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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堃涛在全国工会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视频会议上海分会场上的讲话

(2012年3月30日)

同志们:

  今天,全国总工会召开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视频会议。会上,上海有12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示范单位”,黄浦区总工会等6家单位进行了经验介绍。在此,我代表市总工会向获得命名的单位表示祝贺,也希望上海能够涌现出更多像黄浦区总工会这样有特色、有亮点的先进经验。

  刚才,王玉普副主席传达了中央领导对加强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阐述了当前开展这项工作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劳动关系状况,并对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出要求。希望大家深刻领会讲话精神,从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持续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发展。

  市司法局领导对今天的会议高度重视,蔡永健副局长和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关明泉亲自来到上海分会场参加会议。让我们对他们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结合上海实际,就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提三点具体意见。

  一、夯实基础,着力完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体系

  上海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自1997年在全国工会系统率先起步以来,发挥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积极作用。然而近几年职工法律援助职能出现弱化倾向,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新要求,因此,有必要对全市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体系进行梳理、调整、完善和优化。

  为推进工作体系建设,市总工会正在组织修订《上海市职工法律援助办法》,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共同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我们将加强与政府法律援助的配合衔接,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调整成立“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团”,建立“上海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律师志愿团”;降低职工法律援助的准入“门槛”,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城乡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目前是1250元/月,办案补贴标准参照政府法律援助标准执行。同时拨付专项工作经费,重点支持区县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建设,要求区县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在对外显著位置挂牌,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窗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服务。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进一步夯实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基础,一是要健全援助网络。在区县总工会和具备条件的局(产业)工会做实做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基础上,推进各街道、乡镇、工业园区、商务楼宇工会单独设立或与司法行政、综合治理等相关部门协作设立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各区县总工会也可探索新模式,与法院、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合作设立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逐步形成市、区、街镇三级援助网络。二是要建强援助队伍。通过签约律师事务所、大专院校等形式,建立工会法律工作者、公职律师、社会律师、志愿者等组成的工会法律援助服务队伍。力争到2014年底,各地区、系统的每万名职工配有4名专兼职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志愿者。三是要完善各项制度。各级职工法律援助机构要制定本级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完善档案管理、定期报告等制度,公开职工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健全援助队伍动态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四是要落实经费保障。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经费要列入本级工会经费预算,也可来源于上级工会经费补贴及社会各方支持。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可从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按实列支。

  二、主动服务,切实增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实效

  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要让职工真正感受到来自工会组织的温暖和帮助,必须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工作实效。各级工会要发挥工会组织群众工作优势,以“主动服务”为理念,结合职工队伍结构和劳动关系发生的新变化,围绕职工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现实需求,努力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一是要做到“应援尽援”。要提高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保证符合条件的职工、工会干部和工会组织能够就近、快捷、有效地获得法律援助。特别是对群体性、突发性劳动争议案件,要组织优势力量予以法律援助;对涉及特殊困难职工、农民工的案件,要主动、及时予以法律援助。二是要突出援助重点。在“应援尽援”基础上做到有的放矢,以困难职工、农民工为重点援助对象,把劳动密集型行业、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多发行业和关停并转搬企业作为重点援助领域,将解决拖欠职工工资、工伤事故赔偿、特殊权益保护列为重点援助事项,强化职工法律援助的针对性、有效性。三是要提供“一门式”服务。从方便职工群众出发,推行“窗口受理对接后续援助”,将窗口咨询接待与劳动争议非诉讼调解、代书、代理仲裁和诉讼等法律援助服务功能相衔接,并着力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非仲裁、诉讼方式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

  三、整合资源,扩大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职工法律援助是政府法律援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要补充,也是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工会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要善于突出自身特点,整合优势资源,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努力推动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合力推进”工作格局,争取做到“职工满意,社会和谐”。一是要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要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把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主动向同级党委汇报,通过工会与政府(行政)联席会议、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等机制,研究解决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通过党政宣传平台扩大社会影响。二是要充分借助司法行政部门等社会资源。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要主动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各级工会要与司法行政部门建立起职工法律援助联动、互补机制,全面运用政府与工会双重法律援助网络、平台和政策,促进资源共享。要借助律师协会力量,鼓励律师积极参与职工法律援助,加强律师事务所对劳动关系问题的研究。三是要有效整合工会重点工作。开展和做好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要与推进“两个普遍”重要任务相结合,推动工会组建和集体协商机制建设;要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相结合,推动实施好“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行动计划”;要与健全劳动关系预警预防机制相结合,切实做好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工作。同时,通过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更好的环境和工作基础。

  同志们,做好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大家要结合“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把今天会议上全总和市总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扎实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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