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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本市劳模管理服务及2012年劳模“三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沪工总经〔2012〕228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以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关心关爱劳模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精神,现就切实做好本市劳模管理服务及2012年劳模“三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劳模管理基础工作

  市总工会已于9月上旬将劳模相关信息通过报送系统发至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请根据以下口径进一步做好劳模信息核对工作:

  1、劳模所在企业破产、无上级主管单位的及劳模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由户籍所在地工会管理。

  2、劳模所在企业生产经营地和注册地分开的,已建工会的由上级主管单位工会管理,未建工会的由生产经营地工会管理。

  3、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再就业的劳模,再就业单位已建工会的,由所在单位工会管理;再就业单位未建工会的,由户籍所在地工会管理。

  4、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到外省市再就业的劳模,由户籍所在地工会管理。

  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在认真核对后,于9月30日前将《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变动情况报送表》(附件2)、《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名单调整表》(附件3)反馈至市总工会,经市总工会核实后,由市总工会将《区县局(产业)劳模(先进工作者)信息汇总表》反馈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并经所在单位工会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将《区县局(产业)劳模(先进工作者)信息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版于10月31日前正式报送市总工会(报送地址:市劳模协会办公室,电子邮箱:lmxh@shzgh.org)。

  二、切实做好劳模“三金”发放工作

  根据全总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今年市总工会将为劳模办理“工商银行VIP劳模银行卡”(以下简称“工行VIP劳模卡”)。除退休市劳模低收入补助金划入劳模养老金账户外,全国劳模春节慰问金、低收入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及市劳模春节慰问金、特殊困难帮扶金,均由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负责直接划入工行VIP劳模卡。为此,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根据核准后的劳模信息,于11月15日前办理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劳模工行VIP劳模卡(具体直接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联系)。

  (一)春节慰问金的发放

  市总工会根据全总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分别确定全国劳模春节慰问金、市劳模春节慰问金标准。

  (二)低收入补助金的发放

  全国劳模低收入补助金和市劳模低收入补助金,由市总工会根据全总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发放方案。退休市劳模低收入补助金,由市总工会提供劳模信息,委托市社保经办机构代发至劳模养老金账户。

  (三)特殊困难帮扶金的发放

  1、由生活困难的劳模提出生活困难补助申请,由所在单位工会或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总工会核实,并在《2012年全国劳模、退休市劳模特殊困难情况调查表》(附件5)上盖章,报所在区县局(产业)工会。

  2、区县局(产业)工会收到《2012年全国劳模、市劳模特殊困难情况调查表》后,进行困难分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11月15日前报送《2012年全国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6)、《2012年退休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7)同时报送电子版本。其中“困难类别”第1-3档的,需同时报送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个人医保结算清单(可凭本人医保卡到医疗事务保险中心打印);患矽肺病或由于其它突发意外情况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应同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情况真实准确。劳模的其它困难凭证由所在区县局(产业)工会留存备查。

  3、市总工会将对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并汇总测算平衡,确定发放标准和发放方案。

  12月31日前,市总工会将全国劳模“三金”和市劳模春节慰问金、特困帮扶金发至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由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负责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联系,于2013年春节前,将上述资金划入工行VIP劳模卡中。

  三、有关要求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深入走访,了解、掌握劳模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劳模解决实际问难,切实做好全国劳模、市劳模的“三金”发放工作。

  1、建立健全劳模管理服务工作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劳模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沪工总经〔2011〕232号),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劳模关心慰问机制、生活保障机制、特困帮扶机制、宣传教育机制、动态管理机制“五项机制”,实现劳模关心、关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通过定期走访慰问劳模,掌握劳模生活、身体和工作情况,及时为劳模提供有效服务。定期组织劳模疗休养和体检,切实维护劳模的合法权益。

  2、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引导全市职工践行城市价值取向、深化岗位建功行动。要注重劳模先进的培养选树,树立具有时代特征、区域或行业特点的劳模先进标杆;要加强劳模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劳模》杂志的作用,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质,使劳模精神发扬光大,成为引领时代进步的强大精神动力;要广泛深入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劳模荣誉室”、劳模品牌创建活动,为劳模更好地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积极深化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广大职工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作出新贡献。

  3、深入走访调查,全面了解掌握劳模动态情况。要结合办理工行VIP劳模卡,深入细致地核实劳模基本信息,做到“全覆盖、不遗漏、无差错”。要了解掌握劳模的工作、生活情况,对于家庭生活困难的劳模,既要核实困难程度,又要了解困难原因,千方百计地帮助劳模解决实际问题。在走访调查过程中,要积极宣传劳模政策,使劳模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

  4、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劳模“三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党和政府不断加大对劳模的关心力度,对劳模“三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提高对“三金”发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专款专用,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简便发放手续,为劳模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5、积极创新实践,努力探索劳模管理服务工作新路子。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加强与工商银行的协调配合,在“三金”发放同时,要通过各级工会普遍走访劳模特别是老劳模,向劳模及其家属宣传告知“三金”直接划入工行VIP劳模卡的发放方式,使劳模及其家属正确理解“三金”政策和工行VIP劳模卡的使用方法、对账方式和服务特色。要主动争取党政的重视和支持,积极创造条件落实配套政策和资金,结合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加大对劳模的关爱力度,加强对劳模“三金”发放情况的督促检查。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注重总结劳模管理服务工作的新方法、新经验,及时报送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市总工会将适时进行总结推广,不断提高全市劳模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联系人:张夏美电话:63211939转4102

  邮箱:zhangxiam@shzgh.org

  附件:

  1、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以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关心关爱劳模工作的通知》

  2、《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变动情况报送表》

  3、《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名单调整表》

  4、区县局(产业)劳模(先进工作者)信息汇总表

  5、2012年全国劳模、市劳模特殊困难情况调查表

  6、2012年全国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申报汇总表

  7、2012年上海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申报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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