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料中心 >> 工会文件 >> 正文
关于命名首批上海市职工技能实训基地的决定

沪工总经〔2012〕227号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推动《上海市“十二五”高技能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和《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的实施,依托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实训基地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能素质较高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市总工会决定:命名上海电气李斌技师学院等10家培训机构为首批上海市职工技能实训基地。

  希望各实训基地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市场需求和上海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模式,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技能人才保障。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对实训基地的建设,进一步发挥好工会“大学校”作用,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和技术交流活动,推动职工队伍技能素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和上海产业转型升级,为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首批上海市职工技能实训基地名单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首批上海市职工技能实训基地名单

  上海电气李斌技师学院

  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教育培训中心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

  上海市总工会培训中心

  上海高级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上海航天教育中心

  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技能培训中心

  上海轨道交通培训中心

  上海市无线电监测站培训中心

  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黄留展技术交流培训中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