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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开展2013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沪人社就〔2013〕17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妇联: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强调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适应新形势下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的新特点,扎实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更好地满足2013年春节后一段时期来沪人员就业需求和企业用工需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3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3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85号)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定于2013年1月至3月在全市共同开展“春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搭建供需平台,促进转移就业。

  二、服务对象

  (一)有转移就业意愿的来沪人员;

  (二)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

  (三)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四)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三、活动时间

  2013年1月18日至3月18日。

  四、活动目标

  (一)走访到位。要结合实际,了解本区县来沪人员就业需求,走访有招聘用人需求的重点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摸查用人单位招聘用人需求,将摸查情况登记造册,并纳入相关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

  (二)宣传到位。要向来沪人员免费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让其了解本市春风行动开展时间和服务内容,了解来沪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场所、服务专窗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了解相关政策。向有招聘用人需求的企业免费提供用工指导和政策指引,让其了解本市就业政策和来沪人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主要服务项目。

  (三)服务到位。要结合实际,了解本区县来沪人员就业需求,向来沪人员提供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包括就业政策咨询、求职登记、岗位信息查询、推荐面试、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咨询和劳动维权咨询等各项服务。要为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免费发布招聘信息,并提供人员推荐、组织面试、用工指导和就业政策咨询等各项服务。

  (四)政策到位。要充分发挥来沪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场所、服务专窗以及专场招聘会作用,积极为来沪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使有培训需求的来沪人员都能参加职业培训,并按规定享受本市的政府培训补贴政策。

  五、活动内容

  (一)科学研判形势,完善工作措施。各区县要充分利用本市农民工信息社区监测点,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动态信息的监测和统计,结合本区县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特点,加强对就业形势的分析和研判,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活动质量和效果。要做好企业用工变化情况的研判,对企业用工信息和节后用工需求情况进行认真摸底调查,及时掌握本区县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情况,对企业减员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提前制定应对措施,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引导工作。要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创新宣传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春风行动的活动安排。要加强对招工企业的宣传,让企业及时了解春风行动活动目的、就业政策内容和招聘用工规范要求,引导企业通过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改善工作条件、拓展职业发展空间和维护劳动者权益吸引农村劳动者就业,稳定工作岗位,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帮助来沪人员及时获得招聘会、就业岗位、技能培训、务工常识信息和创业政策等信息。

  (三)开展专场招聘,提高活动成效。要以来沪人员就业服务场所和服务专窗为依托,提供优质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面媒体、移动通讯等手段,广泛发布招聘岗位信息、招聘会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根据来沪农民工就业需要,组织开展“一站式推荐岗位”、“农民工专场招聘会”、“企业招聘面对面”等服务活动,将企业用工信息及时提供给农村劳动者。在具体活动安排上,可结合区域产业特点,选择在来沪农民工聚集的街镇社区、工业园区和人力资源职业中介园区,有针对性地举办小规模招聘会,开展特色服务,进一步扩大春风行动活动效果。

  (四)搭建信息平台,强化对接服务。活动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继续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合作,为办理中国移动“两城一家”业务的手机用户免费提供招聘会信息和相关就业政策信息的手机短信息服务。各区县可充分利用此项移动通讯手段向来沪人员提供就业政策、招聘会等相关政策信息和服务活动信息,为来沪人员和企业搭建更加便捷的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同时,各区县可根据区域用工需求,通过建立招聘信息异地发布合作机制、签订对口劳务合作协议、联合举办招聘会、校企合作等多种途径,加强与外省市的区域间劳务协作。

  (五)落实就业培训政策,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要结合落实农民工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与企业的联系,鼓励来沪农民工参加符合本市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市场紧缺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定向、定单式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实现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与企业竞争力的双提高。同时,要加大对拖欠工资、欠缴社会保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做好欠薪保障金及时垫付工作,确保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工能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合法权益。要加强劳动合同签订和备案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引导企业依法用工、及时与来沪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要严厉打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为,确保人力资源市场和谐稳定。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2013年春风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排专门机构负责活动的规划、部署和实施工作。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2013年春风行动进行统筹管理,提前协调落实活动工作经费,加强与工会、妇联组织间的沟通协调,做到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二)加强督促落实。各区县要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站点)和妇联组织的指导,组织督促检查,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推动活动深入开展。要重点监督检查政策宣传是否广泛、岗位信息是否准确、提供服务是否有效、市场监管是否到位。

  (三)及时上报情况。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妇联组织要设专人负责春风行动的相关工作,对活动的开展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做好本部门的相关统计,汇总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工作情况。请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会和妇联组织于2013年4月1日前分别上报本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2、3)。

  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忻毓林联系电话:62748577*1910

  联系人:叶晓清联系电话:62748577*1029

  电子信箱:jyc@12333sh.gov.cn

  市总工会

  联系人:曹宏亮联系电话:63211939*3153

  电子信箱:caohl@shzgh.org

  市妇联

  联系人:薛志萍联系电话:64330001*6219

  电子信箱:xzp_sh@126.com

  附件:

  1.2013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2013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工会组织)

  3.2013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妇联组织)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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