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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永杰同志在上海市总工会第四届女职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沪工办发〔2007〕5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现将吕永杰同志在上海市总工会第四届女职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望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进一步推进和发展工会女职工工作。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

  

  在上海市总工会第四届女职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1月23日)

  吕永杰

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天,上海市总工会第四届女职工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06年的女职工工作,研究部署2007年的工作任务,这对于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广大女职工和女职工组织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各级党组织和工会的领导下,在市妇联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过去的一年中,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调动女职工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培养、宣传、表彰优秀职业女性,在引领女职工建功立业上作出了新的成绩;不断加大立法参与力度,积极推动与女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建立健全,在女职工权益的源头维护上实现了新的突破;大力推进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把服务女职工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在保障女职工权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展;进一步加强各级女职工组织建设,形成了一批富有特色的女职工工作项目,在女职工工作整体水平上得到了新的提高。刚才大会表彰和交流的“优秀工会女职工工作法”,正是各级女职工干部一年来工作成果的集中展示。在这一年中,全市广大女职工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为上海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广大工会女职工干部辛勤工作,任劳任怨,为2006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此,我代表市总工会,向全市女职工和女职工工作者表示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是上海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关键一年。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刚才,汪兰洁同志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对全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市妇联主席孟燕堃作了讲话,对全市女职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市总女职工委员会今年的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第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会女职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深刻分析国内外形势的基础上,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要部署进行了全面阐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提出了推动经济社会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明确要求。市委八届十次全会提出了上海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以及“七个着力”的主要任务,对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等重大工作作出了具体的部署和安排。全总十四届十一次主席团会议和十四届四次执委会首次提出并深刻阐述了“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强调要抓住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这一主线,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全面、深入地学习贯彻中央、市委以及全总有关会议精神,是当前全市各级工会和工会女职工组织首要的政治任务。我们要以此指导和推动今年及以后一个时期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方向,提高认识,振奋精神,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女职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深刻认识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对党的群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探索激发女职工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的有效方法,发挥好联系、服务、教育、凝聚女职工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因素;要深刻认识实现协调发展对女职工组织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的新要求,准确把握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规律,积极促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要深刻认识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对维护女职工权益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加强各项维权机制建设,切实保障女职工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从制度上确保广大女职工共享发展成果;要深刻认识建设和谐文化对深化女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目标,在女职工中树立共同的理想信念,形成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行为规范,强化人人促进和谐的自觉意识;要深刻认识完善社会管理对女职工组织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提出的新要求,积极组织和代表女职工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和社会利益调整,帮助广大女职工普遍享有公共服务和保障,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中找准定位,体现作为。总之,各级女职工组织要始终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抓发展、促和谐的目标任务上来,在上海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中更好地发挥工会女职工组织的优势和作用。

  第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进一步扩大工会女职工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新的一年,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紧密结合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今天本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争取全年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促使全市女职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注重激发创造活力,在提高女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上下功夫。今年,全市的发展目标和工作基调已经明确,将更加坚定地走科学发展之路,更加注重提高发展质量,把率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作为全面落实、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中心环节,把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全面落实、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举措,把率先推进改革开放作为全面落实、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把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全面落实、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任务。作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和根本力量,包括女职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群众要主动站在实现科学发展的前列。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叫响“建功‘十一五’,巾帼绘和谐”这一口号,团结凝聚广大女职工积极投身劳动竞赛、立功竞赛、技术创新、节能降耗等活动,激励女职工立足岗位创新创效,使女职工的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推进科教兴市战略贡献智慧和力量。要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这一主旋律,加强女职工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女职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女职工积极参与和谐文化建设,营造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在和谐企业、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等和谐创建活动中,更好地发挥女职工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和群众基础。要打响女职工周末学校这一品牌,结合实施《“十一五”期间上海职工素质工程发展规划》,结合开展振兴中华读书活动和“创、争”活动,继续创新办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完善管理机制,切实扩大女职工参与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使女职工周末学校真正成为女职工学习知识技能的新基地、充实科学文化的新课堂、参与职业竞争的新起点,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女职工队伍,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建新功、立新业。

  二要注重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在解决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下功夫。女职工委员会在工会中是一个性别组织,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是其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各级女职工组织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把维权观所包涵的原则、宗旨、理念、方法等贯穿到女职工工作的各个方面。

  要坚持和谐发展、互利共赢的理念,积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抓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矛盾双方是对立统一体和利益共同体这一特点,把握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等环节,善于通过协商、协议、调解等办法柔性化解决劳动争议,促使企事业单位健康发展,促使职工群众享有应有的权利,尽可能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努力推进劳动关系双方协商共谋、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共同营造和谐稳定融洽的工作氛围。

  要坚持一手抓机制、一手办实事,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女职工各项权益。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健全女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女职工权益维护保障机制、女职工组织维权协调机制,为女职工维权工作提供制度机制保障。继续加强立法参与工作,争取涉及女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每年都有新进展,不断改善维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制环境;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要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同步推进,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每年至少向职代会报告一次。结合女职工群体的特性,抓住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重点难点问题,为女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重视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保障女职工的劳动就业权利;重视实现男女同工同酬,享有平等的职业教育、技术培训、晋职晋级、民主管理等权利;重视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把妇科检查、“四期”保护、生育待遇等落到实处,为广大女职工的发展和进步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氛围。

  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方法,把女职工维权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当前,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单位、不同岗位工种的女职工,其利益需求具有多层次、多样化的特征,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必须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因人而宜地履行维权职责。比如,针对科教文卫系统女职工、“三高”群体女职工的工作特点和利益需求,要着重维护她们的职业发展权,着重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她们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和谐心态;针对下岗失业、生活困难女职工的现实问题,要着重通过帮困送温暖工作、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等,解决其工作、生活和社会保障问题,千方百计为她们排忧解难;针对女性外来务工人员的特点,要着重保障她们劳动安全卫生权益和特殊利益,着重加强劳动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培训,帮助她们尽快适应和融入城市的工作和生活中去。各级女职工组织要始终坚持竭诚为女职工服务的维权宗旨,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在扎扎实实的工作中得到生动而具体的体现。

  三要注重整合工作资源,在扩大女职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上下功夫。近年来,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党政领导和广大职业女性的好评。当前,面对更加开放、更加多元、更加复杂的外部环境,我们既要继承发扬好的工作传统和项目,又要重视与社会各方的沟通、联系和配合,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在更广泛的社会领域中更充分地发挥女职工组织的作用。要善于加强同市、区人大、政协、司法部门的合作与交流,善于争取各级党委、行政的支持和帮助,在与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人大或政府部门的执法监督检查、全市技能振兴计划等工作和活动中,体现工会女职工工作更大的作为。要善于在工会全局工作中增强性别意识,把女职工组织的各项工作职能同工会各条线、各部门的工作更紧密地结合起来,增强工作合力。要善于宣传女职工中的劳动模范、“五一”巾帼奖等先进人物、优秀人才的典型事迹,善于宣传各级女职工组织在服从服务大局、维护女职工权益方面的工作成果,进一步扩大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社会效应,为女职工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第三,夯实基础,增强活力,进一步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的自身建设。

  健全有力的基层组织和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做好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组织保证。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改革的精神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激发基层组织活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努力把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群众组织。

  在基层组织建设上,要把抓好同步组建与抓好工作运转紧密结合起来。今年,工会组建任务仍然很重,以外资企业和非公企业为重点,确保外资企业工会组建率达到80%,缴纳综合保险的农民工入会率达到70%。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借势发力,确保同步组建率达到90%以上。同时,要切实发挥好女职工组织的作用,贯彻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探索不同类型女职工组织不同的工作模式、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和考核办法,形成一批典型单位和品牌项目,加强推广和宣传,增强各级女职工工作的针对性和吸引力,提高基层工作的水平和质量。特别要重视研究按不同模式新建的行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运作方式,在行业性劳动竞赛、行业性职工民主管理、行业性专项集体合同等工作中探索新的思路和办法,最大限度地把各类女职工组织起来,最大限度地把女职工各项权益维护好。

  在干部队伍建设上,要把加强组织配备与加强教育培训紧密结合起来。女职工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工会一定要重视女职工工作,加大女职工干部配备、培养和选拔的工作力度,在区县、企事业单位工会换届时,要把工作能力强、群众观念强的女干部放到女职工工作岗位上经受锻炼,使工会女职工组织成为培养和输送女干部的“蓄水池”。同时,要结合实施《“十一五”期间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把工会女职工干部纳入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中,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培养,不断提高女职工干部的政治鉴别能力、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能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特别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以今年第六次全市性职工队伍状况大调研为契机,全面调查五年来女职工队伍的发展变化,深入研究女职工各项权益和特殊利益的实现状况,研究女职工组织的建设状况,进一步推动新时期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各位委员、同志们,在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阶段,工会女职工工作任重道远,大有可为。让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为上海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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