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料中心 >> 工会文件 >> 正文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工会2013年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工总法〔2013〕36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上海工会2013年农民工工作要点》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和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总工会

  2013年2月7日

  

上海工会2013年农民工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党和政府以及全总关于加强农民工工作的各项要求,把农民工工作纳入工会工作全局,按照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继续从组织入会、权益维护、教育培训、服务管理、援助帮扶五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工会各项维权机制与举措向农民工群体延伸和覆盖,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组织入会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1、积极探索创新工会组建、发展会员的新途径新方法,大力推进劳务公司和用工单位的农民工入会工作,以发展新生代农民工、劳务派遣工、非在编人员入会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工会组建率和农民工入会率,为切实维权提供组织保证。

  2、加强农民工会员基础管理工作。在做好新增农民工会员发展工作的同时,针对农民工流动频繁的情况加强会籍管理,做到会员流动不流失,不断巩固和提高农民工会员的组织化程度。

  二、加大依法维权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继续深入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加强对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指导帮助,提高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认真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稳定职工队伍,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4、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遏制企业欠薪行为,让农民工在春节前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安心返乡。

  5、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密切配合,重点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集体合同履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吸纳农民工参加职代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农民工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6、工会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向农民工提供全方位服务,免费向农民工提供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加强农民工群体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力度,引导农民工用理性合法的手段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重点关心和帮助农民工解决欠薪欠保问题。

  7、深入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的“彩虹计划”,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努力扩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覆盖面,并着力惠及农民工群体。推动环卫等公共服务行业农民工收入、福利待遇的不断提高。

  三、深入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

  8、进一步夯实农民工业余学校的组织建设,推进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培训工作。以农民工业余学校、建筑工地农民工学校、女职工周末学校为基本阵地,加强面向农民工的普法宣传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不断拓展初级工商管理(EBA)培训的覆盖面和培训规模,提高农民工的文明素养和综合素质。

  9、不断丰富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继续在农民工工作和生活相对集中的区域或行业中建立30家“职工书屋”示范点,配送价值4万元的书籍和设备,为200余家已组建工会且农民工集中的非公企业免费赠送6000余份《工人日报》。

  10、充分发挥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和社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的阵地作用,活跃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积极推进“两看一上”活动(看报纸、看电视、有条件的能上网)。认真组织好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庆假日期间为农民工免费放映电影专场活动。

  11、加强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以岗位适应性培训为重点,动员组织农民工积极参加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学知识、比技能,不断提升技术业务素质和就业发展能力。

  四、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安全健康

  12、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基本常识,继续与市安监局联合组织30万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对农民工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13、发动广大农民工群防群治。积极参加“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1000班组”创建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为重点,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14、切实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对农民工集中从业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农民工保质保量配发劳防用品,并督促农民工规范使用;按规定对从事危险施工及有毒有害作业的农民工,进行技术交底、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和安全警示,确保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用品,因地制宜改善农民工宿舍、食堂、浴室等基本生活条件。

  五、加大困难帮扶力度,为农民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15、进一步提高对农民工的帮扶能力和水平,扩大“元旦春节送温暖”、“金秋助学”、“三定三助”等帮扶品牌的受益面。加大农民工医疗帮扶力度,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建筑工地发放农民工团体医疗卡、医药箱、助医卡。扩大农民工参加“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从业人员意外伤残”等互助保障计划的覆盖面。

  16、依托12351职工援助服务网、12351职工援助服务热线等信息化平台,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用工和农民工就业需求,广泛开展“百企千岗进社区”、“百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和“春风行动”。积极发挥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分中心(站点)的作用,以窗口服务、网上服务和举办职介专场等形式,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岗位信息、创业指导、技能培训、心理咨询等服务,健全常态化工会就业服务工作机制。

  17、努力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密切关注来沪从业人员和郊区从业人员纳入“城保”的后续工作,从实际出发推动细化调整相关政策。推动加大城镇外来从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交、归集力度。

  18、推进农民工健康服务工作。组织环卫、市政养护等公共服务行业农民工参加体检、疗休养等健康服务活动,不断提高农民工疗休养的覆盖面。加强对春节期间留沪农民工的关爱,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平安返乡返岗工作。继续关爱女农民工,进一步加大低收入女农民工免费“两病筛选”、免费治疗乳腺疾病等项目的帮扶力度,进一步完善“免费筛查、免费治疗、优惠用药”全过程健康实事服务链,维护女农民工合法权益。

  19、贯彻落实《关于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协调开展好“家政服务工程”培训工作,切实用好本市相关部门的专项经费,联合社会培训机构,为从事家政服务的女农民工提供育婴、保姆、膳食营养等服务项目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探索维护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方法和途径。

  六、积极参与评优工作,营造宣传农民工、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20、注重选树农民工先进典型,在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中,注重提升农民工比例。积极参与2012-2013年度上海市优秀农民工、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根据市农民工办的部署,做好第二次全国优秀农民工推荐工作。

  21、加强对优秀农民工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扩大优秀农民工的社会影响力。各级工会要把农民工评优推先工作作为一次扩大农民工工作社会影响的过程,在全社会营造宣传农民工、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