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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其彬 在上海市工会“五五”法制宣传教育 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06年8月22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上海市工会“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主要目的就是要认真总结本市

  工会系统在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中开展“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部署在上海市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刚才,普陀区总工会、机电工会分别就开展“四五”普法教育工作的成效和在新形势下如何规划工会“五五”法制教育宣传工作作了交流发言。他们的发言,对大家将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刚才市司法局刘局长也作了重要的讲话,希望大家认真贯彻执行。

  下面,我首先就工会“四五”普法工作开展的简要情况向大家作一个简要的报告;

  "四五"普法期间,上海市工会系统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期工会改革与发展的中心工作,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四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基本实现了工会系统"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努力提高了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四五”普法教育活动期间,本市各级工会始终坚持把普法教育活动与履行工会依法维护职责紧密结合,面向职工,突出重点,做到五个结合,不断把普法教育活动引向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各个层面,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这过程中,本市工会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直得到市、区两级法宣办的支持和关心。在这里我代表工会对市、区两级法宣办对工会工作的支持和关心表示衷心的感谢。

  通过“四五”普法的实践,目前在全市工会系统中已初步形成了市、区、产业、基层工会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三级组织网络,各级工会组织已自觉地将学法、普法、用法贯穿于整个工会工作之中。据初步统计,全市职工受普法教育面达到95%以上。为此,上海市总工会被评为全国“四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上海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被评为上海市“四五”普法先进集体,上海市普陀区总工会、机电工会等十家工会组织被评为全国总工会“四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同时,还有15位从事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层工会干部被评为全国总工会“四五”普法先进工作者。借此机会,我也代表市总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衷心的祝贺。

  回顾总结我们在“四五”普法中取得的成绩,我认为最主要的经验就是各级工会能够紧密联系工会工作实际,坚持面向职工,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坚持普法教育与工会源头参与立法相结合

  工会在开展普法教育中,始终坚持把依法维权作为我们的重点,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和相关政策的制定,充分表达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诉求,从源头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近五年来,市总工会先后组织部分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代表参与了《上海市工会条例》、《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劳动合同法(草案)》等约45部法律、法规的立法讨论,提出各项建议390余条,充分表达职工群众的意见。

  二是坚持普法教育与推进职工素质工程相结合

  在“四五”普法教育的五年中,我们始终坚持将普法教育活动与推进职工素质工程相结合。全市各级工会组织按照提高职工思想道德、法律素养、科学文化、劳动技能和健康素质的要求,积极实施《上海工会推进职工素质工程实施纲要》,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建文明班组、创文明岗位、做文明职工”、“百万职工大练兵”、“上海百万职工学习两法一条例”等活动,带动职工学知识、学技术、学法律,努力造就本市高素质的职工队伍。

  三是坚持普法教育与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相结合

  在“四五”普法教育的五年中,本市各级工会组织坚持把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与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相结合。市总工会坚持每年与市人大内司委、财经委、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等联合组织执法监督检查,五年来共出动劳动监察员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近万人次,对全市3000余家用人单位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督检查,不断增强企业经营者的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是坚持普法教育与职工法律援助相结合

  在“四五”普法教育的五年中,我们始终坚持把普法教育与职工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服务相结合。目前全市已有34个区县局(产业)工会成立了职工法律援助分中心,它们已成为各级工会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窗口。五年来,市总工会坚持每周2次的法律咨询接待和不定期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制度,并开通了“12351”职工维权热线电话,各区县总工会还分别建立了“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服务站”,对广大进城务工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五年来,市、区县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职工8万余人次,其中法律咨询7万余人次,处理来信3500余件,非诉讼调解劳动纠纷2000余件,无偿代理职工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达1000余件。

  五是坚持普法教育与加强工会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相结合

  五年来,各级工会组织在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中,分层次对各级工会干部进行普法教育,先后举办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处罚法》、《劳动法》、《工会法》、《上海市工会条例》、《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近20部法律法规的宣传讲座。目前,全市工会干部中已有417人通过考试,获得工会法律工作者证书;有23000名余基层干部通过了工会系统的劳动法律监督员和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考核;还有9000余名工会集体协商(谈判)代表获得了市总工会、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了广大工会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同时也提升了工会的维权能力。

  回顾工会“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的工作成果,我们深深体会到各级工会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做好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职工,是做好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是不断深化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建立完善普法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是做好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保证;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是做好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力依托。“四五”普法实践的这些经验和体会,是我们工会普法工作的宝贵财富,也是在我们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要坚持和发扬的重要内容。

  同志们,虽然通过工会“四五”普法宣传教育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如少数区、县、局(产业)工会,尚未把普法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在思想认识上一些工会干部对普法教育的认识尚有偏差,认为普法教育是老生常谈,产生了厌烦情绪;在普法教育面上,一些非公企业和改制企业,推进普法工作难度较大,新的学习教育机制尚未建立;在全市层面上,一些企业的职工普法工作还留有空白;此外,在普法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上尚显单薄,形式单一,方法缺少创新。

  针对工会“四五”普法工作存在的这些不足,各级工会组织要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会工作方针,进一步提升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素养,努力提高本市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下面我就落实工会"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讲三点意见:

  第一、要进一步提高工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客观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工作。2006年至2010年,将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提高城市国际竞争力,建设“四个中心”、实现“四个率先”的关键五年,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具有更为现实和迫切的需要。因此,我们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领导干部要站在推进城市法治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既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又是思想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要充分认识加强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实施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规划。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本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市工会工作的实际,“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期间,我们普法工作的重点是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加强宪法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的学习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特别是工会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和民主管理水平。

  二是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即将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海市集体合同若干规定》,各级工会应将其作为重要的普法宣传内容,必须化大力气,组织宣传学习,使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掌握相关的法律条文,把握精神实质,明确权利义务。要将立法中取得的重大突破,变成新的工作实践中的优势和特色,更好地履行工会的维权职责。

  三是要加强法制教育与道德文化教育的学习和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将“八荣八耻”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体现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过程之中,引导广大职工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增强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与方法,开展灵活多样、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确保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第二、要加强对工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五五”法制宣传工作顺利完成。

  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前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已经形成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各级工会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把谋划本系统工会的“五五”普法工作列入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对工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每年在研究制订工会工作规划时,要把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发挥工会作用、增强工会影响力和凝聚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步考虑,统筹安排,制定规划,明确职责,明确目标。各级工会组织要抓紧制定实施规划,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关于在上海市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今天已下发,希望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结合本系统的工作实际,制定本系统工会"五五"普法实施规划,全面启动"五五"普法工作。同时,要根据“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年度普法要点,把目标任务分解为具体的项目,提出完成的时限,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各级工会组织对“五五”普法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队伍落实、经费落实。

  要使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我们还必须将普法宣传工作围绕工会工作大局,融入工会的各项实际工作。“五五”期间,我们要在推进平等协商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在参与劳动法律监督检查过程中,在构建职工维权服务平台的过程中,加强工会的普法宣传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通过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制度和职代会制度,组织广大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要把代表职工利益的表达机制、维护机制、协调机制与法制宣传教育密切结合,在协商制定涉及职工利益的各项措施时,在参与劳动法律监督检查过程中,要积极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协商权、监督权,敢于参与、善于参与,真正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要不断探索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形式和新方法,提升“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

  各级工会组织要在整合社会资源、借力造势上下功夫,一方面工会要发挥自身的优势开展普法工作,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整合全社会力量,要与各级人大、政协、司法部门、劳动部门、妇联、团市委等有关单位紧密联系,形成合力,建立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领导体系,发挥工会组织、协调、指导的职能,努力做到不让一个劳动者流离在普法宣传教育之外,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扩大工会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

  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运作要求,坚持与时俱进,求实创新。要根据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工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努力探索和创新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的各种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形式和新方法。各级工会在开展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中,要强化务实理念,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使普法教育活动成为弘扬法治理念、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各级工会组织要紧密联系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结合职工群众身边的涉法案件,采取群众能够看得懂、听得懂、记得住的表现形式,通过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方法,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以吸引职工从要我学变成为我要学,以满足广大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制需求。

  要进一步开展好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发挥工会宣传优势,在充分发挥原有工会传统媒体的主阵地作用的基础上,必须加强研究,探索和运用工会网站、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发挥好工会和社会的普法讲师团以及工会的积极作用,扩大普法宣传的受众面,让职工群众通过参与普法教育活动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

  同志们,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项推进依法治国、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措施,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工程。"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能否实现,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希望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抓好落实。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进取,勇于探索,勤于实践,全面实施上海市工会系统"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开创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为上海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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