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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本市非公企业职工健康体检补贴工作的通知

沪工总保〔2013〕153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上海市工人疗养院:

  为充分整合工会组织资源,进一步加大工会服务职工工作力度,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公企业职工健康体检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地点:

  上海市工人疗养院(以下简称:“市工疗”)

  二、补贴对象

  本市已建立工会组织的非公企业职工

  三、补贴名额

  2013年度市总工会补贴名额为1万名

  四、体检计划

  根据不同的需求,市工疗推出三项职工健康体检计划(见附件1),并实施优惠价格:

  1.2013年职工健康体检计划A:优惠价格420元/人

  2.2013年职工健康体检计划B:优惠价格600元/人

  3.2013年职工健康体检计划C:优惠价格900元/人

  五、补贴标准

  按照职工健康体检经费“市总工会补一点,区县局(产业)工会贴一点,基层单位出一点”的原则,市总工会对各级工会组织职工赴市工疗体检的,在实施优惠价格的基础上,另给予所选体检计划1/3经费补贴,即:计划A、计划B、计划C分别补贴140元/人、200元/人、300元/人;

  六、补贴流程

  1.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根据本地区、本系统非公企业实际需求进行申报,汇总《2013年职工健康体检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于6月24日前报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最终补贴名额将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平衡后核拨;

  2.各级工会根据核拨补贴名额与市工疗预约团体体检时间,并按实际体检人数填写《2013年职工健康体检补贴申报表》(见附件3),经区县局(产业)工会审核盖章后随同《体检职工名册》(见附件4)交市工疗,由市工疗具体负责实施健康体检活动;

  3.市工疗每月将工作实施情况报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每季度末(9月和12月底)申报补贴汇总表,经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财务部共同审核通过后核拨补贴资金。当年补贴额度当年使用。

  七、工作要求

  各级工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组织非公企业职工参加健康体检活动;要严格规范申报、审核程序,进一步加强制度管理。市工疗要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执行健康体检补贴政策的各项规定,确保体检服务质量,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

  本补贴制度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实行至2013年12月31日止。

  联系人:王正园电子邮箱:wangzhy@shzgh.org

  联系电话:63211939*3152传真:63215018、63218014

  附件:

  1.2013年职工健康体检计划(A、B、C)

  2.2013年职工健康体检补贴申请汇总表

  3.2013年职工健康体检补贴申报表

  4.体检职工名册

  上海市总工会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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