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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工总办〔2013〕13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机关各部室、各直管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全总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结合上海工会工作实际,市总工会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总工会

  2013年1月18日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和全总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巩固和扩大“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成果,进一步推进工会联系基层、服务职工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发展,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紧密的优势,以工作作风的持续改进、工会作用的有效发挥赢得职工群众的信赖,现结合上海工会工作实际,制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改进调查研究

  (一)注重实效。市总领导和机关各部室负责同志要围绕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工会工作的难点,事先提出调研题目,明确调研任务,切切实实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既要总结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更要反映职工群众的利益诉求,在推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上求实效。建立健全工会领导机关对口联系基层调研制度,市总工会各领导每年开展1-2个重点课题调研,市总机关干部每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60天。市总领导和机关各部室到基层调研,原则上不同时到同一区县局(产业)工会。

  (二)精简人员。市总主要领导到基层调研,市总工会有关部室负责同志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区县局(产业)工会随同调研一般不超过2人。市总工会其他领导到基层调研,市总工会相关部室负责同志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区县局(产业)工会1位分管同志随同。不搞层层陪同,无关人员不陪会。

  (三)简化形式。市总工会开展基层调研活动,除与所调研单位进行必要的联络外,不专门要求接待。调研不事先踩点,不安排布置。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制作欢迎图文标识,不专门摆放花草,不摆放水果,不赠送纪念品或土特产。除到较远地点调研或时间较长的调研可安排工作便餐外,一般不安排用餐。参加人员较多的调研活动,应安排集体乘车,且不安排小车随行。

  (四)健全制度。市总工会要进一步归并整合基层调研点、信息直联点等联系基层网络,与基层工会和一线职工建立常态化的直接联系。坚持工会领导干部定期接访职工制度,采取定期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协调解决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建立相应的基层工会和企业联系点,各级工会领导干部要把更多时间和主要精力放在联系基层、深入服务职工上。

  二、精简会议活动

  (五)严格控制会议。除按规定召开的市总工会全委(扩大)会、常委会、经审会议、女工委会议外,严格控制以市总工会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市总各部室每年至多召开1次条线工作会议,严格控制基层现场会的次数和规模。除市总工会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在年初全委(扩大)会上印发外,市总工会机关各部室不再向基层下发工作要点。

  (六)改进会议方式。严格控制各类会议规模,减少参加人员。除市总主要领导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外,其他市总工会领导召开的会议,不要求区县局(产业)工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市总工会各部室召开专题专项性的工作会议,不要求区县局(产业)工会领导同志参加。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全市性会议时间一般在2小时以内,单项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1小时。

  (七)严格会议活动审批。以市总工会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须报经市总工会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各部室要求以市总工会名义召开的会议,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秘书长统一协调。以市总工会名义举办的会议活动,均需在相关通知上加盖“上海市总工会会议专用章”。未经统一安排和批准,市总领导原则上不出席基层工会举办的剪彩、奠基活动以及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八)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组织会议活动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活动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性会议活动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在风景名胜区或度假村等场所组织会议活动,能在工会自身场所举办的会议活动,不得到社会性会议场所举办。严禁组织与会议活动无关的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三、精简文件简报

  (九)减少各类文件简报。严格控制以市总和市总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内容重复的一律不发。现行文件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市有关委办局的文件,原则上不下发或转发。各级工会工作的重要动态、举措、经验、问题及工作建议,统一通过《工会简报》报市委及全总,《工会简报》全年不超过50期。有关内部信息,统一通过《工会内参》报市总工会领导。市总工会主要领导对《工会简报》、《工会内参》有批示要求的,另行报送相关方面。市总工会各部室原则上不另设简报和内部刊物。

  (十)提高文件简报质量。文件应突出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注重语言文字规范简洁,严格控制篇幅。市总工会领导同志要按照责任分工,主持指导重要公文的起草拟定。编发《工会简报》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每期篇幅应控制在2000字以内。

  (十一)推进文件简报网络传输。市总工会下发至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的非涉密文件简报,通过市总工会信息报送系统邮箱发送,不再印发纸质文件简报。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上报的文件简报,均应通过市总工会信息报送系统上报。由市总工会办公室牵头,大力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减少纸质文件简报,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加快传阅类文件网上传阅的进程。

  四、规范因公出国(境)

  (十二)严格出访审批和出访经费预算管理。市总领导因公出国(境)审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每年年初向市外办报送计划,经批准后实施。市总其他干部因公出国(境),按照市总有关规定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专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经费规模,不得挪用其他资金。

  (十三)简化出访安排并按规定处理外事活动礼品。出访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简化迎送安排,不安排机场、车站迎送,不安排献花。接收的外事活动纪念品或礼品,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移交、处置和利用。向出访地赠送纪念品或礼品,应注重简朴和有意义。

  五、改进新闻报道

  (十四)优化新闻报道内容和形式。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突出工作性报道,减少活动性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深入挖掘基层工会创造性开展工作的鲜活经验,增强新闻报道对基层工会工作的指导性和启示性。要坚持面向基层、突出民生,更多反映职工群众的劳动创造及其利益诉求,切实为职工群众释疑解惑、排忧解难。除市总工会主要领导外,《劳动报》安排头条新闻,一般不配发会议活动的照片。其他一般性的会议活动或市总各部门安排的会议活动等,尽量不作报道。

  (十五)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市总工会新闻办负责工会新闻报道工作的统筹协调、统一发布、归口管理。加大与本市主要新闻媒体联系力度,多报道工会在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实际工作。上海工会网站要注重发挥新兴媒体的优势,充分报道工会相关新闻,拓展报道内容,丰富报道形式,扩大工会的社会影响。

  六、加强督促检查

  (十六)各级工会领导要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带头做职工群众的贴心人。

  (十七)市总工会办公室要定期督促检查,并于每年底向市总工会常委会汇报执行情况,同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工会财务部门要严格预算管理,严格控制经费使用,压缩经费开支。工会经审部门每年要对本级工会会议活动等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十八)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结合各自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市总机关各部室要严格执行本实施意见,不做表面文章,每年年底要对执行情况进行1次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市总工会办公室。市总工会办公室将汇总情况报市总工会主席室。

  (十九)本实施意见由市总工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十)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印发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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