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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工会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沪工办发〔2013〕3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工会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总工办发〔2013〕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工会要切实按照全总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和“百企千岗进社区”、“技能培训促就业”、“春风行动”等活动,把组织好“全国工会就业援助月”活动摆在工会就业服务工作的重要位置,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密切关注本市深化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民生保障政策调整对本市职工、农民工就业的影响,全面排摸掌握职工的就业基本情况、技能水平和就业意愿;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会就业服务工作机制,有效依托职工援助服务信息化网络平台,不断整合各级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分中心(站点)在就业咨询、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工作信息和资源,实现服务资源的联网共享,努力搭建和拓展就业供需平台;要充分发挥工会就业培训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力争使工会就业援助月活动成为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惠及更多职工群众;要通过窗口服务、网上服务和举办职介专场等形式,多形式、多渠道为广大职工提供就业援助服务,注重提高岗位匹配性和职介成功率。

  请于3月22日前将2013年“全国工会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及书面总结报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

  联系人:曹宏亮

  联系电话:63211939-3153

  传真:63218014

  电子邮箱:caohl@shzgh.org  

  

  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1月24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工会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进一步深化全国工会“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有效缓解春节后外出务工人员集中求职的压力和沿海等地区出现的“用工荒”等问题,全国总工会决定2013年继续开展“全国工会就业援助月”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广开就业门路,提高就业质量;服务基层职工,促进科学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3年“全国工会就业援助月”活动时间为2月19日至3月18日。活动启动仪式于2月19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举行,届时全国总工会将组织部分省(区、市)总工会、企业和就业服务机构到贵州省部分地市开展招聘洽谈活动。

  各级地方工会也要同步启动当地的就业援助月活动,从实际出发,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为广大求职人员“送岗位,送技能,送维权服务,送创业项目”。

  三、服务对象

  以农村转移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为重点,为广大求职者与用人单位搭建平台。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国家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和工会就业援助月活动,深入到学校、工业园区、商业中心等求职人员集中的地方,详细介绍活动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公布工会帮扶中心、职业培训机构、职业介绍机构等联系方式,提高工会就业服务窗口在公众中的知晓度,方便广大求职者、用工单位前来咨询登记。

  (二)举办招聘活动。要针对不同就业群体求职意向,组织专场招聘活动,帮助求职者与企业实现供需见面,现场提供就业政策、维权指导、求职就业指南等咨询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网络招聘形式把岗位送到乡镇、社区、校园,方便异地劳务洽谈,扩大招聘活动辐射范围。

  (三)开展劳务对接。鼓励主要劳务输入地与输出地的工会组织合作开展劳务对接活动,通过开展地区工会间各种形式的劳务协作,建立就业服务和维权协作长效机制,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企业与员工共建共享,健全职工服务网络,落实“两个普遍”,实现劳动者的体面稳定就业,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四)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大力发挥工会职业培训机构作用,广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提高就业质量。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着力开展创业培训,积极推进工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提供项目培训、开业指导、资金扶持、跟踪服务,帮助有创业意向的劳动者创业。

  五、活动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这为工会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就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自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对我国就业产生了一定影响,就业的总量压力增大,结构性矛盾突出。各地工会要进一步发挥“全国工会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品牌优势,协助党政做好“十二五”扩大和稳定就业工作,推动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的落实,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转移的进程,有效缓解春节后外出务工人员集中求职的压力和沿海地区出现的“用工荒”等问题。

  (二)精心组织筹备,确保活动效果。一是严格把关,了解企业用工情况,选择劳动关系和谐、用工规范诚信的企业入场招聘。二是做好就业需求摸查,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突出重点,力求实效。特别是春节过后,马上迎来农村转移劳动力求职高峰期,主要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工会要尽早组织筹备,制定活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确保活动的实效性。

  (三)加强校企对接,深化劳务供需双方合作。努力促成更多的职业培训院校机构与用人单位达成培养协议,通过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增强人岗匹配度,有效缓解就业的结构性矛盾。

  (四)进一步加大工会就业援助工作力度。要充分发挥工会就业示范基地、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就业意向,积极开展针对性和实效性强的培训。强化就业服务,免费为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帮助参加培训的劳动者落实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

  (五)突出创业主题,加大工会扶持创业力度。活动期间,各级工会可以根据本地实际,选择一批投资小、见效快、易操作、低风险的投资项目进行实地展示,供创业者选择洽谈,满足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的创业需求,延伸创业带动就业链条,以创业促进就业。

  (六)做好总结,及时上报情况。请各省(区、市)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会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汇总数据。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于2013年4月1日前报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

  联系人:王作

    电话:010-68591804

  传真:010-68591807

    电子邮箱:ldc@acftu.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

  邮编:100865

  

  附件:2013年“全国工会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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