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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燕群在上海市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1月21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党的十八大、市第十次党代会为我们构画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宏伟蓝图、美好愿景。处于新的发展阶段,工会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契机,“两个翻番”、“两个百年”的奋斗目标,“五位一体”的总布局,“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都极大地鼓舞和激励着职工群众,为工会施展作为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同时,工会工作也面临不少新的挑战。尤其在当前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充满变数以及国内增长趋缓的大背景下,作为对外开放度高的特大型城市,又正处于深度结构调整进程中,上海经济发展遇到的风险和挑战不容低估。这必然会给职工群众的就业、生活、保障等方面带来相应影响。比如,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升,部分企业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影响职工经济利益,特别是欠薪问题需引起关注;比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产业结构加快升级,“三高一低”落后产能加快淘汰,一些企业停产或搬迁,会使就业结构性矛盾愈加凸显,职工就业形势趋于严峻;比如,企事业单位推进改革改制,企业兼并重组、股份转让等会牵涉职工分流安置、经济补偿问题,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推进对落实好政策、规范好程序提出更高要求;比如,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速推进以及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上海人口总量将进一步增加、结构也将进一步发生变化,上海职工队伍的来源、构成等将更加多元,城市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满足不同群体要求的压力更大。在复杂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面前,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及时研究新情况,敏锐发现新问题,积极应对新挑战,把党的十八大对群众工作的新要求落到实处。

  总结过去,分析现实,展望未来,我们要充分肯定工作成绩以提炼经验、鼓舞信心,更要增强忧患意识,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第一,工会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还不够广泛,一些工作项目和活动在外资企业、民营企业、新社会组织难以有效深入,有的工作局限在工会内部循环,借助、整合各方资源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第二,工作方式方法上还存在不适应之处,有时满足于照搬传统做法和按熟悉的套路办事,及时根据形势变化进行调整和创新的意识与动力不足;第三,一些工作的实效性有所欠缺,重形式、轻实质,重活动、轻机制的弊病依然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不善于运用项目化推进等工作办法,一些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与党的要求、职工的期盼、社会的希冀还有不小差距;第四,工会干部队伍的“量”和“质”都有待提高,目前全市专兼职工会干部共22万人,其中专职干部1.6万人,仅占7.2%,而且与30.9万家的建会单位相比,平均每个基层工会组织所拥有的工会干部还不到1名,一些基层工会难以实质性运转;同时,一些工会干部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群众工作能力欠缺。

  总之,面对中央、市委更高的工作要求,面对职工群众的新期待和更加繁重的新任务,面对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新一年的工作。在全面安排今年工作的基础上,以下四个问题需着重加以思考和关注。

  一、始终坚持工会发展正确方向

  党的十八大要求我们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下,中国工会在长期探索实践基础上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其核心是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根本是坚持工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关键是坚持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好新形势下的上海工会工作,首要任务就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确保工会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当前,要重点把握好以下三方面关系:

  一是对党负责与对职工群众负责的关系。中国工会是党领导的职工群众组织,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工会的根本政治原则。工会又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是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两者是有机统一、相辅相成、高度一致的。我们要认识到,代表好、维护好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是党交给工会组织的政治责任,党对工会工作是否满意,是建立在广大职工对工会工作是否满意的基础上的。工会要把对党负责更多地体现在联系职工、服务职工、凝聚职工上,通过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增强党的群众组织对职工群众的吸引力、凝聚力、向心力,为党的事业赢得衷心拥护和坚定追随。要在党的工作大局中发挥群众组织的优势作用,以群众组织不同于行政部门的工作方式,把为党政中心工作服务与为职工群众服务统一起来,既积极向党和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呼声,又将党和政府的目标意图转化为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是共建与共享的关系。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共建与共享是互为前提、互为基础、相互促进、密不可分的。共建,就是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建设的主动性、创造性。共享,就是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坚持中国特色工会发展道路,就要坚持共建共享原则,团结动员职工群众为创造更多社会财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共同奋斗,同时又要推动职工群众各项权益的落实和改善,保护好广大职工的发展积极性。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既要推动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让职工群众更多更公平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更要聚焦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目标任务,激发职工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引导职工树立劳动光荣、勤劳致富的观念。据2012年职工队伍调查显示,51.5%的职工认为“工人”是社会地位评价最低的职业,认为工人的收入报酬低、社会地位低、工作辛苦、没有发展前途,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职工的心态。我们既要及时回应职工群众的新期待,不断推进民生改善,帮助职工过上更好生活,又要立足于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让大家懂得一切美好的生活都是靠勤奋劳动得来的。

  三是职工根本利益、现实利益与特殊利益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现实利益以及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本质上是统一的,没有根本利益的保证,现实利益的实现与增进就无法持续;离开各方面职工群众的现实利益、特殊利益,根本利益就会缺乏群众基础。同时,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用工形式职工的现实利益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有时这种差异性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还会引起一定的矛盾和冲突。比如,外来务工人员与城市职工、劳务派遣工与劳动合同工之间的经济利益、社会权益都存在一定差距,一线普通职工与中高层管理人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有所扩大,由此引起一些职工群体社会归属感减弱、不满情绪滋生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当前,我们要正确处理好职工根本利益、现实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之间的辩证关系,凝聚职工共识,支持改革发展,把握好职工实际需求与社会发展需求的结合点,推进改善职工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现实利益问题;要协助党政妥善协调职工队伍内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统筹维护好不同职工群体的具体利益,特别关注、及时回应一线、困难、弱势职工的特殊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更好地实现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牢固树立服务职工观念

  韩正同志强调,“如果群众观点不强,根本当不了排头兵、做不了先行者”。工会作为党的群众组织,从职工中来、到职工中去,是我们的优良传统。在当前实际工作中,继承和发扬这一传统也遇到一些新情况。比如,现在专职的工会干部比较少,许多同志是“半路出家”或身兼多职,缺乏群众工作经验的积累;工会机关里“三门式”的年轻干部较多,与职工群众打交道、做工作的能力欠缺,对基层职工甘苦忧乐没有感同身受的体验,习惯一些行政化的工作方法,缺乏深入基层、服务职工的自觉意识和内在动力。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全总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牢固树立服务职工的观念,切实把群众路线贯穿于工会各项工作。

  要重视发挥职工群众的主体作用。我们要充分认识、充分尊重、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从职工群众的愿望和需求出发开展工作,依靠职工群众做好工作、办好工会。做每一项工作,办每一个活动,都要想一想职工群众欢不欢迎、需不需要、乐不乐意。比如组建工会,我们要把自上而下推动建会与自下而上职工自觉建会结合起来,启发、激发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建会的主体意识和内在动力;比如工会干部选举,我们要进一步有序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选,把那些思想素质好、群众基础扎实、职工熟悉认同的同志,通过民主选举推选到工会工作岗位上来,增强工会主席做好工作的责任心;比如工作考核,我们要强化职工群众对工会工作的考评、监督,深化“会员评家”等工作,使工会工作绩效由职工来评判,职工对工会干部奖惩有“发言权”。

  要重视发展职工各项权益。工会服务职工的措施和成效,直接影响工会组织在职工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我们要及时把握职工需求,主动回应职工关切,帮助解决职工“三最”问题。要适应职工权利意识、公平观念不断增强的特点,帮助职工畅通反映诉求、协调利益的渠道,保持心平气顺的良好心态。要适应新生代职工发展变化趋势,了解他们对于权益发展的新需求。2012年职工队伍调查表明,“80后”、“90后”职工占比为38.7%,其中,新生代农民工在全部农民工中的占比已高达近60%。总体来看,新生代职工文化水平更高,思想观念更活跃,生活方式、消费方式更“现代”,更看重工作条件、追求生活质量。从农民工来看,相较父辈,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目的已不再是生存型的追求,而主要是为了体验生活、追求梦想、开阔视野、丰富历练。为此,我们要切实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引导、帮助他们更好地实现自身权益。

  要重视健全服务职工的长效机制。去年,全市工会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了“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并初步形成了服务职工的工作制度。我们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按照中央、市委的部署,结合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并推动落实服务职工的长效机制。我们既要传承好传统好办法,更要适应信息社会发展和新生代职工需求,探索运用网络新媒体等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开展互动交流,与职工打成一片,使工会干部真正成为职工之友。

  三、推动非公企业工会工作上水平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推进,上海非公经济发展迅速,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当前工会工作的重点领域。呈现出生产总值占比高(据上海统计年鉴,2011年非公经济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50.1%)、企业数量多(据第二次经济普查,截至2008年年底,上海内外资单位共41.7万个,其中非公单位37.6万个,占比为90.1%)、就业职工多(据上海统计年鉴,2011年上海非公经济吸纳职工就业706.4万人,占比81%)、工会会员多(据工会统计年报,目前全市非公企业工会会员608.2万人,占全市会员总数的69.8%;涵盖非公单位26.6万个,占全市工会所有涵盖单位数的86.1%)、劳资矛盾多(据有关资料,近几年来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劳动争议矛盾一直位于各种性质企业的前列)等特点,加强非公企业工会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与公有制单位相比,非公企业工会工作基础薄弱,发展很不平衡,比如,一些非公企业工作推进难度大,成为建会、建制“老大难”单位;工会干部力量严重不足,“挂牌工会”、“空壳工会”不在少数;针对复杂多元的组织形态、资产关系、管理体制,非公企业工会如何真正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仍然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办法。我们要把加强非公企业工会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倾注更多的关心关注,予以更多的支持帮助,推动非公企业工会工作上水平。

  要在推动工会有效运转上下功夫。我们要按照“建会、建制、建家”的递进式发展,促进工会组建和作用发挥的良性循环。一方面要制定适合非公企业特点的工会工作制度规范标准,又要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实际,实施差别化要求,具体工作要求更有针对性,体现个性化特征,使基础工作规范更扎实。要发挥上级工会指导、代表、服务下级工会作用,通过健全区域性、行业性工作机制,推动规范用工、工资协商、安全生产监督、法律援助等维权工作在非公企业真正落地,通过送法律、送培训等办法,为非公企业工会开展服务职工工作提供载体和条件。要在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之间找好结合点,兼顾好企业与职工在提高劳动生产率、体现劳动价值、改善工作条件等方面的要求,因企制宜地开展技术创新、岗位练兵、职业培训、劳动保护等工作,使工会成为推动非公企业劳资双方共建共享、合作共赢的一支重要力量。

  要在提高职工参与度、认同度上下功夫。提升非公企业工会工作水平,首先要得到职工的认同、支持、参与。我们在调查中也发现,在一些非公企业,职工对工会事务不太关心,对工会工作兴趣不大,有些甚至连企业有没有工会、自己是不是会员都讲不清楚。为此,我们一方面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工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工会基本知识,使广大职工加深对工会的认识和了解。另一方面,要增强企业工会工作的群众基础,在目前52%的非公企业工会开展“双亮”活动(亮牌子、亮身份)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活动覆盖面和内涵,朝“亮实事、亮品牌”、“亮职责、亮作为”努力,使更多的职工知晓、认可工会工作;要从职工实际需求出发,形成各单位的工作重点和活动方式,感染吸引更多的职工参与到工会工作中来。

  要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目前,全市非公企业工会干部15.2万人,与工会组织覆盖的26.6万家非公企业总量相比较,工作力量显得捉襟见肘;而且非公企业工会干部基本以兼职为主,平均每27个单位才有1个专职工会干部;受劳动关系制约,非公企业工会干部的角色冲突明显,不敢维权的问题突出;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缺乏相应的知识和能力。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街镇总工会、园区工会工作,发挥其直接联系和服务基层企业工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工会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扩大工资分级负担试点范围,探索创新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干部的用工管理、考核激励和职业发展机制;创新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为非公企业工会干部创造更多学习提升的机会和渠道,不断提高他们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在重视、加强非公企业工会工作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改革改制的进一步推进,拥有优良传统、深厚基础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其中既有人力资源配置的压力,也有工作方式方法不相适应的问题。我们要积极研究新的发展条件下国有企事业工会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径,守住、拓宽工作领域和工作阵地,在已有的工作经验、工作模式基础上焕发新活力、增创新优势。

  四、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上发挥更大作用

  当前,社会大局总体稳定,但社会矛盾增多的特征较为突出,劳资矛盾特别是部分地区群体性事件仍呈上升趋势,给社会稳定、社会管理带来不小的压力。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产业结构调整、企事业单位改革力度的加大,以及新旧矛盾相互交织,劳动争议总量在可以预见的一段时期内仍将维持在较高水平。尤其需要引起重视的是新媒体对职工队伍、劳动关系的影响。2012年职工队伍调查显示有43%的职工以网络(包括手机)作为最主要的信息获取渠道。随着新兴媒体的广泛应用,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相互影响,局部地区的劳动关系矛盾、个体劳动争议迅速传播,吸引社会的关注和网民支持,其放大效应、扩散效应应引起重视。面对劳动关系矛盾日益复杂的情况,作为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工会要在党的领导下,围绕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功能优势,协助党政共促劳动关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要坚持依法依规协调劳动关系。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市进程的加快,社会各方的民主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工会依法合规开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相继制定实施,既为工会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也对工会依法维权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推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从制度上、源头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要善于依法维权,运用科学方法和有效载体,把法律法规的一些原则性要求,转化为硬性任务、刚性指标,进一步提高维权工作实效性;要在企业和职工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劳动关系双方通过法制渠道、以合法理性的方式协调利益分歧,推动实现劳动关系的动态平衡。

  要大力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党的十八大突出强调了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对发扬人民民主的重要意义。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集体协商制度,是我国多层面多领域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进一步健全职代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制度机制,增强劳动关系主体合作、参与、协商意识,拓宽劳动关系各方沟通交流、平等协商、集思广益的渠道;进一步丰富基层协商民主的形式载体,适应不同企事业单位特点和职工群体需求,探索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集体协商运作方式,探索职工议事会等其他民主管理形式,探索网络论坛、微博等信息化、即时性的互动交流平台,促进协商主体平等沟通、增进共识。

  要进一步形成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工作合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要善于借势借力,充分运用好党政赋予的资源手段,进一步推进各级三方协商机制建设,推动行政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长效化常态化运作,加强与组织、人社、安监、财政、税务、国资和法院、司法等单位部门以及企联、工商联等社会力量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力量互补、工作联动;要切实加大工会系统内部力量和资源的整合力度,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横向沟通、区域协作,不断提高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性。

  今年是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上海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召开之年。我们要在市委领导下,扎实做好上海工代会各项筹备工作,在广泛调研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好工代会报告,系统总结五年来上海工会工作的创新经验和实践成果,研究规划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推动新阶段上海工会事业的新发展。

  各位委员、同志们,党的十八大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征程。让我们在市委和全总领导下,高举旗帜,凝心聚力,求真务实,奋发有为,不断开创上海工会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全国工会十六大和上海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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