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工总保〔2013〕153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上海市工人疗养院:
为充分整合工会组织资源,进一步加大工会服务职工工作力度,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公企业职工健康体检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地点:
上海市工人疗养院(以下简称:“市工疗”)
二、补贴对象
本市已建立工会组织的非公企业职工
三、补贴名额
2013年度市总工会补贴名额为1万名
四、体检计划
根据不同的需求,市工疗推出三项职工健康体检计划(见附件1),并实施优惠价格:
1.2013年职工健康体检计划A:优惠价格420元/人
2.2013年职工健康体检计划B:优惠价格600元/人
3.2013年职工健康体检计划C:优惠价格900元/人
五、补贴标准
按照职工健康体检经费“市总工会补一点,区县局(产业)工会贴一点,基层单位出一点”的原则,市总工会对各级工会组织职工赴市工疗体检的,在实施优惠价格的基础上,另给予所选体检计划1/3经费补贴,即:计划A、计划B、计划C分别补贴140元/人、200元/人、300元/人;
六、补贴流程
1.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根据本地区、本系统非公企业实际需求进行申报,汇总《2013年职工健康体检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于6月24日前报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最终补贴名额将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平衡后核拨;
2.各级工会根据核拨补贴名额与市工疗预约团体体检时间,并按实际体检人数填写《2013年职工健康体检补贴申报表》(见附件3),经区县局(产业)工会审核盖章后随同《体检职工名册》(见附件4)交市工疗,由市工疗具体负责实施健康体检活动;
3.市工疗每月将工作实施情况报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每季度末(9月和12月底)申报补贴汇总表,经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财务部共同审核通过后核拨补贴资金。当年补贴额度当年使用。
七、工作要求
各级工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组织非公企业职工参加健康体检活动;要严格规范申报、审核程序,进一步加强制度管理。市工疗要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执行健康体检补贴政策的各项规定,确保体检服务质量,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
本补贴制度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实行至2013年12月31日止。
联系人:王正园电子邮箱:wangzhy@shzgh.org
联系电话:63211939*3152传真:63215018、63218014
附件:
1.2013年职工健康体检计划(A、B、C)
2.2013年职工健康体检补贴申请汇总表
3.2013年职工健康体检补贴申报表
4.体检职工名册
上海市总工会
2013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