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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上海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月”活动的通知

沪工总经〔2012〕214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4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技能登高行动,全面提升职工队伍的技能素质,动员组织全市职工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做贡献,定于10月份组织开展“2012年上海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深化职工素质工程,以“提升职工队伍技能素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广泛开展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加强职工职业能力建设,大力培养以高技能专业人才和高素质创新人才为代表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充分发挥技能职工在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鼓励和引导职工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为推动企业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二、活动主题

  提升技能素质推动创新转型

  三、活动时间

  2012年10月

  四、主办单位

  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

  五、活动内容

  围绕活动主题,面向各行各业,重点推动制造业技能大交流、服务业技能大展示、职工岗位技能大练兵,上下联动、内外互动,形成同城效应,从市、区县局(产业)和基层单位三个层面集中开展内容丰富、措施有力、形式多样的职工技能提升和技能展示活动。

  (一)市级层面主要活动

  1、举办2012年上海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月暨虹口区职业技能大赛开幕式。动员部署上海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组织观摩职工技能比赛、技能展示;动员全市企业广泛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启动“2012年上海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月”活动。

  主办单位: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虹口区人民政府

  2、开展“上海市企业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周”活动。10月10日-16日,集中一个星期,全面发动各地区、系统和单位,以班组为单位,广泛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及练兵比武等活动,营造人人学技术、比技能、做贡献的良好氛围,动员职工参与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提升自身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做贡献。

  主办单位: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

  3、召开上海市“劳模创新工作室”上汽现场推进会。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十届市委二次全会精神,总结推广上汽集团“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经验,命名第二批上海市“劳模创新工作室”,部署推进“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进一步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动员广大职工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

  主办单位:市总工会

  4、举办“劳动最光荣——职工技能展示擂台赛”。借助东方卫视“劳动最光荣”栏目平台,策划制作特别节目,集中展示高技能人才职业风采,倡导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进一步引领广大职工学知识、比技能,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者最伟大”的社会氛围。

  主办单位:市总工会、东方卫视

  5、召开上海市“高师带徒”工作推进会。以政府资助的上海市首席技师和高技能劳模为主体,充分发挥首席技师等高技能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高师带徒”活动,促进实现“高师带徒”结万对的目标,鼓励和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高师带徒”管理机制、激励机制等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职工队伍技能水平。

  主办单位: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召开“第四届全国职工技能大赛参赛总结暨2012年上海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月闭幕式”。总结本市参加第四届全国职工技能大赛工作,表彰优秀选手、教练员和组织单位;总结2012年上海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月情况;部署深化本市企业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推动职工技能登高行动常态化、长效化。

  主办单位: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

  (二)区县局(产业)和基层单位活动内容

  各区县局(产业)和基层单位应从本地区、本系统和本单位实际出发,以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技术练兵、技能比武、高师带徒、首席技师(工作室)及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先进操作法总结推广等为载体,集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活动,形成同城效应,营造学技术、比技能、做贡献的良好氛围。

  1、创新活动形式,加强职工职业能力建设。适应经济转型发展、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为重点,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行政,广泛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活动,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技能交流活动,加快提升职工的职业素养、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2、发挥示范作用,加强职工技能人才培养。发挥职工高技能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各职业(工种)的专家、技师、高技能人才进行岗位成才、技能成才宣讲及技术交流活动;推进首席技师、首席员工培养选拔计划,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开展高师带徒活动,发挥高技能人才的传帮带作用,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技能劳模品牌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深化推进“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

  3、完善工作机制,畅通职工职业发展渠道。进一步完善“培训、练兵、比武、晋级”四位一体的职工职业技能发展机制,为职工成长成才开辟快速通道;推动企业健全职工培训制度、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技能人才激励机制,畅通技能人才职业生涯发展通道,拓宽职工成才发展空间,激发职工提升技能、钻研业务的主动性和创造力。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职工岗位练兵氛围。充分认识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的重要意义,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和上海对技能人才培养的相关政策措施;要及时发现并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为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组织领导和相关要求

  (一)“上海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月”拟每两年举办一届,与“上海职工科技节”交替进行。由市总工会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等相关部门,成立“上海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月”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由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区县局(集团公司)要在党委领导下,由工会牵头,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委、工商联等部门,建立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月”活动的领导机构。工会作为“活动月”牵头单位,应充分发挥自身组织优势,广泛动员和组织基层工会和职工,深入开展各项活动。

  (三)在活动月期间,组委会将发挥《劳动报》宣传阵地优势,组织专题系列报道,集中宣传区县产业局开展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的情况;同时,将编写《“2012年上海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月”概览》,汇总市级层面和区县局(产业)层面的活动项目。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认真筹备,将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主要活动项目,填写《“2012年上海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月”项目申报表》(附件1),于9月29日前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含电子文本)。

  (四)组委会将根据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组织开展“活动月”的情况,评选表彰“2012年上海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月优秀组织奖”。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将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填写《“2012年上海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月”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11月10日前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含电子文本)。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中山东一路14号411室,邮编:200002。

  联系人:田福宝,电话:63211939-4112,13321819869

  武吉波,电话:63211939-4111,13816921606

  传真:63391009,邮箱:wujb@shzgh.org。

  附件:

  1、“2012年上海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月”项目申报表

  2、“2012年上海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月”情况统计表

  市总工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国资委  市工商联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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