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工总女〔2012〕18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的通知》(总工发〔2012〕42号)精神,进一步激发上海女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提升女职工整体素质,本市将组织参加2012年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现就各项赛务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妇女联合会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2012年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上海赛区组委会(名单见附件),统一领导上海各项赛务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总工会女工部,负责大赛日常工作。
二、参赛工种
上海组队参加2012年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家政服务(育婴、养老护理)、医疗护理(临床护理、儿科护理、重症监护护理)、话务服务、服装设计创新四类7个项目的全部比赛。
三、组队方式
根据大赛要求,分别由市妇联、市医务工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工会上海市委员会、市纺织工会组成有关项目代表队,代表上海市参加全国比赛。
四、赛务组织
各项目组队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通过选拔或推荐等形式,抽调选手组成参赛代表队,于8月组织开展赛前集训,并根据决赛时间安排参加全国比赛。组队、集训、参赛等全部赛务工作由组队单位负责落实,上海市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络。
五、表彰激励
全国大赛组委会表彰激励:根据国家关于职业技能竞赛奖励政策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奖励规定,对荣获各项目总决赛第一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向中华全国总工会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各项目总决赛前5名的选手,分别授予奖章(金牌、银牌、铜牌);各项目总决赛前10名的选手,按程序审核后授予“全国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对其他进入总决赛的选手,颁发“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提名奖”。对四大类别团体总分前3名的代表队颁发决赛名次奖杯,第4至10名的代表队颁发优胜奖牌。对组织工作出色的承办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
上海赛区组委会表彰激励:获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各项目决赛第2至5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各项目决赛第6至10名的选手,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上海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同时,上海赛区组委会将对实际参赛人数超过50人的全市性或行业性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符合条件的授予“上海市五一巾帼奖”。其中,对于上海市服装设计师职业技能大赛和上海市护理技能大赛中前6名选手,授予“上海市五一巾帼奖”;对于在“10086热线”女员工话务服务大赛中参加省际复赛的第1名选手,授予“上海市五一巾帼奖”。另外,对于在上海市服装设计技能大赛中成绩合格者,授予相应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符合条件的,晋升高一等级职业资格,获第一名的选手,授予“上海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向组织参加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工作出色的有关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
举办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是深化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是工会发挥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女职工深入开展“建功‘十二五’创新绘蓝图”主题活动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按照2012年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的有关规定和上海市组委会的要求,认真做好参赛的各项工作,争取在全国比赛中赛出水平、赛出风格。同时,希望各有关单位以组队参赛为契机,进一步激发广大女职工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的热情,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附件:2012年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上海赛区组委会名单
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2012年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上海赛区组委会名单
组委会:
主 任:何惠娟 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
副主任:应鸿庆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邬惊雷 上海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翁文磊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成 员:邵新宇 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
李卫军 上海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部长
仇朝东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长
张 浩 上海市医务工会常务副主席
黄志英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发展部副部长
李 盈 上海市纺织工会副主席
杨忆雯 中国移动通信工会上海市委员会工会副主席
顾卫东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邵新宇 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
副主任:张 红 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副部长
钱传东 上海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副部长
成 员:徐梅瑾 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副调研员
童秀妹 上海市医务工会女工委副主任
戴晓云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发展部副调研员
蒋慧勤 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钱文卉 上海市卫生局医政管理处
薛志萍 上海市妇联发展部
汪叶慧 上海市纺织工会
隋 奕
中国移动通信工会上海市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