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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上海职工艺术博览汇的通知

沪工总宣〔2012〕165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更好发挥工会组织在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程中的积极作用,维护职工群众精神文化权益,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市总工会将举办上海职工艺术博览汇(简称“艺博汇”),为广大职工、机关企事业单位搭建职工文化交流、服务、展示的重要平台,体现广大职工在平凡劳动中创造幸福、追求艺术、成就梦想的境界,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推进国际文化大都市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相关区县局产业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

  上海市工人文化宫、各区县工人文化宫、行业职工文体中心

  二、活动主题

  劳动创造幸福,艺术陶冶情操。

  三、时间地点

  1、活动时间:市总工会根据实际情况举办市级层面的展览展示,各区县产业局、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各自工作安排适时举办,时间跨度为全年。

  2、活动地点:以上海市工人文化宫为主会场,视工作推进情况和品牌形象不断提升,逐步扩展到各区县工人文化宫、行业职工文体中心为分会场。

  四、主要内容

  艺博汇以展示职工文化艺术才华,提升职工文化艺术修养,成就职工艺术创作梦想为宗旨,以展览展示为主要内容,同时开展文化培训、文化交流、文艺汇演、文化护照、评选表彰等综合性文化活动,其中“汇”字寓意上海职工文化艺术作品的汇合,职工文化艺术人才的汇聚,职工文化建设成果的荟萃。

  1、展览展示。展览展示以交流职工艺术作品、展示职工艺术才华为主体,抒发职工艺术情怀;以展示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成果为重点,揭示区县、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轨迹和价值取向,展现行业文化和城市文化建设的精彩片段。展示内容可以是各类职工原创艺术作品,如绘画、书法、集邮、摄影、收藏、手工艺品等;可以是参展单位特色展品,如航天的模型、申通的票卡等;可以是优秀职工艺术爱好者的专题展,或者在展区内设置专区展示其艺术作品;可以展示参展单位所属劳模先进艺术作品,弘扬劳模精神,彰显劳模风采;也可以展示行业文化、区域文化、机关文化、企业文化建设成果等。

  2、文化培训。向各参展单位提供文化艺术培训,如职工文化指导员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高雅艺术赏析、文化艺术讲座等,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参展单位可以根据主办方和文化宫、文体中心提供的课程内容选择,或者根据各单位个性化需求度身定做。

  3、文艺汇演。展览期间,参展单位可以在文化宫、文体中心举办小型、灵活、多样的职工文艺汇演,与展览形成静态与动态的呼应,既丰富展览展示内容,又充分展示各类职工的文艺特长。

  4、艺术交流。展览期间,参展单位可以举行各类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包括学术研讨会、新品力作发布会、艺术创作第一现场等交流活动,营造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创新进取的文化氛围。

  5、文化护照。每年推出一本工会职工文化护照,联合全市各级工人文化宫、体育场、文体中心,资源共享,项目共办,最大限度为职工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性、大众化、开放式的文化惠民服务。

  6、评选表彰。通过职工、市民对展览展示现场打分,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评选出每年度上海市五一文化奖十佳展览展示项目和十佳展览展示作品,在上海市五一文化奖颁奖典礼上予以表彰。每一年度的优秀作品将汇编成《上海职工艺术博览汇优秀作品纪念册》。

  五、工作要求

  1、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各级工会要重视和加强对职工文化建设的领导,把参与艺博汇作为职工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市总工会工作要求相融合,与区域、行业、企业文化建设要求相对接,主动整合各类文化资源,上下协同、合力推进,形成同城效应。

  2、发挥优势、精心组织。各级工会要根据本地区、本系统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发动,举办本地区和行业职工文化艺术展,并纳入上海职工文化艺术展分会场,同时遴选具有行业特征、区域特点、职工特色的优秀职工文化艺术作品参加市级层面的上海职工文化艺术展,努力把艺博汇打造成为上海职工文化建设的一项经典品牌。

  3、联系实际、发挥效应。各级工会要把参与举办艺博汇与职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文化形式教育引导广大职工把崇高理想信念转化为实际行动;与推进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工人文化宫回归公益、转型发展的步伐,使工会文化阵地切实成为广大职工群众的精神家园和文化乐园。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对职工文化艺术展进行宣传报道,刊登优秀作品,举办网上艺博汇,让平凡劳动者的艺术才华得到绽放,让普通职工的艺术梦想得以实现,同时荟萃优秀作品在本地区、系统进行巡展,增强活动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感染力,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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