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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女职工“关爱行动”的通知

沪工女[2012]13号

各区县(产业)局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女职工“关爱行动”的通知》(总工女委办[2012]7号文)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下拨2012年度第一期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的通知》(总工发[2012]55号文)精神,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继续深入开展女职工“关爱行动”,2012年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即对单亲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的帮扶工作,扩大对困难企业女职工、女农民工“两癌”检查的覆盖面,加大对患女性特种重病的帮扶力度。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继续深入做好对单亲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的帮扶工作。今年将重点对区县单位的单亲困难女职工进行帮扶,帮扶对象必须是符合市总工会保障部审核要求并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内的人员。

  二、继续深入开展对困难企业女职工、女农民工的“两癌”筛查。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继续联合解放军四一一医院开展“健康实事蓝绿丝带行动”,对困难企业女职工、女农民工进行宫颈癌、乳腺癌的筛查;同时与上海市工人疗养院联合重点对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的女农民工进行宫颈癌、乳腺癌的筛查。

  三、继续为患妇科特种重病的困难女职工和女农民工提供医疗帮困金。对2011年患宫颈癌、乳腺癌、阴道癌、卵巢癌等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医疗帮困金。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认真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和工会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争取更多的资源,为女职工“关爱行动”提供一定的配套资金保障,更好地为女职工服务。

  请需要帮扶单位填写相关申请表,在10月25日前上报市总女职工部。

  联系人:徐梅瑾63391022,xumj﹫shzgh.org

  附:

  1、上海市女职工“关爱行动”帮困金申请表

  2、上海市女职工“关爱行动”帮困金申请表(妇科检查)

  3、上海市女职工“关爱行动”帮困金申请表(特种重病)

  4、上海市女职工“关爱行动”帮困金发放签收单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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