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茆荣华在区县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0年7月5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区县总工会分管主席与法律部长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刚才,浦东、杨浦、静安、闵行、普陀、嘉定等区县总工会交流了上半年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情况,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市总工会法律部吴萌部长传达了6月底在辽宁省营口市召开的全国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会议精神,大家回去以后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落实市委和全总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营口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本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效开展提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工资是民生之源,也是劳动关系的核心问题。各级工会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维护职工收入分配权益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进一步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是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高度重视劳动者工资收入分配。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全国劳模表彰大会上强调,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广大劳动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使他们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上海市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也把“加快实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支持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益,着力形成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增长的长效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要求。然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职工工资收入和生活水平虽然得到了很大提高,但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有关数据显示,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从1983年到2005年的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而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同期则上升了20个百分点。部分职工特别是企业一线职工存在着工资收入偏低、收入差距拉大、工资增长低速化、最低工资标准化等问题,侵犯了职工的合法经济权益,挫伤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也会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推进力度,提高劳动报酬在社会初次分配中所占的比例,是实现职工收入正常增长、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重要途径。

  2、进一步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是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促进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外贸、消费这三驾马车。从长远来看,提升消费需求的拉动作用对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意义更大。由于工资占GDP比例逐年下降,工资增幅低于企业利润增长,使广大工薪阶层可支配收入减少,随之带来消费能力下降,影响了内需的扩大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只有提高劳动者收入,特别是提高中低收入者的劳动报酬,提高他们的消费能力,才能有效缓解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内需不足、产能过剩的矛盾。而实现以上目标,除了依靠政府采取经济、法律等手段加强调控外,工会组织也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正在逐渐消退,各级工会的工作重心也应当相应地从号召企业“不减薪,不裁员”转变到建立健全工资增长机制、提高职工收入水平上来,不断提升劳动者的消费能力,为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进一步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是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前提。2009年,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7480件,涉及人数63747人,其中劳动报酬争议29599件,占总数的51.49%。截至2009年10月底,全市共排查出20人以上劳资突出矛盾295起,其中大部分也是由劳动报酬所引发。最近一个时期,部分外商投资、港澳台资等非公有制企业因工资问题引发的职工集体停工事件增多,已经直接影响了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而维权是维稳的前提,工资是维权的核心内容。解决好职工工资收入问题,更加主动地维护职工各项权益,充分发挥集体协商机制的作用,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对于维护职工队伍与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世博会顺利召开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

  今年5月,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32号),为工会深入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从2010年到2012年,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其中,2010年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11年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80%以上。对未建工会的小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努力提高覆盖比例。目前,全市各区县集体合同的企业覆盖率只有47%,距离上述目标存在较大的差距。市总工会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会同市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制定上海市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意见,争取由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转发;联合下发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贯彻落实集体合同“彩虹计划”的实施意见,对全市推进工作部署要求。

  各区县工会要在进一步扩大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的同时,明确工作重点,针对不同规模、经营状况的企业进行分类指导,提高工作的实效性。要把发生劳动争议较多、职工收入水平较低和职工收入长期得不到正常增长的企业作为集体协商工作的推进重点,把外商投资、港澳台资、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作为集体协商建制的主要对象。要加大指导力度,推动企业与劳动者把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工资支付、福利待遇等容易引发劳动争议的事项作为协商的主要内容,努力改变部分企业把最低工资线作为职工工资标准的现象。要针对中小企业开展协商的实际困难,大力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不断提高工作的覆盖面。要健全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主体,把握协商范围,选好协商代表,规范协商程序,推动建立行业劳动定额和工时工价的协商共决机制。有条件的区县工会可以在劳务派遣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试点,探索实践工资集体协议和集体合同覆盖劳务用工的工作模式,推动消除劳务工“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实践证明,只有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下,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才能取得有效进展。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并给予有力支持。当前,本市已形成了政府主导、三方共同推进、各方积极参与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市总工会将继续推动市政府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覆盖劳动者人数纳入区县就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同时将推动市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三方办公室制定下发集体合同考核目标,明确对各区县的考核要求,推动“彩虹计划”有效落实。市总工会将建立由市总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任组长,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实施彩虹计划,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协调小组,整体协调部署,定期分析问题,研定工作措施。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季报制度,定期交流工作情况,适时召开集体合同工作推进会议,推动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各区县工会要及时将全国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会议精神向党委汇报、向政府通报,采取有力措施,主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推动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为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积极主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健全各级三方定期会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沟通,统一上报口径。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上报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推进工作计划,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明确对街道、镇、工业园区等基层工会的工作要求。要建立工资集体协议和集体合同信息库,动态掌握两份合同的签订情况。

  四、整合内外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必须做到充分争取有效外部资源与加大整合工会内部力量的有机统一。市总工会将充分依托三方机制平台,分工合作,着力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确保职工工资收入随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效益同向调整。将通过开展培训,逐步培养和形成一支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同时制订关于建立集体协商指导员的意见及配套管理办法,规范集体协商指导员的管理。将调整和充实上海工会工资集体协商顾问团的组成人员,为推进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市总工会将把工资集体协商考核指标和集体合同“彩虹计划”的目标任务列为市总重点工作,整合工会内部资源,举全会之力推动全市集体协商的建制与开展。

  各区县工会在争取外部资源手段方面,要积极发挥三方协调处理劳动关系的作用,推动建立健全集体协商要约制度,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开展协商或者拖延协商的情况,要及时会同企业组织协调处理,依法下达“整改建议书”,对拒不整改的,提请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要加强与人大、政协、政府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等部门的联系,加大对工资集体协议和集体合同的联合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协议的履约率,增强集体协商工作的有效性。要发挥正面宣传舆论引导作用,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发挥工会组织的宣传优势,运用各种传媒手段,采取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实施集体合同“彩虹计划”的正面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整合工会内部力量方面,要把加强集体合同工作与工会各项机制建设有机衔接。要与健全完善职代会制度相结合,督促企业经营者定期向职代会报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扩大职工的参与范围,提高职工的协商主体意识,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落实。要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相结合,对在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引导双方协商解决,努力通过协商把争议和矛盾化解在基层。要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相结合,把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情况,纳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必要内容,作为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同志们,当前国内经济正在逐渐摆脱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整体形势企稳向好,正是全面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的大好时机。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把握重点,真抓实干,努力将这项工作推向更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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