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0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上海工会“两个普遍”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全国工会“两个普遍”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和部署本市“两个普遍”工作。近年来,在各级党政大力支持、有关各方协同配合和全市工会共同努力下,本市“两个普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促进劳动关系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我代表市总工会,向大力支持工会开展“两个普遍”工作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企联、市工商联等单位表示衷心感谢,向付出艰苦努力的广大工会干部致以亲切慰问!
刚才,松江、杨浦、长宁、浦东等区总工会,以及市市容环境行业工会、宝山区顾村镇总工会等六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推进“两个普遍”的做法和经验,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断取得建会、建制工作新成绩。下面,我就“两个普遍”工作谈三点意见。
一、总结和发扬上海“两个普遍”工作取得的经验与成绩
去年以来,围绕全总提出的“两个普遍”三年规划,全市各级工会集中力量、扎实推进,迎难而上、大胆创新,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全市工会会员总数855.8万人,其中企业会员758.8万人,一年半来净增89.5万人,入会率82%;建会单位总数29.4万家,其中企业建会26.5万家,一年半来净增7.3万家,建会率78.4%。签订集体合同2.3万余份,覆盖企业13.2万家,覆盖职工505万人,一年半来分别净增4.7万家、86.5万人,符合协商条件的建会企业覆盖率77.6%;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7万余份,覆盖企业11.2万家,覆盖职工358万余人,一年半来净增6.9万家、132.3万人,符合协商条件的建会企业覆盖率65.6%。“两个普遍”的有力推进,为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奠定了扎实基础,增强了工会开展职工群众工作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各级工会好的做法和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争取党政支持、各方配合,形成了推进“两个普遍”的工作合力
各级工会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各方的政策支持和资源手段,强化工作协同,形成了合力推进“两个普遍”的工作格局。
一方面,推动“两个普遍”纳入党政工作大局。各级工会主动向党政汇报工作,积极争取把“两个普遍”工作纳入各级党政目标考核体系,以党工共建创先争优为抓手,推动“两个普遍”工作融入全局、服务大局。在市层面,推动“两个普遍”工作要求列入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工作,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意见》,把工会组建、工资集体协商等纳入党政工作目标考核;市政府已连续五年将工资集体协议覆盖劳动者人数纳入区县就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在区县层面,大多数区县把“两个普遍”纳入了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或实事项目,不少区建立了区党委分管书记与街镇党组织分管书记、区总工会主席与街镇工会主席分别签订“两个普遍”目标责任书制度,许多区县把“两个普遍”工作纳入到区委对党政领导的绩效考核体系。
另一方面,加大对“两个普遍”的组织领导和协同推进力度。各级工会通过推动建立“两个普遍”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健全三方协商机制、完善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形成了党政支持、工会运作、多方共推的良好局面。市总工会会同组织、经信、人保、工商、税务等部门成立了市促进外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联席会议,会同市国资委建立了收入分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劳动关系三方联合成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为协调解决“两个普遍”的重点难点问题打下了扎实的组织基础。今年,韩正市长还亲自出席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对有关各方支持“两个普遍”工作提出要求。大多数区县也都成立了由区委分管书记为第一召集人的工会组建工作联席会议和工资协商工作领导小组,以此为平台,协同组织、宣传、统战等党委工作部门和人保、台办、工商、税务、安监等政府部门,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资源,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推进重心下移、服务基层,夯实了“两个普遍”的工作基础
各级工会把“两个普遍”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坚持面向职工和基层,加强指导和服务,强化人财物保障和制度建设,为开展“两个普遍”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认真排摸,完善基础数据库。各级工会深入开展调查摸底,通过电话抽检、实地上门、与职能部门信息比对等方式,摸清企业数量、经营状况、隶属关系、工会工作状况等,在此基础上,切实抓好基础数据库的完善、管理和维护,基本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维护,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有效。有的区县还建立了更为详尽的数据台帐,与全总数据库预置的企业信息对接互补,实施动态管理。
二是分解任务,加强督促。各级工会普遍实行了工会主席第一责任人制度,市、区、街镇工会划片分块、人员包干、责任到人。许多区总工会制定了“领导干部分片联系制度”,由主席室领导包干负责任务最重、难度最大的街镇、园区“两个普遍”工作,定期走访,指导督导。
三是配备人员,增强力量。扩大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收入分级负担试点工作,由市总统一出资、公开招聘、开展培训、组织考核,为试点地区街镇工会配备了200多名专职工会工作者,并建立起由75人组成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各区县工会充分发挥专职工会工作者和指导员的作用,建立定点联系、例会、调研等工作制度,有力推动了“两个普遍”工作的落实。
四是上下联动,激活基层。市、区县、产业工会深入基层,主动指导、帮助基层工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发挥上级工会指导、代表、服务下级工会作用,促进基层工会开展“两个普遍”工作更加规范和有效。一些区总工会编写了“两个普遍”实务操作手册、工资专项协议示范文本等资料,为基层工会提供参考。广泛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非公企业工会“双亮”活动,促进基层工会切实建起来、活起来。
(三)加强探索实践,创新了“两个普遍”的工作模式
各级工会坚持点线面联动的工作思路,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涌现出一批新鲜经验,形成了具有上海特点的“两个普遍”工作模式。
一是推动有政治身份的企业经营者带头开展“两个普遍”、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去年以来,奉贤、青浦、宝山、闵行等区利用筹备召开市区党代会、“两会”以及工商联等人民团体换届的契机,把是否支持工会工作、企业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作为推荐企业经营者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执委、青联委员等的重要条件。各级工会在党政支持下,主动与组织部门和人大、政协、有关人民团体等联系沟通,深入了解经营者所在企业劳动关系、工会工作的实际状况,推动建立相关制度,促进有政治身份的企业经营者模范履行社会责任、带头创建和谐企业。奉贤区委制定下发了关于促进有政治身份企业经营者带头重视工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五带头”、“五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对上海工会的这一做法,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和市委、全总领导都予以充分肯定,作出重要批示。
二是探索行业工会工作模式。各区县、街镇工会围绕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转型要求,因地制宜地发展各具特色的行业工会联合会。针对非公小微企业集聚的街镇、跨街镇分布的同类企业、公共服务类型企业的不同特点,分别采取街镇、区县、市区联动等多级行业协商方式,在推动行业经济发展、维护行业职工权益、开展行业集体协商、确立行业劳动标准、协调行业劳动关系等方面发挥了行业工会独特作用。市总会同市容环境行业工会,制定《行业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推动建立了环卫行业两级集体协商机制。
三是发挥跨国公司示范效应。各级工会根据跨国公司在沪企业特点,以“五清”为要求,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摸底,建立了定人定点定期联系指导和推动建制的工作制度。各级工会上下协同,通力合作,抓住跨国公司总部重点突破,推动家乐福、乐购、可口可乐、巴斯夫、达丰电脑等一批知名跨国公司组建工会和开展集体协商,并由此带动了一大批外资企业的建会和协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目前世界500强在沪企业已建会1453家;在具备独立开展协商条件的976家企业中,已有795家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达81.4%。
二、分析把握“两个普遍”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随着“两个普遍”工作进入攻坚阶段,我们遇到了一些深层次的难点和瓶颈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分析,积极寻找应对之策。
(一)思想认识问题影响“两个普遍”的推进力度。工会系统以及社会各界对“两个普遍”的认识还存在一些误区。一是有些工会干部存在松懈畏难情绪。有的满足于现有成绩,思想上出现松懈情绪;有的对困难估计不足,缺乏攻克难关的信心和勇气。二是个别党政领导对“两个普遍”仍有顾虑。担心组建工会、开展工资协商会吊高群众“胃口”,增加企业成本,导致劳动关系矛盾,影响地方投资环境。三是部分企业对“两个普遍”存在误解。有的担心组建工会会影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有的认为已建立起薪酬管理体系,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多此一举;有的担心被集体合同“捆住手脚”,不愿明文确定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标准。四是一些职工对“两个普遍”工作的认知度不高。部分企业工会作用发挥不理想,工资集体协商质量不高,使职工产生不信任感,影响了参与热情。
(二)企业形态及用工方式的复杂多元影响“两个普遍”的工作成效。随着上海转型发展加快推进,“两个普遍”的工作对象更加多元多样。一是企业关停并转会导致一部分工作成果的流失。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市场优胜劣汰,都会促使部分企业关闭、转移,也会产生一批新兴企业,这对“两个普遍”适应经济发展和企业调整形势,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提出更高要求。二是小微企业开展“两个普遍”难度较大。大量商贸型、注册型企业以及“一企多照”现象的存在,使传统的工会组建方法和模式面临很大挑战,如何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也没有可资借鉴的有效办法和经验。三是大型企业管理层级复杂影响“两个普遍”工作效率。在上海发展总部经济和引进大型骨干企业政策引导下,跨国公司等大型企业不断集聚。这类企业层级权限设置严格,组建工会或工资协商等事项需逐级上报高管同意。一些总部在外地的企业,往往以等待总部统一指令为由,拒绝或拖延建会、建制工作。四是劳务派遣等特殊用工方式制约“两个普遍”的覆盖面。本市外服、中智、四达等具备一定规模的劳务公司均已建会,由于派遣公司与用工企业之间是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因此通过派遣公司工会推动其客户单位建会和开展工资协商的效果并不理想。劳务派遣协议涉及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劳动者三方,用工单位的工资集体合同如何覆盖劳务派遣员工,仍有待于探索实践。此外,针对非正规就业、非全日制以及家政、护工等特殊用工形式,如何开展“两个普遍”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入研究。
(三)工会自身建设的薄弱环节影响“两个普遍”的工作基础。与“两个普遍”面广量大的工作任务相比,工会组织自身建设还有待加强和改进。一是工会内部资源整合不够。有些工会对“两个普遍”工作缺乏整体规划和部署,工会组建和工资协商各自为战,缺乏协调配合,降低工作效能。二是力量配备不强。特别是乡镇、街道、园区工会以及各类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专职、专业的工作力量严重不足,事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影响了“两个普遍”的有效推进。三是能力素质有所欠缺。部分工会干部在法律、政策、劳动人事等方面的业务知识相对欠缺,协商谈判能力不足,对新形势下开展职工群众工作缺乏有效办法。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两个普遍”,是工会组织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会工作方针、促进劳动关系与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各级工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创新突破,在扩覆提质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起来,切实当好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与维护者,为营造共建共享、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三、举全会之力推动“两个普遍”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是推进“两个普遍”的第二年。各级工会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为确保三年规划的全面实现打下扎实基础。
(一)进一步巩固“两个普遍”社会化工作格局
各级工会要充分运用党政赋予的资源手段,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制度支持,进一步完善“党政主导、三方共推、工会运作、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要完善党政主导的考核机制。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继续将“两个普遍”工作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借鉴河北省总工会的经验,将“两个普遍”完成情况纳入对下级党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价体系。要主动融入和服务“大党建”,深化党工共建机制,把推进“两个普遍”作为重要内容,丰富和拓展党工共建的内容、途径和实现方式。要建立健全由区委领导牵头、各职能部门组成的“两个普遍”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和工会组建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通过联合制定政策文件、联合调查研究、联合督促检查等形式,增强推进合力。
二要加强与相关各方的协同配合。要主动向人大、政协汇报沟通,将“两个普遍”纳入人大检查、政协视察范围。要加强与人保部门的合作,把“两个普遍”列为劳动监察的重要内容,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申请特殊工时等的必备条件,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开展协商或者拖延协商的企业及时协调处理。要进一步健全同国资委的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带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努力争取企联、工商联、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单位的支持,向所属企业宣传“两个普遍”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积极作用。要借助和发挥律师协会的作用,引导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倡导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要探索行业协会和产业工会建立行业劳动定额、劳动标准形成机制,为企业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提供科学依据。
三要把促进有政治身份的企业经营者带头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争取各方资源手段的有效抓手。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和全总领导批示精神,把是否开展“两个普遍”、企业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作为推荐企业经营者担任相关政治职务,以及获得劳动模范等社会荣誉的重要条件,引导经营者模范履行社会责任、带头创建和谐企业。各级工会要把推动此项工作作为争取党政及各方支持的重要载体,进一步探索建立企业经营者政治安排、社会荣誉与履行社会责任挂钩的有效做法,逐步建立起审查把关、汇报述职、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切实推动此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进一步形成工会系统推进“两个普遍”工作合力
各级工会要建立健全由一把手牵头的“两个普遍”工作领导小组,加大资源整合和配备力度,举全会之力推动普遍建会和建制工作。
一要健全工作责任制。借鉴辽宁、重庆等省市通过层层签订“两个普遍”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责任体系的经验,各地区、各系统工会要把“两个普遍”作为年度重点考核项目,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两个普遍”工作推进有力的单位予以精神、物质奖励。强化工会系统的工作协作,推动地区、产业工会之间上下联动、横向互动、条块协同,进一步形成“两个普遍”联建工作机制。
二要加强工作整合。要推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与“两个普遍”工作紧密结合,把“两个普遍”情况作为创建的首要考评指标。要与建家工作和双爱双评活动相结合,在基层企业工会中广泛开展“双亮”活动,推动基层工会实现“建会、建制、建家”递进式发展。要与职代会制度建设有机结合,督促企业定期向职代会报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要重视专业队伍建设。要积极稳妥推进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工作,拓宽其来源渠道,力争实现每2.5个基层工会联合会、每2000名职工中有1名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要进一步壮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在市总聘用基础上,年内各区县工会要为街镇工会聘用1-2名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要继续加大培训力度,采取知识培训、实践观摩、互动交流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展理论培训、业务培训和适应性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切实增强基层工会干部开展“两个普遍”的知识储备与专业能力。
(三)进一步突破“两个普遍”工作瓶颈
各级工会要结合前阶段工作实际总结经验,研究规律,不断创新工作载体、手段和方法,在重点领域和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
一要突破跨国公司难点。开展跨国公司“两个普遍”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其“突破一家、带动一片”的示范效应。因企制宜实施分类推进,对于总部在本市的世界500强企业,以突破总部为重点,带动和覆盖其在沪的所属企业建制;对于总部在外省市的世界500强企业,有关地区、系统工会要主动约见总部负责人,集中向其在沪分支机构提出“两个普遍”的要约;对于世界500强企业在沪投资设立的子公司,要推动独立建制;对于规模小、人数少的世界500强企业,可通过行业、区域、楼宇进行覆盖,有效提升跨国企业的建会率和工资协商建制率。
二要突破小微企业难点。对于有上级主管单位的小微企业,要采取推动主管单位建制的方法,由主管单位采取直接覆盖或组建联合工会的方式予以推进。大力推动区县、街镇行业工会工作模式,在非公有制小微企业相对集中、经营业态近似的地区重点开展行业建会和行业协商。近期,中国财贸轻纺烟草、机冶建材、能源化学、金融等产业工会都制定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意见,各产业、行业工会要抓住机遇,积极推进。对于无法确定主管单位、难以开展行业协商的小微企业,以及无实体企业的注册型、商贸型企业,要通过小区、楼宇、一条街等联合工会对其“两个普遍”工作加以覆盖。
三要突破劳务派遣工难点。市总及相关系统工会要加强对外服、中智等大型人力资源公司的工作指导,通过调查摸底,名单比对等确定范围对象,使劳务派遣工“两个普遍”工作实现进一步的突破。建筑、电力、邮政、通信、商业等劳务派遣工集中的产业工会,要帮助和督促劳务派遣公司开展好建会和入会工作。地区工会要抓好地区性劳务公司建会,25人以上的劳务公司必须独立建会,微小型劳务公司可以通过行业工会或联合工会进行组织和工作覆盖。
四要突破专项立法难点。实践表明,工资集体协商中存在的不少问题,如工资协商的具体内容、订立程序、信息披露、争议处理、法律责任等,亟待立法规范和完善。我们要积极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立法工作列入市人大新一轮立法规划,为提高工资协商的建制率和实效性,推动构建合作共赢的新型劳动关系,提供更完备的法律保障。
同志们,深入推进“两个普遍”是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提高认识、振奋精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断推进“两个普遍”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在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上体现工会新作为,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