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茆荣华在上海工会民主管理部长会议上的讲话

(2012年12月5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上海工会民主管理部长会议,主要任务就是传达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审议《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情况,研究思考明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刚才,市总民管部周永宝副部长传达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报告的有关情况。总体来说,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贯彻实施和执法检查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为我们进一步改进和推动工作拓宽了思路。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加以落实。下面,我就今年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思考谈两点意见。

  

一、2012年工作简要回顾

  (一)强化规范运作,注重创新发展,进一步推动本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今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二年,也是推动职代会建设的关键之年。市总工会根据《条例》规定,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组织人员修改制定了《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按照三年培训计划,结合贯彻国家六部委制定颁布的《企业民主管理规定》,举办了三期培训班,切实加强实务操作内容培训,请基层有实践经验的同志授课,近500名基层工会干部参加。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推动区县局(产业)工会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完成了今年20万职工代表的培训任务。同时,对工会年报中未建职代会的企事业单位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部署开展了职代会建制专项行动,重点推进非公企业,特别是在沪世界500强和规模以上非公企业职代会的建制;推进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建设,提高对中小微企业的覆盖面。截止2012年9月底,全市国有、集体及其控股的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建制10270家,同比增加354家;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10465家,同比增加1151家。非公企业职代会独立建制34472家,同比增加9861家;实行厂务公开的39068家,同比增加16158家。已建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5273家,覆盖非公企业157994家,同比增幅30%。

  (二)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条例》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工会专项监督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年初将《条例》执法检查纳入2012年市人大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我们紧紧抓住这一重要机遇,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纳入《2012年上海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点》,并推动全市第十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与《条例》执法检查的有机结合。根据《条例》赋予工会的权利,下发了《关于开展〈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制定了《〈条例〉专项检查整改意见书》和《〈条例〉专项检查处理建议书》,推动工会专项监督检查的开展。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并与浦东等6个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共召开各类座谈会、专题研讨会21个,现场观摩行业职代会1次,听取市政府9个职能部门和劳动关系三方专题汇报,广泛听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和工会干部、职工代表意见,赴静安、闵行、奉贤区和宝钢、上汽、百联、电气集团实地调研,对全市60个基层企事业单位4000名职工进行问卷测评。市总工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在区县局(产业)工会的大力支持下,做了大量组织协调配合工作,确保市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三)保障上海转型发展稳步实施,进一步推动企事业单位在改革中坚持完善民主程序

  今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任务繁重。针对本市由于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一些企业关停并转迁过程中涉及职工劳动关系变更、经济补偿等重大事项履行民主程序的问题,加大了与相关地区、系统和基层单位的协调沟通,明确要求此类过程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通过职代会制度渠道。根据中央和本市事业单位改革的根本要求,结合以往事业单位改革的经验教训,牵头制定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事业单位改革顺利推进的指导意见》,就事业单位改革中坚持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党组织领导和工会源头参与,规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民主程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促进了事业单位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召开了全市第十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事业单位专场座谈会,总结推广了上海交大等单位坚持以职代会为校(院)务公开主要形式和基本载体,充分尊重和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等方面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今年,由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崔海容带队的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以及由吉林、青海、上海共同组成的全国厂务公开互检组分别来沪调研检查。以全国检查为契机,举办了非公企业民主管理专场座谈会,推广了上海永达、上海富大等非公企业的经验做法。

  (四)加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进一步推动协调劳动关系的制度化、规范化

  去年八月,中央召开了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今年一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会议。为贯彻中央和市委要求,市总工会结合上海工会实际,制定下发了《上海工会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行动计划(2012—2013)》,从工作目标、主要措施、组织保障入手,推动各级工会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制度建设,切实发挥工会在构建新型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三月,组织召开了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和谐劳动关系有机结合的角度,推广了闵行区等地区、系统和基层单位的先进经验。六月,组织开展了工会落实行动计划的督查活动。全年共编写《上海工会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专刊》5期。此外,会同劳动关系三方起草了拟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努力推动文件早日下发。

  今年,上海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突破和新进展,这是全市各级工会共同努力的结果。希望大家再接再厉,坚持不懈,推动明年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2013年工作总体思路

  党的十八大刚刚胜利闭幕。这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也是党的奋斗历程中又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鲜明宣示了我们党将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符合党情国情、顺应党心民心,对于进一步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和行动,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将产生极为重大的影响。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头等大事,也是工会组织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工会民主管理干部要树立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民主管理工作的阐述为新起点,深刻认识肩负的责任和使命,解放思想、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努力使本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继续加大贯彻《条例》的工作力度,不断夯实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基础

  1、进一步加大职代会建制工作力度。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这一论述为我们继续做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政治依据,更加坚定了我们做好这项工作的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首先就必须依法不断扩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建制面。我们考虑明年的目标任务是:国有企事业单位普遍建制,非公企业建制率达到80%以上,其中在沪世界500强企业、知名民营企业建制率明显提高。要实现这一目标,应积极推动职代会建制列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考核体系。重点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着力研究外资企业建制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不足,适时举办外资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专场研究会,就推进职代会制度与协调劳资矛盾、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交流研讨;继续加大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推进力度,不断扩大对暂不具备独立建制条件的小微企业的覆盖面。同时,就进一步丰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内涵,切实发挥这一制度作用进行研究和推进。

  2、进一步推动职代会制度的规范化运作。继续加强职代会“四项刚性制度”建设,即企事业单位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方案和事项职代会表决制,法律规定和劳资约定事项职代会审查监督制,涉及职工民主参与人选和对领导干部廉洁勤政情况职代会民主选举或评议制,推动职代会职权得到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大职代会提案、巡视检查、质量评估,以及日常民主管理等工作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职代会民管专门小组(委员会)作用,推动职代会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3、进一步研究解决职代会制度相关问题。为落实《条例》执法检查的成果,联合相关单位召开宝钢现场经验交流会,着力解决职代会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关系问题,以及集团职代会与所属分公司、子公司不同层级职代会之间的关系问题,推动国有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代会;组织专家、学者和有关方面,共同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与职代会审议建议权的有效衔接问题进行研究,制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与职代会制度规范运作的实施细则。

  4、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代表三年培训目标。2013年是全市职工代表《条例》三年培训计划的最后一年,年内计划完成15万名职工代表职代会、民主管理知识的培训任务。市总民管部计划组织举办三批共500名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主席培训班,并借助各级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级党政工组织完成预定工作目标,推动有条件的区县局(产业)将职代会、民主管理知识纳入各级党校培训课程,以不断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职代会、民主管理制度的思想认识,充分运用职代会、民主管理制度平台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协调利益矛盾,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二)谋篇布局、聚焦重点,不断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巩固深化

  1、做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开局和调研检查工作。筹备召开2013年度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就新形势下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出总体目标和要求,对全年重点工作、难点问题提出具体的推进措施。会同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全市第十一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调研检查,发动各级组织进行普查、互查和抽查,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研讨,及时发掘总结新鲜经验,进一步推动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化发展。

  2、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内涵。继续推进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六个化”的细化工作。加强与国资委、建交委、经信委等产业(系统)的联手,共同指导基层企事业单位将厂务公开的“六个化”与企业决策、企业管理、职工切身利益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目标、责任、职责等更紧密地结合,形成一批先进典型,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机融入企事业单位管理流程,成为企事业单位管理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

  3、着力发挥厂务公开在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中的积极作用。2013年是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国资国企改革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一年。同时,随着上海产业结构调整和商务成本的提高,部分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关停并转迁的力度将会持续加大。针对此类情况,市总工会将按照《条例》以及市有关方面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民主程序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事业单位改革顺利推进的指导意见》等法规政策要求,注重“四个强化和确保”,即强化工会的源头参与,确保企事业单位在关停并转迁等重大改革变化中职工的权益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量范畴;强化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的制度联动,确保工会代表职工协商的内容,得到职工的理解和认可;强化职代会民主程序的规范运行,确保上海企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三个必须”民主程序履行到位;强化过程的公开和转改制后的制度建设,确保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得到有效落实,确保转改制后的企事业单位劳动关系制度建设得到传承和完善。

  (三)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推动上海工会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

  1、推动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形成合力。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结合中央和上海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大会精神,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继续修改完善拟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推动文件尽早下发。联合市劳动关系三方继续加强对各地区、系统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工作指导,推动更多的地区、系统成立由分管书记、分管政府(行政)领导挂帅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逐步实现80%以上的地区、系统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行政)负责、三方协同、工会运作、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

  2、进一步推动上海工会二年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根据《上海工会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行动计划(2012-2013年)》的要求,市总民管部将会同组织部、法律部、保障部、经济部和宣教部等部门,共同形成《2013年上海工会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内推进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合力推进各地区、系统和基层单位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研究制定《行动计划》具体考核评判标准,确保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指导和督促各地区、系统和基层单位加大《行动计划》各项工作目标的贯彻落实;继续加大季度座谈会制度,不断交流各地区、系统和基层单位工作情况,加大对推进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的研讨;继续编好、用好《上海工会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专刊》,及时报道各地区、系统和基层单位推进状况,并对推进工作中暴露出来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指导各地区、系统和基层单位更好地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3、加大分类指导工作力度。结合本市实际,民管部会同市总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分类指导、分头推进的工作力度。针对地区非公企业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重在贯彻法律法规、促进劳动关系双方有序协商、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制度,重点指导和推进地区所属企业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达标并有所建树上下功夫;针对产业(系统)所属企业以公有制企业和规模以上外资企业为主,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重在劳动关系协调制度作用发挥、企业和职工通过合作共谋共同发展、履行社会责任塑造企业良好社会形象,重点指导和推进产业(系统)所属企业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提高职工对企业满意度上下功夫;针对本市区域(行业)中小型企业劳动关系重在规范用工、劳动关系协调制度需要循序推进的特点,结合工会“两个普遍”,重点指导和推进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建设,以及在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上下功夫,推动各类企业针对各自实际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4、努力营造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社会环境。将上海工会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与建立“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与协调企业利益矛盾、密切干群关系和劳资关系有机结合,与促进企事业单位关注职工满意度、提高职工满意率有机结合,与不断提高各级工会组织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建设有机结合等工作情况,组织开展“2012—2013年度上海市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满意企事业单位”评比活动,适时召开上海工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论坛,就上海工会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做法、经验、成效,基层企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成果等进行总结交流,加大社会宣传推广的力度,充分展示上海工会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为和精神风貌,营造更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注重合力,加强研究,循序推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1、进一步推进职代会民主评议与干部考核任用的有机结合。继续推进基层单位严格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党委和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的指导意见》。同时,准备联手市纪委、组织部、国资委等单位,针对市人大执法检查中反映出来的职代会民主评议结果与领导人员考核任用不挂钩等问题,强化调查研究力度,汲取基层单位先进做法和经验,进一步细化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办法,推动职代会民主评议工作更好地纳入领导人员任用考核体系之中,推动党管干部的群众路线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

  2、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收入公开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有机结合。借助大学、研究院所等有关方面专家、学者的力量,按照领导干部收入公开“六个有”原则和与市国资党委等五家单位共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完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的若干意见》精神,在继续总结推广静安区等单位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寻找推进工作的规律、特点和突破口。不断加大对基层单位的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各类专题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形成新的典型示范单位和新的先进经验,指导和引领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将领导干部收入公开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有机结合,形成企事业单位内部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促进企事业单位和职工在共谋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利益共享。

  3、进一步研究和推进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联手市国资委、市社会科学院等单位,选择宝钢、上汽、建工、电气、上海机场等单位,以及浦东、黄浦、徐汇、长宁、杨浦、普陀等地区,共同就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处理、职工代表大会与职工董监事制度的有机结合、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在建制和履职过程中的困难及对策措施,以及工会组织在推进现代企业制度中的民主管理作用发挥等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制定相关制度文件或指导基层先行先试,召开先进单位经验交流会等措施,推进相关问题的逐步解决,充分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应有作用。

  4、进一步研究解决相关操作实务问题。针对市人大执法检查中反映的职代会制度在推进中存在各类操作实务上的问题,将在尊重基层实践的基础上,编撰《上海市基层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务操作手册》;广泛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案例征集工作,充分运用基层单位推进职代会制度、创新民主管理的先进做法和经验,编撰《上海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优秀案例集》,并通过《劳动报》、《上海工会网站》等媒体渠道,举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优秀成果发布会等,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引导和指导更多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提高企事业单位科学管理水平,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融洽党群和干群关系。

  同志们,推进和深化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对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希望各单位根据各项目标任务,认真制定明年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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