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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

沪工总经〔2013〕37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各局(控股公司、集团公司、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13年度开展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总工发〔2013〕1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本市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2013年将继续在本市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十届市委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着力深化“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和“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发挥工会组织优势,积极组织实施群众性安康工程,建立健全劳动保护“五项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1000班组”创建和班组安全标准化、职工安全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倡导“我的生命我做主,我的安全我把握”理念,杜绝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为切实保障本市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将“安康杯”竞赛覆盖至本市各大产业、集团,力争2013年度参赛单位达到7500家,职工参赛人数达到220万名,重点监控企业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50%以上,实现参赛单位生产安全死亡和重伤事故明显下降,职业危害状况明显改善。

  三、竞赛主题

  弘扬企业安全文化,加强班组安全管理。

  四、参赛范围

  本市地域内各种所有制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外省市(包括央企)进沪建筑施工单位。

  五、组织机构

  上海市“安康杯”竞赛活动在市“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各区县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及各参赛单位要相应成立竞赛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级“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组长应由行政正职领导担任,做到专人负责,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竞赛办公室可设立在工会。

  六、参赛方式

  本市“安康杯”竞赛活动,继续按上海赛区和区县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分赛区及街道(乡镇)和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赛区三个层面开展,实行二级管理、三级网络、四级监督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方式。

  各分赛区要认真组织动员本地区(行业)企事业和机关单位积极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尤其要将非公企业和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纳入到竞赛范围。对报名参加竞赛的单位要做好分析、梳理工作,将一些基础较好、代表性较强的单位,推荐参加市一级的“安康杯”竞赛,其余单位作为分赛区或支赛区的参赛单位。参加市一级“安康杯”竞赛的单位,需填写《全国“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报名登记表》,盖章后送区县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竞赛办公室审核,由竞赛办公室汇总后,填写《全国“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汇总表》;参加各分赛区和支赛区“安康杯”竞赛的单位信息,请分赛区竞赛办公室填写《分(支)赛区“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备案表》;《汇总表》和《备案表》请各分赛区办公室于3月2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电子邮件信箱为wuml@shzgh.org)。

  外省市(包括央企)进沪建筑施工单位“安康杯”竞赛由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归口管理。

  本市各单位参加市一级“安康杯”竞赛的报名手续,由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统一办理。未报名或逾期报名的单位将不能参加年度全国和市“安康杯”竞赛的先进评比和表彰。

  七、竞赛内容

  本市各参赛单位在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构建企业安全文化,搭建安全文化平台,打造安全文化环境,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引领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实践活动;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以创建“安全生产1000班组”活动为抓手,广泛开展班组“安康杯”竞赛,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以开展班组安全建设与管理成果总结和展示活动为载体,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及班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进程;重视职工安全健康知识培训和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职工安全卫生知识学习和竞赛活动;加强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源点的控制,深入开展群众性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排查活动。

  本市各参赛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康杯”竞赛活动,要深入贯彻落实市总工会、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意见》(沪工总经〔2011〕73号),建立健全劳动保护“五项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二是建立健全职代会听取审议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三是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对劳动安全卫生的议案和巡查制度,四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举报制度,五是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进程。要积极推广应用《工会主动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企业中积极推行签订《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举办职工安全健康知识培训和普及教育活动,开展职工安全卫生知识学习和竞赛等活动。

  各参赛单位在“安康杯”竞赛活动中要继续认真组织“五个一”活动,即:签订一份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编写一份安全生产现状评估报告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开展一次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排查整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讨论。同时结合本单位特点,在职工中深入开展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即:读一本安全生产知识的书,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查一起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写一篇安全生产体会文章,做一件预防安全事故的实事,看一场安全生产录像或电影,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忆一次安全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签名活动。

  八、竞赛要求

  本市各级“安康杯”竞赛的组织单位和参赛单位,要加强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要以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为主线,结合自身实际,突出竞赛重点,对本地区(行业)和本单位的“安康杯”竞赛活动进行全面部署。要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作用,以中小非公企业、事故易发企业、高危行业、轨道交通行业为重点领域,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为重点对象,通过“安康杯”竞赛活动,切实改善、解决企事业单位内存在的安全生产普遍问题或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各项安全预防措施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康杯”竞赛的经验,不断丰富竞赛内容、拓展竞赛内涵、创新竞赛形式,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制定竞赛的实施方案,坚持做好“安康杯”竞赛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控制和减少各类伤害事故发生。在“安康杯”竞赛活动中要将一线职工尤其要将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列为重点参赛对象,加强对他们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积极引导他们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能安全”、“我为安全”转变,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本市将加强对各分赛区的检查考核,积极探索、建立各分赛区“安康杯”竞赛活动的互查机制,进一步推动本市“安康杯”竞赛的深入开展。各分赛区竞赛办公室和参赛单位应将本行业(地区)、本单位“安康杯”竞赛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通过电子信箱(wuml@shzgh.org)及时与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联系。

  九、考核和评比

  各分赛区“安康杯”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所属参赛单位的指导、检查和考核,不断提高“安康杯”竞赛参赛率和覆盖率。对在竞赛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应及时予以表彰,并择优向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推荐全国和本市“安康杯”竞赛先进的候选单位和个人(市一级先进应在分赛区先进中产生,全国先进应在市一级先进中产生)。市“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负责向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申报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优秀班组、组织工作优秀单位和组织工作优秀个人,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积极推荐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安康杯竞赛示范企业”、“安康企业家”。

  市总工会、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将对在“安康杯”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参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在连续5年及以上获得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称号的单位中,对符合条件、影响较大、贡献突出的单位,推荐申报“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

  各区县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分赛区申报全国或市一级“安康杯”竞赛先进名额,将根据其参加市一级竞赛的单位数量和行业危险因素等确定。

  附件:

  1.全国“安康杯”竞赛考核表

  2.全国“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报名登记表

  3.全国“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汇总表

  4.分(支)赛区“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备案表

  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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