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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沪工总保〔2012〕267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1994年1月,上海市总工会发动广大职工,开展了以“人人奉献爱心,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爱心一日捐”活动。此项活动弘扬了工人阶级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壮大了各级工会帮困基金,为工会帮扶工作持续深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根据全总《工会帮扶工作发展规划(2012-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上海市募捐条例》和市总《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工会帮困送温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各级工会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做好“爱心一日捐”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活动时间

  每年的1月5日,为全市统一捐款日(逢双休日顺延)。

  二、活动范围

  1、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2、爱心企业

  三、捐助标准

  1、职工本人一天的工资收入

  2、企业一天的纯利润

  四、捐款用途

  1、“爱心一日捐”活动可以在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内部开展,以职工自愿为原则,组织各种形式的“爱心一日捐”活动。全部款项可用于建立和充实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工会的各类帮困基金,做到专款专用,对困难职工开展生活帮困、医疗帮困、助学帮困等工作。

  2、市总工会依托上海市职工帮困基金会(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列支资格),接受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的捐款。全部款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困难职工定向帮扶和临时性、应急性帮扶。同时,市职工帮困基金会也为捐款单位和个人开展定向捐赠、定向帮扶提供服务。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爱心一日捐”活动是工会帮困送温暖活动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要提高认识,积极争取党政领导支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工会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参与,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公正公开,规范实施。各级工会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操作流程,加强捐款收缴和管理,做好明细汇总,同时应将“爱心一日捐”活动方案、募捐人数、募捐金额、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情况在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开,接受职工的监督。

  3、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新闻宣传阵地和社会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重点报道“爱心一日捐”活动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工会帮扶事业,努力营造“人人奉献爱心,共创美好生活”的良好氛围。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各区县局工会每年1月15日之前将“爱心一日捐”活动汇总表上报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

  联系人:顾佳  曹国芬

  联系电话:63211939-3151、2501

  传真:63291900

  电子邮箱:bzb315@163.com

    “爱心一日捐”活动汇总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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