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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工总办〔2013〕15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机关各部室、各直管单位:

  现将上海市总工会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总工会

  2013年1月22日

  

上海市总工会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上海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不断深化劳动竞赛建功立业活动,全面推进“两个普遍”,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团结动员全市职工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正确的工会发展方向

  1、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宣传教育活动。以工会报刊、网站等为宣传教育阵地,通过辅导报告与专题研讨、劳模宣讲团巡回报告、“学习十八大、岗位建新功”主题教育活动以及编写十八大职工(班组)读本等多种方式,全面宣讲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观点、新思想、新论断、新部署,推动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企业、进班组、进职工头脑。

  2、持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学习宣传实践活动。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学习宣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在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上海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召开后,制定具体的学习宣传贯彻意见,把学习宣传实践工会发展道路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二、深入开展群众性建功立业活动,发挥工人阶级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主力军作用

  3、大力弘扬新时期劳模精神。培育选树劳模先进典型,引领社会价值取向。以深化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和作用发挥为重点,进一步发挥劳模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选树宣传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召开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章)表彰大会,举办“劳模讲学堂”,组建劳模合唱团,开展劳模风采“五一”地铁巡展、“千名劳模巡访”等活动推动劳模精神扎根基层一线和广大职工。建立劳模协会分会(“劳模之家”),健全劳模管理服务“五项机制”,按时足额规范发放劳模“三金”,组织开展劳模体检和疗休养,帮助解决劳模生产生活困难。

  4、深入推进职工岗位新。织动员职工立足岗位,开展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制度创新,深化推进企业职工创新创效活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企业技术进步、效益增长。举办第五届上海职工科技节,评选第九届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第四届上海市十大职工科技创新英才,命名一批工人技术创新能手和职工科技创新标兵。发挥各级技协“职工创新之家”作用,搭建职工科技创新活动平台、服务平台和激励平台。加大对一线职工自主创新、岗位创新的激励和支持力度,继续深化优秀发明选拔赛、合理化建议、先进操作法、“双献五小”等活动。

  5、切实提升劳动竞赛效能。创新符合新型产业体系发展趋势、新生代职工特点的竞赛项目和竞赛形式。扎实推进“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主题实践活动,继续组织开展“8+1”市级示范性劳动竞赛,深入推进节能减排、窗口服务等专项劳动竞赛。在非公企业开展“携手保增长、和谐促发展”竞赛活动,实现已建工会实体实地型非公企业开展劳动竞赛达到50%以上。深化“六型班组”建设,对2万名班组长开展岗位资格培训,创建200个团队创先特色班组。

  6、着力提升职工素质。深化推进职工素质工程,贯彻实施《关于运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职工职业能力建设。广泛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基本素质专项培训、女职工素质提升等各类职工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深入推进岗位练兵、技术培训、技能比武、高师带徒等活动,着力提升职工的知识技能和职业水平。推荐选拔一批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立一批职工技能实训基地。

  三、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劳动关系与社会和谐稳定

  7、推动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护职工群众权益机制。争取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文件,努力形成地区、系统党委领导、政府(行政)负责、三方协同、工会运作、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工会与同级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完善各级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并进一步向街镇、园区延伸。进一步落实《上海工会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行动计划(2012-2013年)》。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推动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建立健全各级工会劳动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组织和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开展工会劳动法律法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8、有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推动符合协商条件的建会企业90%建立集体合同制度、80%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现世界500强在沪建会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市政府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企业覆盖率列入区县就业保障工作考核目标。探索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标准体系。推动市人大将《上海市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纳入五年立法规划。制定下发组织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意见。建立一批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示范点。推动有政治安排的经营者所在企业带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9、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建设。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民主机制的落实。继续抓好《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贯彻落实,完成三年培训50万名职工代表任务,实现国有企事业单位建制全覆盖、非公企业建制率80%以上的目标。研究推进职代会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融合、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衔接。推进企事业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的规范运作方式。参与国资国企和事业单位改革,落实企事业单位转改制履行相关民主程序的要求。

  10、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群体的排查,完善信息报告、情况研判、跟踪调处、应急处置等工作制度。协助党政有关部门及时处置劳动争议和群体性劳资纠纷。加强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推进形成市、区县、街镇(园区)三级职工法律援助网络,充实加强职工法律援助队伍。推动75%以上的单独建会企业、95%百人以上规模企业和集团公司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培育一批品牌劳动争议调解室。

  11、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加强源头维护、群防群治和依法监督,着力实施工会劳动保护“五项制度”,构建“二级管理、三级网络、四级监督”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格局。广泛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1000班组”创建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筑牢班组安全生产防线。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推动重点监控企业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约率达到50%以上并不断提高履约质量。

  四、着力推动民生改善,切实做好服务职工工作

  12、推动民生保障政策的健全完善。积极参与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医疗保障和国民健康政策、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的制定和调整。推动及时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推动外来务工人员参加本市生育保险,推动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和职工的大病保险制度。推动加大住房公积金缴交、归集力度和扩大职工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将更多中低收入职工纳入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申报范畴。

  13、帮助职工扩大就业。加强职工就业状况分析研判,建立职工体面劳动实现状况常态调查机制。以困难职工及其子女为重点,扎实开展“百企千岗进社区”、就业援助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工会就业援助月等就业援助活动。用好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加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进“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等工作,帮助职工提升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14、加大服务困难职工和一线职工的工作力度。加强各级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强化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职工援助服务网、职工援助服务热线等工作效能,推动实现信息化管理、网络化联动。进一步扩大职工互助保障工作覆盖面。总结推广环卫、公交、公安等职工体检和疗休养工作经验。指导督促企业加强特殊工种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群体体检、休养工作。

  五、发展富有特色的职工文化,夯实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的群众基础

  15、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深化形势任务教育、班组建设以及学习型机关、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举办“弘扬价值取向、共建书香上海”为主题的第十五届上海读书节。设立上海职工“道德风尚奖”,推出上海职工职业道德“双十佳”等一批职业道德先进。

  16、大力发展先进职工文化。以“劳动畅想”为主题,举办“五一”大型歌会。开展第七届“五一文化奖”评选和职工文化展演周、上海职工艺术博览汇、职工体育健身四季大联赛等活动。继续组织策划好《劳动最光荣》节目。健全规范上海职工文体协会。制定《关于推进上海职工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评选表彰首届上海市“十大职工艺术家”,推出一批有影响的职工文化活动项目和职工文化活动示范基地。

  17、加强和改进职工宣传思想工作。开展职工思想状况调查,建立健全反映职工思想动态信息网络。创新、改进职工宣传思想工作的方式方法,把解决职工思想问题与解决职工生产生活问题结合起来,把教育引导职工与尊重理解、关心帮助职工结合起来。加强职工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职工树立积极向上、正直乐观、靠劳动追求幸福生活的理念。

  六、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

  18、全力实现普遍建会目标任务。继续以跨国公司、小微企业、劳务派遣工等为重点,发挥好有政治安排经营者所在企业、规模型知名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确保达到企业建会率93%、职工入会率88%的工作目标。加强街镇总工会规范化建设,大力发展区县街镇层面行业工会,推进工业园区、创意园区、开发区、楼宇、居村等工会联合会的建设和运作。加大25人以上企业单独建会力度,推进10人以上有条件的企业单独建会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单独建会比例。

  19、切实加强工会干部队伍作风能力建设。贯彻中央、市委、全总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化“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广泛开展会员评家活动,评选一批有代表性的全国和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扩大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分级负担试点范围,加强专职工会工作者、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选聘与配备。发挥工会学院主阵地作用,举办基层工会主席、新任市总委员等培训班。

  20、大力推进非公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加强对非公企业工会工作指导和帮助,推动非公企业工会工作上水平。进一步扩大“双亮”活动的覆盖和内涵,推动基层工会“亮身份、亮牌子”向“亮实事、亮品牌、亮职责、亮作为”扩展。探索非公企业工会干部培养、选拔的新途径,扩大基层工会主席直选范围,进一步激发非公企业工会的内生动力。

  七、做好工会各项工作,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21、积极筹备召开市第十三次工代会。认真总结回顾五年来工会工作理论、体制和工作创新的成果经验,研究部署未来五年上海工会工作。指导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做好代表选举工作。做好市总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和上海出席中国工会十六大代表的推荐选举工作。编辑出版上海工会五年工作汇编和纪念册。

  2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好第七次职工队伍大调查成果转化工作。紧密结合2013年工会工作重点,制定重点调研课题。针对党政关心、社会关注、职工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即时开展理论研究和实用性调研。继续加强市工运研究会及其分会建设。

  23、切实加强工会女职工工作。实现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组建设全覆盖。深入开展“建功十二五,巾帼绘蓝图”女职工建功立业行动、以“在学习中成长”为主题的女职工提升素质行动、“幸福有你,关爱有我”女职工关爱行动,推出“七色花”系列关爱项目,完善女职工健康实事服务链。

  24、加强工会经费收缴、资产管理和审计监督。稳妥推进工会经费税务代收试点工作,规范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和审批划拨工作,确保工会经费依法足额收缴和稳定持续增长。加强工会经费全面预算管理和工会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编制《上海工会企事业发展规划》,健全工会资产监管体系。加强经费收支审查、预决算审计和工会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等工作。

  25、做好工会外事工作和台港澳工作。加强与世界各国工会的多边和双边关系,进一步拓展对外交流渠道,扩大交流面,扩大中国工会和上海工会的国际影响力。积极发展与港澳台工会的交流,举办上海台北双城工会论坛,进一步加强与爱国爱港澳台工会的合作。

  26、做好工会对口援建工作。制定实施《2013年上海工会对口援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会对口援疆各项工作,推动设施援疆取得实质性进展,增强受援地区工会的持续发展能力。加强与青海果洛藏区的沟通协调,启动上海工会对口援青工作。

  27、加强工会信息、信访、督查、统计工作。加强重要信息和网络舆情的采编报送力度,加强基层工会经验类信息分析和综合提炼。切实做好职工群众信访工作,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加强工会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做好年度统计工作。切实精简会议、文件、活动、评比。认真完成《上海工会志》初稿编写和志稿分纂并启动总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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