改进的个人项目、团队项目均可报名参赛。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组委会将聘请各有关方面技术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评审办法》,对参赛项目进行认真评审选拔,并对入围项目进行媒体宣传、集中展示,评选出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优秀发明大奖、优秀发明金、银、铜奖(分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青少年发明、职工技术创新四个类别)、发明产品推广实施金奖和优秀组织者奖。对获得优秀发明金奖项目将推荐参加“上海市科技进步奖”的评选。

  第二十五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还将在历届选拔赛金奖项目获得者中评选“十大杰出发明人物”。

  本届选拔赛活动由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组委会领导,上海市职工科技中心、上海市职工技协办公室具体承办。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1日至8月31日。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广泛发动,积极参与。

  附件:

  1、第二十五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简章

  2、第二十五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

  上海发明协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1:

第二十五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简章

  一、宗旨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主线,立足企业,面向社会,进一步鼓励广大职工和青少年深入开展群众性发明创造、技术创新活动,激发市民创新热情,营造社会创新氛围,促进发明创新成果转化,推动职工岗位学习、岗位创新、岗位成才、岗位奉献,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国际化大都市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题

  立足岗位创新,推动转型发展

  三、参赛内容

  (一)突出节能减排。围绕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开发节能降耗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发展低碳技术,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突出民生和安全。围绕改善市民生活质量和提高城市安全运行能力,鼓励创造发明更多、更方便、更快捷、更舒适、更人性化的生活设备设施,促进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

  (三)突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围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发明创造和集成应用先进实用性生产技术设备,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四、参赛对象

  本市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发明人;发明技术和产品推广实施

  的企业;职工技协系统优秀技术创新项目的完成人;青少年发明项目完成人均可报名参赛。

  为了更好地调动、发挥非公企业职工群众的发明创造积极性,提高非公企业职工创新能力,鼓励非公企业发明人、职工技术创新项目完成人报名参赛。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2年6月1日至8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4时)

  (二)报名地点:

  1、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办公室:

  联系人:赵美祥  谢磊  联系电话:55885591(传真)

  地址:中山北二路1800号209室邮编:200437

  2、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联系人:任军  联系电话:52288200×311

  地址: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B座10楼邮编:200041

  3、上海发明协会:

  联系人:黄淼凤  联系电话:24197685

  地址:中山西路1525号1205室邮编:200235

  4、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联系人:倪雪鹏  联系电话:53080900×107

  地址: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东楼212室邮编:200001

  5、上海技术交易所综合业务部:

  联系人:周剑清  联系电话:54065210

  地址:钦州路100号2号楼一楼邮编:200235

  6、上海仪表行业协会:

  联系人:周银生  联系电话:52668266

  地址:曹杨路1008号605室邮编:200063

  7、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普及部:

  联系人:楼德明  联系电话:63874336(传真)

  地址:南昌路57号甲206室邮编:200020

  8、职工技术创新项目,由上海市职工技协办公室统一报名。

  联系人:陆卫超  联系电话:55885659

  地址:中山北二路1800号209室邮编:200437

  9、青少年发明项目,由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统一报名。联系人:葛智伟  联系电话:64674469

  地址:岳阳路45号邮编:200031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先到就近报名处索取报名表,也可从上海工会网:www.shzgh.org,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网:www.ssip.com.cn,上海青年公益门户网:www.cityyouth.cn,上海科普网:www.shkp.org.cn,上海发明网:www.sfm.org.cn,上海职工科技创新网:www.shzgkc.org,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网:www.sycste.org下载,免收报名费。

  2、报名者应提供参赛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如:项目简介、专利证书或专利申请文件或专利检索报告(组委会鼓励参赛的发明人积极申请专利,取得专利保护;若已获得专利的,专利检索报告可免交)、检测报告、应用证明等。若曾获过奖的,可提供奖励证书。

  3、以上材料均为复印件,选拔赛结束后,文字表格及资料概不退还。对于在某一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为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以及具有广泛市场前景和重要推广价值的岗位创新和技术发明项目,经优秀发明选拔赛办公室审核可以破格参赛。

  4、为保证优秀发明选拔赛奖项的评审质量,对参赛申报项目,免费提供有关项目申报材料的编写、附件材料的要求等申报方面的辅导培训。

  六、评审

  评审委员会下设土木建筑·交通运输、机械和动力电气、金属材料、计算机通信仪电、药物与生物医学工程、化工·综合、职工技术创新项目等7个专业评审组,聘请各方面专家对参赛项目的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审;对生产实践中的技术创新项目,从其创新和节能降耗等方面应用效果进行评审;对于入围的项目,将结合媒体宣传、集中展示、面试答辩等形式进行评委终审。

  七、奖励

  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组委会对获奖项目颁发奖牌及获奖证书,并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对获得优秀发明金奖项目将推荐参加“上海市科技进步奖”评选。

  八、服务

  选拔赛办公室根据参赛项目的情况,分别提供如下服务:

  (一)对符合专利三性(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的参赛发明创造项目推荐到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并辅助专利申请等;

  (二)对符合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条件的参赛项目推荐申

  报;

  (三)对参赛获奖项目推荐参加国内外发明展览会,提高其发明创造成果的知名度,推动优秀发明成果进入国内、国际市场;

  (四)对参赛获奖项目编印获奖项目《信息汇编》,通过各主办单位的网络系统,广传信息;

  (五)组织技贸活动:

  1、组织发明项目推介会;

  2、组织对口单位开展项目对接活动;

  (六)参赛活动结束后,做好参赛项目转化的跟踪服务工作。

  

  附2:

第二十五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杜仁伟  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

  副主任:洪涌清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王智勇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徐  彬  共青团上海市委副书记

          包起帆  中国发明协会副理事长、上海市政府参事

          薛惠珍  上海发明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赵  伟  上海市职工技协办、上海市职工科技中心主任

  委  员:李卫军  上海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部长

          夏东平上海技术交易所总裁

           张  英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进步处处长

          徐林森  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副主任

          林旭伟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主任

          卢晓明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主任

          谢  鹰  劳动报党委书记、副总编

          傅贤伟  解放日报科教卫部主任

           姜晓凌  上海科技报副总编

           魏浩俊  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常务副总监、上海文广影视集团信息中心主任

          江世亮  文汇报科技部主任

          姚阿民  新民晚报科教卫部主任

  秘书长:赵  伟(兼)

  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潘  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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