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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仁伟在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培训班开班典礼上的讲话

(2009年11月18日)

同志们:

  2009年度工会劳动保护干部业务培训班今天正式开班了,本次劳动保护干部业务培训是根据全总工会劳动保护干部每二年培训(复训)一次的规定,以及结合本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实际而举办的。目的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市委九届九次会议的精神,研究新形势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新特点、新情况、新要求,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为上海的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工会劳动保护是一项意义深远而又崇高的事业,又是一项关注民生、责任重大的工作,广大工会劳动保护干部肩负重任、迎难而上、扎实工作,为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付出大量心血,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代表市总工会,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在工会劳动保护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今天,我主要讲两个大问题,一是讲认识,二是讲工作。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新时期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进程加速推进,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企业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用工方式、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各种矛盾和利益也显得更加复杂,使安全生产形势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仍然严峻。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也面临诸多挑战。

  (一)伤亡事故多发,重特大事故频繁,职业危害严重。

  首先,我国的安全生产事故虽然有所下降,但总量仍然很大。近年来,每年约有l0万人死于各类事故,70多万人导致伤残,平均每天死亡380人,伤残1900多人。

  2008年,本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11起,其中死亡事故364起、死亡376人,与去年同期死亡起数、死亡人数相比,分别下降0.82 %和1.83%。月均死亡人数33.33/月,日均死亡人数1.04/天。其中农民工死亡296人,占死亡人数的78.7%。

  2009年1-9月,本市地域内企业发生生产安全(工矿商贸)事故392起,伤亡465人。其中发生死亡事故231起,死亡243人,同比分别下降18.95%和下降16.49%;外来务工人员死亡188人,同比下降17.9%。

  其次,职业危害严重。全国累积尘肺病患者达59万人,疑似尘肺病人60多万例。各类新发职业病人数呈上升势头。本市职业危害的预防和干预工作总体上相对较好,但每年还有几十例的职业病发生,还有十多例的急性中毒事故发生。职业危害主要发生在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职业危害的危害因素以粉尘、毒物、噪声为主,其中粉尘危害因素占70%,噪声危害因素占90%,高温危害因素占30%,化学危害因素占40%。

  再次,侵害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事件时有发生。部分作业场所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极差,且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不给职工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职工长期在恶劣的生产环境中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一些企业不顾人体生理极限,强令职工加班加点或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据测算,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每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500亿元。

  (二)市场经济体制和劳动关系市场化对传统的劳动保护工作模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首先,传统的管理模式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矛盾日益突出。经过几十年的经验总结,我国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适应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但当前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上替代了计划经济体制,企业所有制形式也已多样化,仅依靠过去曾十分有效的发红头文件、召开会议布置等方法组织安全生产,在众多的非公企业、体制外企业中已非常困难。其次,安全生产投入不足问题日益突出。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内在的必然要求。企业在缺乏对安全生产的充分认识和安全监管力度不够的情况下,追求利益最大化,势必千方百计降低安全投入以减少生产成本,这又削弱了原本并不健全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再次,强资本、弱劳动现象日益突出。劳动关系市场化,从业方式多样化,使劳动者与企业的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强烈的下岗再就业需求和源源不断的农民工进城务工,使强资本、弱劳动的矛盾凸现,且呈有增无减的趋势,企业雇佣农民工、临时工在没有防护的情况下从事有害作业已经成为比较普遍的现象。这些企业职工安全素质偏低、生产技术落后、缺乏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有效手段。部分非公有制小型企业,为了获取暴利进行掠夺式生产,没有安全投入,不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建章立制几乎是空白。最后,安全健康维权渠道不畅的状况日益突出。劳动力流动性大,给组织职工入会增加了难度;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工会组织和工作机构受到削弱,会员流失严重;非公有制企业建会困难多、难度大,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还较低;一些外资、跨国公司阻挠建会。工会组建工作滞后,劳动者在安全健康问题上的要求与呼声得不到及时反映。近年来,尽管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力度明显加大,但从总体上看,工会组建及依法维权的任务依然繁重。

  毫无疑问,这些新情况势必给我们的劳动保护工作增加体制上的障碍,限制了我们一些行之有效作法和作用的发挥。

  (三)技术进步和生产的发展,使职工队伍安全素质不高的矛盾更加突出。

  近年来,随着生产发展、科技进步,新技术、新备、新工艺大量采用,生产的自动化、集成化水平显著提高,给安全生产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首先,需要提高职工的文化技术水平。一方面系统化操作、计算机控制对岗位职工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操作技能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部分行业大量雇佣农民工,其文化水平偏低,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生产知识普遍不足。其次,需要加强系统的安全技术培训。随着年轻职工大量增加以及劳动组织方式的改进,有关的安全教育培训却不相适应,尤其是有些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跟不上,致使他们对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要求不甚清楚,缺乏风险意识和岗位、系统安全操作技能,自我防范能力和处置异常情况的能力不强。再次,需要增强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目前,生产作业现场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低标准、老毛病、坏习惯”的状况依然明显存在,安全生产险象环生,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总之,形势的发展以及安全生产领域出现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和严峻挑战,同时也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和创新机遇。

  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七大提出:“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胡锦涛总书记在“2008’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中指出:让各国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是以人为本的要求,是时代精神的体现,也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维护劳动者权益是工会的神圣职责。工会要积极为广大劳动者说话办事,特别是要致力于改善广大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劳动收入、劳动保障、生活质量,让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广大劳动者更多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人大闭幕后召开的记者招待会上回答法新社记者提问时说:“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和充分认识到维护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是关系到工会组织的地位、国家的稳定、社会和谐的政治问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同志对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问题非常重视,多次作出具体指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劳动保护和防治职业病工作,工会要在制定政策和采取措施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工会要认真履行职责,促进有关部门和企业切实解决好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问题,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召开的全国总工会十四届主席团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王兆国同志讲:“如果工会不加大依法维权的力度,就不可能完成党交给我们的重要政治任务,不可能赢得职工群众的信赖和支持,也不可能对职工群众有真正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今后工会在维权方面一定要努力做到声音更响,力度更大,措施更加得力,效果更加明显。”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陈豪在今年初市总主席办公会议上强调:安全生产很重要。上海重大工程的建设,迎世博、扩内需,以及经济形势的严峻,都有可能加大这方面的隐患,必须高度重视,特别应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维护职工生命权,须扎扎实实地抓好。另外,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职工本身意识十分重要,工会维权也要紧紧抓住这一点。在经济社会发展压力加大的大背景下,一定要加强这项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和工会领导的一系列重要批示和指示,贯穿和渗透着“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重要思想,充分体现了党对广大职工的关心和爱护,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最有力的武器与保障。

  面对依然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各级工会要从加强党的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清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在国家劳动安全卫生和工会维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在大局中的定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大局中思考、研究和谋划,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要深入分析新时期工会劳动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和新要求,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切实有益地预防及正确处理职工群众在生产事故中发生的伤亡事故、职业病及职业中毒,是事关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因而也必然成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基本职责的工作重点。

  同时,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抓住机遇,振奋精神,知难而进,开拓创新,切实把维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合法权益作为各级工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好。

  二、深化机制,进一步增强新时期工会劳动保护的作用和影响

  我国已步入一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新时期,在新时期的新阶段,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逐步形成新的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对于强化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至关重要。在新时期新阶段,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总的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劳动安全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围绕“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生产、体面劳动、和谐发展”的理念,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群专结合、依法监督”的原则,以非公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以“安康杯”竞赛和“绿十字奖”为载体,一手抓教育引导、群防群治,一手抓依法监督、有效维护,进一步构建“二级管理、三级网络、四级监督”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体系,全面推进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贡献。

  根据这个总的思路,我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谈如下三点意见:

  (一)突出“两个重点”,切实加强非公企业和农民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非公有制企业数量急剧增加,从业人员所占比例不断攀升,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改革开放30年来,国民经济年均增长率达到9.4%,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年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从全国看,非国有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已经超过60%,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达到三分之一左右。其次,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目前,城镇不属于国有、集体单位的就业人员达到1.78亿人,约占城镇就业人员的70%。据调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到非公有制企业实现再就业的约占65%。2008年底,乡镇企业就业人员达到1.86亿人,吸收了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推动了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再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呈现出新的面貌。目前,在产业分布上,非公有制企业主要集中于商业、餐饮、建筑、运输、轻纺等行业,但已经开始向原材料、机械装备、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拓展。在组织结构上,非公有制企业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但已经涌现出一批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型的大企业和大集团。

  从劳动保护角度看,非公有制经济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伴随出现了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合法权益屡遭侵犯等问题。据调查统计,2008年全国非公有制工矿企业共发生事故8713起,死亡9708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工矿企业的65%和66%。2001年以来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80%发生在非公有制企业。加之在这些企业中工会的力量相对较弱,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成为亟待解决的大问题。因此,耍全面推进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就必须将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保护作为重点,下功夫,做文章。近期对本市16个区县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建设情况调查的数据汇总分析,本市非公企业数128327个,已建立工会数33537个;2008年已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数14677个,占建会数的43.76%;2009年9月底前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数20223个,占建会数的60.3%。从数据分析本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建设有突破,但仅占建会数的六成,要使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系统正常的运作起来,还须加大工作力度。

  为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充分肯定非公有制经济对经济社会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非公企业劳动保护工作。

  一要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力度,以完成党交给工会的重要任务,赢得职工的信任与支持,进一步增强工会对职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各级工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力量薄弱、任务繁重等畏难情绪,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群众参与监督”的职责,坚持以人为本,关爱职工,共谋发展,实现企业投资者和职工的“双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推动本市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要突出重点、健全机制,进一步推进非公企业劳动保护工作。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源头参与,发挥职代会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加强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

  三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水平。要扩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在非公企业的覆盖面;突出重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工会必须积极主动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对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难度大的非公有制企业,上级工会要深入企业予以协调解决,必要时,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要求下,上级工会可代行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部分维护职责,减轻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压力与负担,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同时,要加强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近年来,各级工会加大了对职工的安全教育的培训力度,劳动保护的意识和安全技能得到明显提高,事故的发生率大幅度降低,但还须“警钟长鸣”,将事故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农民工是安全培训的重点,近年来生产死亡事故受害者80%以上是农民工,但肇事者也是他们,所以市总工会与市安监局已连续四年联合开展对本市50万农民工的培训,被市政府列为重大实事工程。本市的农民工近400万,还有很多农民工没有得到培训,所以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协助行政加大对用人单位农民工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要针对行业的特点、岗位的性质、从事的工种开展培训。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其效能要实现两个抓,安全生产从源头抓起,安全生产从薄弱环节抓起;做到三个避免,避免农民工因安全知识缺乏引起事故,避免农民工因自身技术防护能力原因引起事故,避免简单重复事故的发生;实现四个有利于,有利于提高农民工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有利于强化农民工安全防范意识,有利于加强企业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力度,有利于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覆盖和拓展。

  (二)抓好“两个载体”,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绿十字奖”活动,打造工会劳动保护品牌。

  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安康杯”竞赛和“绿十字奖”载体的作用,把“安康杯”竞赛和“绿十字奖”活动拓展到非公有制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中去,把工会劳动保护的一些业务活动逐步纳入到“安康杯”竞赛活动中去,使“安康杯”竞赛活动内容更加丰富,更具有活力和生命力,参与度更广,影响更大,知名度更高,成绩更显著。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安康杯”竞赛活动形式,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氛围。将“安康杯”竞赛活动与企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组织网络建设相结合,完善全过程、全方位、全员的安全管理;与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技能水平相结合,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群众性安全技术创新活动;与建设企业安全文化相结合,广泛开展安全合格班组创建活动;与安全监控、整改事故隐患相结合,广泛开展群众性查隐患、堵漏洞、群防群治活动。切实使“安康杯”竞赛成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一项系统工程,成为工会组织落实“切实维权”的重要工作载体,努力把“安康杯”竞赛和“绿十字奖”活动创建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著名品牌。

  要对“安康杯”竞赛活动做出优异成绩的要大力宣传和加大表彰力度。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产业和企业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好经验,加大宣传的力度。对连续五年以上获得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称号、贡献特别突出的单位,授予“五一劳动奖状”。

  (三)坚持“两手抓”,切实贯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精神,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作用。

  首先,要一手抓教育疏导、群防群治,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办世博的要求,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责任心,构筑工会劳动保护安全网。

  当前,上海经济正走出低谷,走向复苏。为确保实现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目标,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劳动保护工作,进一步抓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的贯彻和落实。在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上,要认真组织各级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学习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不断增强搞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逐步提高组织开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同时,注重提升员工素质,积极调动发挥广大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群防群治,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而随着世博会的日益临近,世博工程建设进入冲刺阶段,世博运营筹备工作也进入关键时期。这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提出了高要求,不仅要确保生产安全,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同时,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而且要确保“安全办博”,使世博会顺利举行,完成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的承诺。各级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要为世博保驾护航,动员广大职工参与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为“安全世博、有序世博、人本世博、精彩世博”作出应有的贡献。

  其次,要一手抓依法监督、有效维护,围绕职业安全和职业健康,严查“三违”,坚持“四不放过”。

  各级工会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要对生产工艺落后,设备简陋陈旧,严重威胁职工生命安全健康的企业,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强令其整改;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建议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堵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生产经营领域的渠道。

  各级工会要依法监督,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地按工会系统逐级上报至市总工会。对于延误、迟报,甚至不报的,都是一种忽视职工生命安全的失职行为。同时要认真负责地参加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后“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政府安监部门没有通知工会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将有权拒绝在《事故调查报告》中签字。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必须旗帜鲜明地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及负有责任的领导人,提出处理意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再次,要构筑工会“二级管理、三级网络、四级监督”的劳动保护工作体系,完善组织、监督机制,全面提升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水平。

  在组织建设上,要切实巩固和发展群众监督检查队伍网络,稳定监督检查队伍和人员。要注重抓好基层企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基层企业群众监督的核心作用。特别是对企业工会小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要每年进行充实、调整,吸收热心于劳动保护工作的积极分子参加到监督检查工作中来。

  在制度建设上,各级工会要建立和完善劳动保护工作的各项制度和工作程序,使群众监督检查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构筑工会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的“二级管理、三级网络、四级监督”的劳动保护工作体系。

  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还要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保护组织建设。在乡镇(街道)建立工会或非公有制小企业建立工会联合会时,要同步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并根据本地区非公有制企业规模和数量,配备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规模较大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应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并在生产班组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规模较小的非公有制企业应明确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负责人;作业现场经常转移、员工流动性大的非公有制企业,做到生产作业现场转移到哪里,工会劳动保护组织就建到哪里,努力构筑自下而上的群众安全监督网络。

  同志们,维护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让我们用改革的思维,发展的思路,创新的理念,本着注重实践、注重实用、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视野,全面推进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大家学习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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