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茆荣华在2010年上海工会法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2月9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上海工会法律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2009年工会法律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工会法律工作。同时,邀请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鲍淡如副局长作“上海社会保险制度运行现状与立法展望”专题讲座。下面,我就上海工会法律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承优创新,全面回顾2009年上海工会法律工作

  2009年,在市委和全总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各级工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经受了国际金融危机的考验,在特殊时期做出特殊贡献,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体现新作为

  一年来,各级工会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主动介入、积极协调,在化解群体性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建立市区两级群体性纠纷化解工作指导小组,强化政治意识,积极协调配合,加强分析研判,主动跟踪指导,着力做好群体性纠纷的化解和防范抵御工作。

  市总工会着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机制,落实专人负责联络各区县产业工会,定期排摸分析情况,及时反馈重大群体性纠纷调处情况。及时制订下发了《关于积极开展集体协商、妥善处理企业群体性纠纷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指导各级工会引导职工通过集体协商,依法理性表达诉求。2009年,全市工会系统上报的劳资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纠纷92起,其中有87起已通过协商、调解或司法途径得到妥善解决。

  各级工会建立健全重要信息即时报告制度、群体性纠纷周报告制度和定期研判制度,加强对劳动关系特征和发展趋势的整体把握。浦东新区总工会通过三级工会的信息联通、工作联动、行动联合,基本保证劳资矛盾不出街区、镇区、开发区。普陀区总工会建立劳动争议预警“十必报”制度,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牢牢把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权。卢湾区总工会结合实际,制定了“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松江区、崇明县总工会坚持维权与维稳的有机结合,主动介入辖区企业劳资矛盾的协调处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机电、烟草工会建立健全了职工思想动态预测、预报、预防工作制度,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二)努力推动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上海工会继续加强与劳动部门的联动,客观面对形势,把握工作力度,巩固政府主导、三方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着力推动集体协商机制建设。

  市总工会总结推广闵行区总工会倡议企业和职工集体承诺“抱团过冬”的工作经验,广泛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截至2009年底,全市已有36839家企业积极响应,占建会企业的60.56%,取得了较好社会效应。继续推动政府将工资集体协议覆盖劳动者人数列入区县就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发挥市三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小组的作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2009年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评选表彰了50家工资集体协商示范单位,总结形成了一批区域、行业、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成功经验。2009年,全市共签订21456份集体合同,覆盖企业77094家,覆盖职工3764155人;其中签订10821份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企业34324家,覆盖职工1875928人。

  各级工会不断拓展“共同约定行动”的推进主体、形式和内容,将“共同约定行动”引向深入。与劳动保障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巩固以政府为主导推进工资协商建制的工作格局。宝山区总工会提出“六个保”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工会在特殊时期的特殊作用。虹口区总工会召开“和谐企业,发展共赢”研讨会,向全区企业发出“不减员、不减薪、不减福利”的倡议。徐汇、静安区总工会以区内世界500强企业和区属企业为重点,开展“共同约定行动”。闸北区总工会注重分类指导,集体合同覆盖率达到建会数的85%。普陀、青浦区总工会大力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涌现出长寿街道餐饮行业、香花桥街道服装纺织行业等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典型。市交通港口局工会、市城市交通工会联合调研,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本市公共汽电车行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公交职工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

  (三)着力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形成新格局

  一年来,上海工会以推进街镇调解组织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多元化调解模式,多措并举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素质,着力构建劳动关系预警、预防、调处、援助一体化工作格局。

  市总工会重点组织开展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工作机制建设状况的调研,积极指导地区工会推进街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注重整合工会法律顾问团、法律人才库等多方资源,不断提高劳动争议调解的专业化水平和成效。

  各级工会积极行动,主动与司法、法院、劳动等部门联手,利用人民调解和劳动争议专业调解资源,探索区域、行业、楼宇、园区等多样化、新型化调解组织形式,推行与司法联合调解、裁前诉前委托调解等社会化、多元化调解模式。截至去年底,全市213个街镇,除崇明县以外,其余各区县、街镇、工业园区均已完成100%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目标。奉贤区总工会100人以上和50人以上建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制率分别达到98%和94%。长宁、金山区总工会与司法等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加大劳动争议化解力度。杨浦、嘉定区总工会主动与法院、劳动仲裁等部门联合,积极推行仲裁、诉讼前置委托调解,体现工会在社会化大调解中的有效作为。

  (四)切实加强工会法律工作队伍建设得到新提升

  一年来,各级工会积极整合资源,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注重学习和实践,加大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工会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服务能力。

  市总工会成立了第二届法律顾问团,建立了工会法律人才库,通过组织法规学习、案例研讨、经验交流,着力培养一支工会法律工作骨干队伍。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团和公职律师的作用,为职工提供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2009年,全市职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共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42980人次,其中非诉讼调解3441件,代理仲裁、诉讼910件,处理来信2177件,代写法律文书333件,接待咨询38669人次,较好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各区县产业工会积极推荐选派优秀人才充实到工会法律工作岗位,逐步形成市区两级队伍网络,为推动工会法律工作提供人力资源保障。黄浦区总工会配备9名专职律师和仲裁员,为基层工会提供宣传、咨询服务4386人次,区总公职律师林志祥被评为第二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十佳杰出律师。闵行区总工会发挥职工维权志愿团律师作用,定期深入企业为化解群体性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奉贤区总工会招聘了25位经验丰富、素质较高的工会工作指导员,充实镇、开发区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浦东、嘉定、宝山等区县克服人手紧、任务重等困难,积极落实人员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办案,在实践中提升工会干部能力。

  一年来,各级工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在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建设、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实施劳动法律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和工会法制宣传工作。认真贯彻全总关于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的要求,扎实做好法人资格登记工作。截至年底,上海51952个基层工会中,己领取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工会数为29604个,法人资格登记率为56.98%,比2008年同期提高4.93个百分点;25人以上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率达到91.01%,同比提高8.16个百分点。

  2009年各级工会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力筹办世博会的背景下,不仅取得了较好成绩,而且创造了以下宝贵经验:

  一是坚持在围绕服务大局中,牢牢把握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各级工会坚持把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切入点,以推进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依法调处劳动关系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切实发挥工会法律工作的积极作用。

  二是坚持在依法履行工会职责中,积极争取相关方面的支持。各级工会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努力巩固政府主导推进的工作格局;在参与劳动争议调处中,积极探索与司法、劳动等部门的联合调解模式;在维护农民工权益中,不断加大与人大、政协、劳动监察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力度。

  三是坚持在协调劳动关系的过程中,注重把握维权与维稳的有机结合。各级工会始终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企业工会工作原则,既代表职工依法与企业协商争取合理利益,又教育引导职工合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通过广泛开展“共同约定行动”,营造企业与职工共克时艰、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是坚持在贯彻劳动法律法规过程中,持续推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各级工会注重加强对劳动关系特征和发展趋势的整体把握和定期研判;注重推进集体协商,将无序纷争导入有序协商;注重探索社会化劳动争议调解模式,推动街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

  二、围绕大局、认清形势,进一步拓宽做好工会法律工作的新视角

  2010年是上海世博会的举办之年,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各级工会要围绕市委提出的“五个确保”,深刻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拓宽做好工会法律工作的新视角。

  (一)深刻认识世博会举办,工会维稳工作面临新要求

  国际展览局秘书长洛塞泰斯曾说:“世博会是一个重大的世界性活动。世界上没有一个类似活动持续这么长时间,吸引这么多人参观,并且展示这么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成果,在美丽和睦中把世界各国带到了一起,吸引了所有人的心。”2010年上海世博会规模空前。世博园规划用地5.28平方公里,总建筑面积230万平方米,将建有42个外国自建馆、18个企业馆、42个租赁馆和11个联合馆。已有242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确认参展上海世博会。在184天的会期内,预计参观人数将突破7000万人次,参观者平均每天40万人。世博会是超越了国家、民族、宗教界限的人类文明的盛会,世博会融合了世界各国的新技术、新理念、新文化以及新的生活方式。全力以赴办好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是全市人民今年的头等大事,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心愿,也是上海的光荣、机遇和挑战。

  平安和谐铸就“成功”。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是成功举办世博会的前提、基础和保证。举办世博会对工会维稳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一是提出了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防范的维稳工作新要求。众多的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直接或间接参与到世博会的日常管理、营运维护、后勤保障、志愿服务之中,我们必须关注相关单位的劳动关系状况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加强研判分析,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稳定。二是提出了超前预防、柔性化解的维稳工作新要求。世博会把上海变成了一个开放度更高、敏感性更强的国际化大都市。任何因劳资关系引发的矛盾,尤其是群体性纠纷都可能影响世博会的举办。我们要加强超前预防预警,积极推行柔性化解,避免矛盾激化,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提出了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的维稳工作新要求。世博会举办时间长,我们必须更加注重维稳长效机制建设。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健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建立起来的维稳工作制度和机制,进一步推进协调劳动关系长效机制建设。各级工会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国家意识,主动担当责任,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确保成功举办世博会。

  (二)深刻认识经济结构调整,工会依法维权面临新任务

  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关系上海经济当前和长远发展一项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国资国企改革是上海率先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中心环节和关键部分。在实施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中,今年为最后一年,计划关停并转企业约600家。新一轮国企改革与上一轮国企改革有着明显的不同特征:一是国企改革逐渐进入“深水区”,各类社会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相互交织,各种思想观念和利益诉求相互碰撞,推进难度更大;二是国企改革由过去以困难亏损的劣势企业为主向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优势企业转移,关停并转的企业不一定是效益不好的企业,职工可能一时难以接受,改革成本更高;三是国企改革面临不同以往的经济社会环境。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上海经济回暖的基础仍不牢靠;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社会保障收支平衡压力加大;加之举办世博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趋多易发,社会风险更大。

  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会依法维权面临新任务。一是工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关停并转一批高能耗、高排放、高危险企业和资源消耗型企业,必然带来部分职工劳动关系的调整。协调劳动关系是工会参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的切入点。在职工变更、解除或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工会要切实履行指导、帮助和监督的职责。二是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任务将更加艰巨。企业关停并转,职工身份的置换、劳动合同的解除,将涉及职工经济利益的调整。在改革改制的方案酝酿出台过程中,工会必须深入群众听取职工利益诉求,通过民主渠道反映职工利益诉求,依法代表职工和企业进行协商,积极为职工争取权益。在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过程中,工会必须督促企业及时足额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及时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加班工资和社会保险金。三是引导职工理解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各级工会既要教育引导职工采取合法有序的方式理性表达诉求,又要积极代表职工与企业开展集体协商,依法规范企业和职工在处理劳动关系和利益关系方面的行为,把利益分歧引导到依法有序理性协商的轨道。工会代表好、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宣传好、引导好职工理解支持经济结构调整,是工会服务上海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大局的具体体现。各级工会要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组织职工参与经济结构调整,积极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深刻认识劳动关系新变化,工会法律工作面临新挑战

  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黄金期,同时也处于矛盾凸显期。尤其是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上海劳动关系领域矛盾呈现新特征。一是劳动关系矛盾虽然大多发生在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环节,但实际上早就蕴含于劳动关系建立和运行环节。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客观上处于不平等地位,劳动者往往迫于就业压力,不敢轻易主张权利。二是群体性纠纷大幅增加。2009年,上海各级工会直接参与调处的10人以上群体性纠纷92件,涉及职工14000余人。职工因感到个体力量单薄,往往抱团抗争,以寻求权益维护或获取最大化利益。三是劳动关系矛盾正从权利之争进入到权利与利益之争并存的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群体间的利益关系特征正在显现,劳动关系领域也不例外;客观上存在劳动者群体利益被过度占有的现象;劳动者利益群体追求公平公正、合理合情利益的愿望愈发强烈。

  劳动关系矛盾的新特征给工会法律工作带来新挑战。一是劳资矛盾潜在性特征对工会法律工作理念提出新挑战。劳资矛盾的调处不仅仅是事后的调处,更重要的是加强源头防范、过程监控。推进工会法律工作必须树立系统观念。要围绕劳动关系这一核心,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制度、劳动法律监督制度、三方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把工会各项法律工作象珍珠一样串起来,增强整体效应。二是劳动关系矛盾群体性特征对工会法律工作方式提出挑战。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调处劳资纠纷中,工会深深感到资源和手段有限。群体性事件的成功调处,工会往往是依托党委领导,利用政府资源,联合社会力量共同化解。新形势下,工会法律工作的推进必须加强和劳动、司法、企联、律协等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联合,增强联动效应。三是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并存对工会维权模式提出新挑战。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谋求劳动监察和司法救济等途径进行维权;而利益争议的解决无法走仲裁和诉讼的法律程序,需要走集体协商的途径。工会要更加注重集体协商机制建设,通过利益协调中的有效作为,提高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各级工会要强化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劳动关系新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模式,增强亮点效应,更好地服务工会工作大局。

  以上,我只是作了简单分析,还有许多形势任务的要求、劳动关系的特征、法律工作的规律需要我们去认识和把握。希望大家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劳动关系和职工队伍状况的研究,更好地找准定位、谋划工作。

  三、聚焦世博,振奋精神,全力以赴推动工会法律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年本市工会法律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五个确保”,重点推进劳动合同、集体协商制度和劳动争议调处等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继续推进三方机制、维稳机制建设、工会法律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农民工权益维护等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工会法律工作上新台阶,努力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中发挥应有作用。

  (一)以《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两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制度建设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社会各界对劳动合同制度高度关注。同时,普法宣传使广大职工维权意识得以提升。劳动合同是确立和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是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和武器。各级工会要审时度势,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两周年为契机,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市总工会将针对工会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际制定下发《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劳动合同法》赋予工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切实承担起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将密切关注《劳动合同法》实施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议题和建议,并会同市人保局、法院、企联、律协等召开专题研讨会。各级工会要全面总结《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年来的成效,对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问题进行全面分析;要坚持工作指导和调查研究并重,深入区域内、系统内劳动关系矛盾突出的企业点、职工群,围绕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等重点环节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各地区、系统工会要精心培育基层工会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经验。市总工会将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

  (二)以扩大建制数量和提高协商质量为抓手,进一步深化集体协商机制建设

  近年来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此基础上,我们要进一步扩大集体协商的覆盖面,进一步提高集体协商质量。今年年底,市总工会将对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的集体合同工作进行考核。去年,集体合同覆盖建会企业率达到40%,覆盖职工率达到53.6%,我们提出今年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需要强调的是,工会要主动与劳动部门衔接,共同做好集体合同备案工作。集体协商的核心内容是工资协商,工资集体协议是集体合同的重要附件。今年是以政府为主导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建立的第三年。考虑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今年指标增幅不是很大,列入区县就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的工资集体协议覆盖人数为160万。有的区根据自身区域发展的实际情况,自我加压,提出了更高目标,这是值得鼓励的。另一方面,市总将按照全总的要求,着力研究和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市劳动关系三方将联合发文,推动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各级工会要大力推进区域、行业、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密切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探索实践工资集体协商覆盖劳务派遣农民工的有效模式,让更多的职工和农民工受益。同时,要将广大职工关注的“三最”问题作为集体协商的重点,丰富协商内容,展示协商亮点,提升协商质量,体现协商实效,让职工真正得实惠。

  (三)以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为载体,进一步提升工会参与调处劳动争议的能力

  随着劳动关系复杂化,工会参与调处劳动争议的任务越来越重。市总工会将与市人保局、司法局和企联共同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并将下发实施意见,具体指导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下半年,市总工会将开展检查,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阶段性总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取得的成效。市总工会将编写《劳动争议调解和援助案例集》,并借助律师协会、法律顾问团等资源,与人保局联手组织300名劳动争议调解员开展培训。各级工会要在劳动争议社会化大调解格局中发挥积极作用,努力提升工会在调处劳动争议中的地位和作为。各地区、街镇工会要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行政支持,着力推进街镇、工业园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实体化建设,确保组织落实、人员到位、经费保证、运作正常,采取有效形式宣传组织建设信息、运转情况,提高职工对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知晓率和认可度。企事业单位工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特别是百人以上规模企业一定要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年内争取已建工会的企事业单位的建制率达到60%;小企业要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员,加强劳动争议的预防和预警。

  (四)以建立长效机制为基础,进一步发挥工会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的作用

  各级工会要以建立健全维稳工作长效机制为重点,坚持重要信息即时报告和每周综合报告制度、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定期研判制度、重大群体性事件跟踪处置制度、企业群体性纠纷应急处置机制等,发挥好工会在群体性维稳事件预警预防、预测预报、协调化解、指导落实等各个环节中的积极作用。要继续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抗风险能力比较弱的中小企业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倡导企业“稳员增效、协商薪酬”。要特别关注世博会举办期间、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关系状况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要从源头介入、往基层深入,运用集体协商机制把无序纷争纳入到有序协商的轨道,做到事前协商防范争议,事中协商化解争议,事后建立长效机制减少争议。各级工会要在党委、政府维稳整体工作布局中,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把工会组织网络优势与政府信息渠道优势结合起来,把工会协商调处优势与党委、政府行政监管优势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信息共享、力量互补,不断扩大工会维稳工作影响力。

  (五)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进一步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

  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推动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市总工会将积极推进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制度建设和活动安排,定期沟通会研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和调处办法。积极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工会牵头、有关部门联动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情况沟通和问题研究会议,适时举办“创建和谐企业,促进平稳世博”的主题论坛。近日,市劳动关系三方将对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进行协商。各区县、街镇总工会要进一步推动街镇、经济园区的三方协商机制建设,推进区域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强化地区劳动争议的预警预防,增强各级三方机制参与协调劳动关系重大问题工作的预见性和实效性,主动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制订,积极表达职工诉求,主动提出工会主张。

  (六)以关注农民工特殊权益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作

  农民工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把农民工最大限度地吸引到工会组织中来,为农民工做好教育引导、困难帮扶和服务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要开展深入调研,倾听农民工呼声,推动政府从政策层面根本解决农民工的利益问题。今年我们将力促《农民工管理工作调研报告》的成果转化,改善解决农民工的就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技能培训、集中居住、户籍转移等“三最”问题。各级工会要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工参与世博、服务世博,提升依法理性维权意识,继续开展好针对农民工的各类就业援助和困难帮扶活动,关心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和个人发展权利。通过提高农民工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增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力度,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对于农民工用工较为集中的地区和企业,工会工作要聚焦农民工的热点诉求,通过集体协商维护农民工权益。能否探索集体协商“带薪年休假、劳动工时定额标准”等问题,增强农民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对工会的认同感。

  (七)以加强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工会干部法律素养和服务能力

  市总工会将借助法律顾问团等资源,通过加强“工会法律人才库”建设,进一步凝聚、整合、锻炼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并发挥工会法律人才库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整体提升工会干部法律素养和服务能力。今年,市总工会将建立劳动关系定点跟踪基地,加强“上海劳动关系变化特点和发展态势”研究;加大源头参与力度,推进《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立法。通过健全工作制度和注重参与实践,加强工会法律人才库建设。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以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为平台,整合法律咨询接待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争议兼职仲裁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法律监督员等工会法律干部的智慧与力量,建立相应层面的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各级工会要整合资源、创新方法,搭建平台、设计载体,为工会干部创造更多的学习培训机会,进一步提升工会干部的依法维权和服务职工能力。

  同时,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各级工会要按照《上海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组织好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组织开展好“五五”普法自查和调研检查,形成调研总结,拟订“六五”普法教育规划,持续推进法宣“四进”工作。各地区、系统工会要加强法宣阵地建设,争取年内建成1~3个法制宣传教育基地。

  同志们,2010年工会法律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围绕“五个确保”,主动作为、勇担重任,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全面提升上海工会法律工作水平,为成功举办世博会、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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