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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女职工橙丝带关爱行动全面推进“爱心妈咪小屋”建设的通知

沪工女〔2013〕6号

各区县(产业)局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幸福有你,关爱有我”为主题的女职工幸福关爱行动,对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给予充分关心和大力帮扶,切实做好女职工的“娘家人”,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推出“七色花”系列关爱项目,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工作模式,逐步夯实和推进每一个关爱项目。

  为更好地关爱职场孕期妈妈,从2013年开始,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联合有关机构共同在各级工会组织内开展上海女职工橙丝带关爱行动,全面推进“爱心妈咪小屋”建设,推动全社会对职场备孕期、怀孕期和哺乳期的女性给予呵护关心,为她们在工作单位和公共场所均能提供一个私密、干净、舒适、安全的休息场所,为职业女性安然度过女性特殊生理阶段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温馨服务。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承办单位: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协作单位:上海市医务工会、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上海市健康促进管理委员会、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美德乐(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国药健康(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为加强“爱心妈咪小屋”的建设和管理,特将“爱心妈咪小屋”管理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工作部,负责协调日常有关具体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从2013年起,将在本市全面推进“爱心妈咪小屋”的建设。各区县(产业)局工会在女职工人数较多、条件较成熟的企业、机关事业、经济园区、商务楼宇和公共场所中逐步建立“爱心妈咪小屋”,并按照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每年逐步增加建设点,争取利用3到5年的时间,在全市建设1000个“爱心妈咪小屋”。

  三、设置标准和管理标准:

  为了加强“爱心妈咪小屋”的管理,主办单位专门制定了《爱心妈咪小屋设置及管理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对其分类设置、基本配置、管理使用和后续服务等做出详细说明,供各单位参照标准进行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

  四、配套措施:

  1、为帮助各单位更好地建立和使用“爱心妈咪小屋”,主办单位为各单位免费提供如下配套措施:

  ①宣传招贴画:介绍图解母乳喂养和储存的有关知识

  ②母乳喂养宣传光盘:用视频讲解母乳喂养的解决方案

  ③母乳喂养宝典:提供系统讲解母乳喂养的宣传手册

  ④母婴杂志展架:供放置有关母婴杂志所用

  ⑤母婴杂志:配送有关母婴喂养、早教等4种杂志

  ⑥母婴护理百宝箱:放置妈妈和宝宝护理所需的物品

  ⑦新妈妈爱心礼包:提供母婴产品试用装供妈妈们体验

  ⑧妈咪课堂:开展小班化教育,组织医疗专家现场面授

  ⑨亲子活动:分年龄段、阶段性地开展亲子游戏和活动

  ⑩爱心妈咪小屋铭牌:带有统一标识的牌子

  2、对于凡是需要如上配套内容的单位,均可以填写《爱心妈咪小屋登记和申请表》(详见附件2),将根据各单位的需求按需配置。其中:带有统一标识的爱心妈咪小屋铭牌必选,宣传招贴画、母婴杂志展架一次性配送到位,母乳喂养宣传光盘、母乳喂养宝典、新妈妈爱心礼包按照所需人数配置,母婴杂志按月寄送到指定地点,母婴护理百宝箱定期补给箱内物品,“妈咪课堂”公益讲座信息和亲子活动定期发布在“上海工会发布”官方微博和上海市总工会网站上,需要各单位实时关注。

  3、主办单位将不断开发新的服务内容,加快建立爱心妈咪志愿者队伍、尽快形成上海“爱心妈咪小屋”分布地图(APP方式)等一系列服务方式,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贴心服务。

  五、奖励办法:

  1、主办单位将适时开展星级“爱心妈咪小屋”的评选工作,并将把“爱心妈咪小屋”建设逐步作为今后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职工之家、优秀女职工组织、优秀女干部等评选内容之一;

  2、对于积极做好“爱心妈咪小屋”日常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将适时授予“爱心公益大使”的荣誉称号;

  3、对于正式对社会开放、管理使用规范有序、服务周到温馨的“爱心妈咪小屋”,主办单位将适时授予“爱心公益奖”予以表彰。

  六、具体事宜:

  1、根据工作的总体部署,请各区县(产业)局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2013年11月15日之前,在系统内选择合适的地点,完成建立至少一所“爱心妈咪小屋”年度工作目标。

  2、请已建立“爱心妈咪小屋”的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认真填写《爱心妈咪小屋登记和申请表》。首批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7月15日之前,报送到xumj@shzgh.org,便于主办单位采编相关信息,为今后开展评比、提供配套服务、建立分布地图做好基础工作。

  3、“爱心妈咪小屋”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徐梅瑾

  联系电话:13501616696 63391022

  传真电话:63211939*3123

  电子邮箱:xumj@shzgh.org

  4、“爱心妈咪小屋”物资配送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金滟

  联系电话:18616805503

  附件:

  1、《爱心妈咪小屋设置及管理标准(试行)》

  2、《爱心妈咪小屋登记和申请表》

  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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