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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豪在上海工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推进大会暨上海市“职工最满意企(事)业单位”“职工信赖的经营(管理)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2008年7月25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上海工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推进大会暨上海市“职工最满意企(事)业单位”和“职工信赖的经营(管理)者”表彰大会,目的是为了树立和表彰先进,总结和交流经验,进一步推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首先,我代表市总工会向受到表彰的15家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150家上海市职工最满意企(事)业单位,以及143位上海市职工信赖的经营(管理)者表示热烈祝贺!

  刚才,青浦区总工会、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工会、上海沪港审计咨询中心有限公司、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上海新曹杨工业园区等六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从不同角度介绍了结合各自实际,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和职工最满意企业评选的好的做法与经验,听了很受启发。他们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和职工最满意企业评选,对于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落实,坚持和弘扬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对于实现共建共享目标,构建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对于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都具有积极作用。我们要认真总结、推广这些单位的成功经验,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参与创建活动、提高创建水平,在全市范围掀起创建活动的新高潮。下面,我就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讲三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入开展创建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

  各级工会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效抓手。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是工会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大局的重要切入点,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的鲜明特征。首先,工会要推动经济发展,组织职工参与经济建设,夯实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第二,工会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共建共享为原则,以推进民主法治为基本途径,以解决职工“三最”问题为着力点,发挥好工会作为职工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职责以及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的作用;第三,工会要促进企事业单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以劳动关系的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当前,影响劳动关系和谐因素仍然不少,劳动争议总量持续增长,上半年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831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13.2%;其中,劳动者胜诉(24.3%)和部分胜诉(57.8%)的占结案数的82.1%。大力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是工会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的有机统一。我们要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工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在促进和谐社会、和谐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企业与职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关系,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层面是这样,在企业发展的微观层面同样如此。和谐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是企业发展与职工发展的有机统一,是内部凝聚力与外部竞争力的有机统一,是科学管理与民主管理的有机统一,是企业经济效益提高与职工收入增长、福利改善的有机统一。工会推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以人为本这一核心,切实贯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实现企业和职工共建共享共发展。我们要通过创建活动,引导职工热爱企业,正确处理个人发展与企业发展的关系,激发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自觉提高素质和增长才干,为企业发展贡献聪明才智;引导企业关心职工,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的利益协调机制、职工参与机制和职工培训发展机制等,增强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全面发展。

  (三)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切实履行工会维护职能的有效载体。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基本职责,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的基本内涵和重要工作。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为工会履行维护职能、完善维权机制提供了有效载体。各级工会要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准确把握中国工会的维权原则、维权宗旨、维权方法,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劳动经济权益、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权益,推动完善党政主导的维护职工权益机制,着力提高工会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调动好、保护好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要进一步总结推广创建活动的成功经验

  从2003年开始,市总工会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联合会联手开展职工最满意企业评选。2006年,三家又共同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这两项活动虽然内容各有侧重,形式有所不同,但都是为了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在多年的实践探索中,各地区、系统创造了不少成功经验。认真总结、大力推广这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对于进一步深化创建和评选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紧密结合上海实际,明确创建工作基本思路。

  根据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和全总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工作要求,上海工会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本市劳动关系、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的现状、特点,形成了上海工会推进创建活动的基本思路。

  一是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采取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工作方法。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特性,在创建活动起步阶段把重点放在非公企业,结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创建工作着力于协调劳资矛盾,规范劳动关系,预防和减少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公有制企业则重在提高创建工作质量,推动创建活动与企业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以增强企事业单位的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不同企业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分层推进的工作方法,增强了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明确创建活动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与“上海市职工最满意企(事)业单位评选”有序衔接。创建活动重在建立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及时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营造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评选活动重在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引领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创建活动和评选活动的相互衔接,拓展了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三是明确把创建活动打造成工会工作新品牌,推动上海工会工作全面发展。制定了工会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将工会各项重点工作融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这一载体,统筹规划,有序推进,促进了工会重点难点工作的突破和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各方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各级工会在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中,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行政支持,充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了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目前,全市19个区县均已建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青浦、嘉定、南汇、普陀、杨浦、徐汇等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还亲自挂帅,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定期研究部署工作,推动了创建活动的有效落实。部分产业(局)、集团也从自身实际出发,制定了相应的创建标准和工作计划。一些地区、系统还将开展创建活动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纳入党政工作全局,强化了工作落实的力度。

  (三)围绕解决职工“三最”问题,增强创建活动的实效性。

  创建和评选活动始终把促进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把职工收入水平作为衡量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核心指标,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作为创建和评选的重要标准。这次表彰的150家“职工最满意企事业单位”全部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职工工资普遍高于同行业水平,较之上年度绝大部分都有比较明显的增长。而且,开展创建和评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还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提高职工福利待遇,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解决低收入和特困群体的实际困难,让职工共同分享企业的发展成果。创建活动与解决职工“三最”问题的有机结合,提升了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创建和评选活动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从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等环节入手,将是否与全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职代会、劳动争议调处等制度,作为创建活动的基本标准和评选的必备条件,推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随着创建活动的持续推进,基层企事业单位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不断加强,劳动关系日趋融洽,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三、要进一步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

  当前,全市的创建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总体发展仍不平衡,深入推进创建活动的任务还很繁重。前天,市总工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联合会等召开了市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活动进行了部署,胡延照副市长也对推进创建活动提出了要求。各级工会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要求以及三方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若干意见的通知》,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活动,努力把创建活动打造成为工会工作的“响亮品牌”,为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创建活动的推进力度。

  创建活动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比较强的工作,涉及面广,参与企业差异性大。深入推进创建活动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有序推进。要积极争取各级党政对创建活动的领导和支持,建立和充实由党政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要坚持依托三方机制共同推进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遇到的新情况,协调解决创建中的共性问题。要加强与市国资委、社会工作党委、劳动保障局、企联、质量协会、行为科学协会等各有关单位及其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信息交流,注重资源整合,进一步完善合力推进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工会要主动承担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指导服务,加强监督检查,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和引导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

  (二)突出工作重点,发挥创建活动对推动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作用。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不同的阶段要突出相应的工作重点。当前,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建活动的重点应突出两个方面。一要通过创建活动,促进经济和企业平稳健康较快发展。市委九届四次全会深刻分析了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今年以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出现新变化,不确定性因素和潜在风险明显增多,部分行业和企业经营困难。市委要求,必须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实现新的突破。企业平稳持续发展,是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经济基础。各级工会要把创建活动作为当前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重要载体,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劳动竞赛、科技创新、技术攻关、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把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激发职工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改善经营状况献计出力,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基础,使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的过程成为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发展有机统一的过程。二要通过创建活动,配合《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以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推进,着力加强劳动合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职代会厂务公开、劳动争议调处这四项重要制度建设。要通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推动企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文本;要广泛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逐步提高平等协商成效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协议的签约率;要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好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处机制,推进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及时化解矛盾,促进劳动关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形成上海创建特色,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市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开展的上海市职工最满意企(事)业单位评选和职工信赖的经营(管理)者评选工作,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职工最满意企(事)业单位成为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典范,职工信赖的经营(管理)者成为实践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表率。多年实践证明,这两项评选是富有成效的,得到了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应该长期坚持下去。要将职工最满意企(事)业单位、职工信赖的经营(管理)者评选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有机结合起来,统一于创建活动的工作格局中。创建活动重在基础建设和面上推动,重在促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建设;职工最满意企业是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排头兵,重在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和企业文化建设,以及职工素质的提升和自身价值的实现。这两项活动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是上海开展创建活动的亮点和特色。各级工会要把各项重点工作融入创建活动,带动工会整体工作创新发展,夯实工会基层基础工作。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服务,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成功经验,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借助各类媒体的力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创建活动对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同志们,促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是工会组织的重要职责。我们要在市委领导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把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作为工会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为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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